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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




1.中国铁建大桥局杭衢项目钢材竞谈文件.doc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衢铁路HQZQ-1标项经理部

钢材竞争性评标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CRDQG1C-HQXM-2024-012)


文 件


人: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1标项经理部


2024年0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发布公告的媒介
5.采购文件的获取
6.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7. 开标时间:
8.开标地点:
9. 联系方式
附件1:投标申请表
附件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总则
2. 采购文件
3. 投标响应文件
4. 投标
5.开标
6.评审
7. 合同授予
8. 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9. 纪律和监督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1. 评审方法
2. 评审委员会
3. 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附则
技术规格书
章 物资需求一览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目 录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第一章招标公告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1标项经理部钢材竞争性评标招标采购
竞谈编号:CRDQG1C-HQXM-2024-012
1.采购条件
1.1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1标项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进行公开竞谈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前工程HQZQ-1标:正线部分DK0+000~DK5+548,右线绕行DYK0+000~DYK3+911.796,线路正线DIK1+078.73~DGK14+089.87,双线总长14.342km,单线6.329km,含建德东站、1#预制梁场。其中路基1.984km/18段、桥梁7.014km/28座、隧道11.673km/20座。
主要工程量为路基3.362公里,桥梁23座(8.666公里),隧道11座(6.723公里),涵洞12座(328.12横延米),铺设无砟轨道道床(CRTS-I双块式)18.74公里,桥隧比82.1%, 建德南站场坪,制架梁DGK9+480~DK34+375.264,制架梁285片(单线24m梁8片,32m梁40片;双线24m梁2片,32m梁64片,40m梁167片)。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2.2本次采购内容及包件如下:
采购编号:CRDQG1C-HQXM-2024-012包件号:GC01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单位

数量

到 站

收货人

包件售价(元)

备注

GC-01

盘圆

HPB300Φ6-10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15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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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螺纹钢按照9m进行报价,12m结算价格在9m基础上+30元/吨

GC-01

螺纹钢

HRB400Φ12-14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30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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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螺纹钢

HRB400Φ16-25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150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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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C-01

螺纹钢

HRB400Φ28-32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50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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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2000






注:此数量为暂估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计划为准,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各规格型号需求数量在供货中有调整,以实际需求为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调整,按中标单价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3.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也可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21年-2023年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盘圆、螺纹钢各一份及以上);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3.4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钢材生产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5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2021年-2023年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不接受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
3.7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必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不提供以上材料则认定为小规模纳税人。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发布公告的媒介
4.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http://www.crccep.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4.2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采购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03日10时至2024年06月08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或咨询网站客服)。投标者对意向项目及包件点击报名、完成线上报名操作。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2 标书费支付:无
5.3标书费支付成功后请以银行汇款方式线下支付投标保证金(若有),投标保证金截止到账时间为2024年06月15日10时(必须为投标报名单位基本账户,个人或其他单位账户汇入不予受理),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5.4 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本次不收取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
户 名: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HQZQ-1标项目经理部
账 号:1907020104002595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建德市支行(编号:L3310007288601)。
汇款说明:包件号+采购编号后四位,购买采购文件的汇款时间必须在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内,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见采购公告5.3”。
5.5 本次招标不需办理电子CA锁。
5.6答疑截止时间:投标人仔细阅读采购文件后,若有需澄清的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后,在20240609日12: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采购机构电子邮箱hqzq_1@163.com,过时将不受理
5.7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问题,采购人将2024061012:00前发布澄清公告。
6.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8日10时(北京时间)
6.1投标文件(PDF盖章版)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PDF盖章版)上传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需在开标后邮寄至“采购人”所在地。地址详见本章节9.1,若不邮寄,保证金不予退还。
7.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15日10时(北京时间)
竞谈时间:
暂定,待采购人通知
8.开标地点:
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n)
竞谈地点:
暂定,待采购人通知
9. 联系方式
9.1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部
地 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69-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1:投标申请表

申请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资质等级


采购编号


投标包件


投标内容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传真电话


单位网址


电子邮箱



声明:采购文件为我公司在熟识市场风险的前提下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如我公司中标后,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采购文件附合同条款与买方签订合同,我公司愿意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5%。
本次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纠纷,投标人同意由采购人法人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申请投标范围:(注明拟投标段/包件)








申请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的招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
1.我方在此声明,本次采购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与事实不符而导致招标无效,甚至造成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2.我方在本次采购活动中绝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情形,若经贵方查出,立即取消我方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我方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或虽有不良记录,但已超过处理期限。
4.我方未被地市级及其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做出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且该处罚在有效期内的。
5.我方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经理等内容组织实施,否则我方自愿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6.我方一旦中标,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文件规定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自愿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并将我方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7.本次采购活动发生的争议,我方同意在采购人法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采购计划批准文件


1.1.2

采购编号

CRDQG1C-HQXM-2024-012

1.1.3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部
地 址:建德市洋溪街道新安江路969-1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 箱:hqzq_1@163.com

1.3.1

采购内容

钢材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R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9.1

投标预备会

R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1

偏离

R不允许
□允许

2.1

构成采购文件的其他材料

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以及答疑或补遗资料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09日12时前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澄清的时间

收到采购文件澄清函次日12时前(确认回复按附件六格式填写后扫描件发至采购机构电子邮箱,无回复视为已收到。)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采购文件修改的时间

收到采购文件修改函次日12时前(确认回复按附件六格式填写后扫描件发至采购机构电子邮箱,无回复视为已收到。)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1.规定递标截止时间前的补充、修改的内容(须出具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标通知书);
2.投标物资生产商相关证明;
3.承诺采购文件关于评审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的方式。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20 天

