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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HZ--2024--003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儿童健康综合管理系统、全自动母乳分析仪、超声骨密度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55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51,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儿童健康综合管理系统、全自动母乳分析仪、超声骨密度仪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51,000.00 551,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2(旁流心电监护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92,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2,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其他医疗设备 旁流心电监护仪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92,000.00 92,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合同包3(全自动阴道微生态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其他医疗设备 全自动阴道微生态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40,000.00 44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儿童健康综合管理系统、全自动母乳分析仪、超声骨密度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2(旁流心电监护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合同包3(全自动阴道微生态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儿童健康综合管理系统、全自动母乳分析仪、超声骨密度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旁流心电监护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全自动阴道微生态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度至2023年度任意一年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开标时间半年内的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汉中市汉台区滨江路艾斯国际办公楼A座190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4年02月27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长安大街3号A座2907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长安大街3号A座2907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招标文件请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一份。谢绝邮寄。
2.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强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建设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东段561号,长安大街3号A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华建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2月04日
相关附件:
妇保院采购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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