3.4.1

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2023年(至少提供连续两个年度)

3.5.5

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 2023年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21年至2023年

3.5.9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采购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1份

3.6.5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4.1.5

封套上写明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2024年06月15日10时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

4.2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项目项目部会议室
投标人如无4.1.3条款规定的密封件之三,取消该次投标资格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R否
□是

5.1

投标时间和地点

暂定投标地点:铁建云采

5.2

投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密封情况
宣读顺序:逆序

7.1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R否,负责推荐中标人及备选供应商

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或保证金
钢材履约担保的金额:无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采购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3.2.2

出厂费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5

本次采购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本次采购投标必须一包一投兼投不兼中。

7.1

(1)中标人若无法满足施工需求或因图纸变更增量,采购人将启用备选供应商;同等条件下备选供应商顺序不分先后,如需启用备选供应商,采购人可自行确定备选供应商并按采购文件要求签订合同。
(2)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无法按照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进行二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确定备选供应商,但采购人不保证选用备选供应商。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招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采购计划批准文件,本次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1.1.2采购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投标。
1.3.2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采购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采购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采购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包件的采购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
(10)与采购人正在发生法律诉讼或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采购招标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招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招标预备会
1.9.1采购人不组织招标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1.10.1本批采购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 偏离
不允许投标文件偏离采购文件的某些要求。2.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次采购文件包括:
(1)采购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9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电子邮件,下同),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以书面形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采购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5天前,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采购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采购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响应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报价资料;
(5)供应商资格声明;
(6)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7)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8)物资技术规格书;
(9)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
(10)拟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1)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采购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
3.2.3结算及付款
(1)报价说明:本次招标钢材实行浮动价结算。钢筋结算单价=基准单价(实际到货当日网刊价)+浮动值(包括但不限于运费、辅料、加工费、技术服务、管理费、利润税费等一切费用)。
基准价以结算期实际到货当日 “我的钢铁网”(
www.mysteel.com)”“杭州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频道(不参考备注栏价格,如遇节假日没有行情则向前顺延)末次公布的沙钢、中天、永钢的同规格型号的交易参考价的算数平均值为准。
本次投标基准价按4000元/吨计算,仅用于本次投标报价评审。
投标方所供钢筋对应的钢厂在实际交货当日“我的钢铁网”末次公布的网刊价中无价格信息的,按照临近型号最低网刊价执行。
(2)支付方式:现金转账/票据
(3)双方约定以上月 16 日至本月 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4)付款条件: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50% ;9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100% ,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3.2.4结算数量确定方式:
(1).光圆按照过磅结算,现场过磅数量与送货单重量偏差±3‰以内按送货单验收,超过±3‰按过磅数进行签收。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现场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现场过磅数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产生的费用均由提出异议方承担。
(2)螺纹按照理论重量结算,按照国家标准(6MM~12MM的螺纹钢允许最大下差为7%,14MM~20MM的螺纹钢允许最大下差为5%,22MM~50MM的螺纹钢允许最大下差为4%)过磅进行复核,复核数据与理论重量在下差之内的,按理论重量结算,复核数据与理论重量超出下差的,按过磅数量结算;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现场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现场过磅数量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文件失效。
3.4 投标保证金
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
3.5.2“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许可的行业)等证明材料。
3.5.3“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的。
3.5.4“近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不少于1份,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招标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6“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7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采购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换页、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正本”字样)密封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字样)。
4.1.2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封面应写明“副本”字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副本”字样)。
4.1.3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函多做一份(与装订在正本中的完全一致,并签字、加盖公章),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报价函供宣读之用”字样)。
4.1.4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密封完好。未按本章第4.1.1项、4.1.2项、4.1.3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2.5递交招标文件时要求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非被授权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6投标人如无4.1.4条款规定的密封件之三,取消该次投标资格。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 投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投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有关信息;
(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宣读顺序;
(5)按照宣布的顺序当众宣读,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号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采购人代表、监督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6.评审
6.1 评审委员会
6.1.1 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 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评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招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4确定备选供应商
6.4.1采购人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后,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若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供应本项目采购物资;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七)。
6.4.2采购人依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后,经评审通过后未中标的投标人均不同意以中标人同等条件作为备选供应商时,允许进行三次报价选取备选供应商,需满足如下条件:
(1)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承诺书(详见附件八);
(2)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后出具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第5.1项投标物资报价表、第5.2项物资描述表、第5.3项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3)承诺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封面应写明“三次报价”字样)原件要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送到或邮寄至采购人地址。7.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采购人依据评审报告及备选供应商评选办法确定中标人和备选供应商,并公示。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4 签订合同
7.4.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自愿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违约金计算标准为中标总价10%。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重新采购和不再采购
8.1重新采购
8.1.1标书发售截止日,投标人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采购;
8.1.2投标截止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采购人应重新采购。
8.1.3若包件中标人的报价高于采购人能接承受范围或明显高于当地市场价的,采购人应重新采购。
8.2 不再采购
按8.1规定重新采购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主管部门备案后可以不再进行公开采购。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9.3 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9.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采购人上一级纪律检查部门投诉。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采购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

包件号

投标人

投标报价(元)

材料税率

签名

联系方式

备注



















































采购人代表:记录人:监督人:唱标人:
年月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工程(采购编号: )___ (物资品种、包件号)采购的评审委员会,对你方的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_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评审委员会

主任:(签字)

年月 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 的 澄 清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评审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_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机构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_ (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采购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件七:备选供应商承诺书


承诺书

致:______(采购机构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中标人同等条件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采购物资。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附件八:备选供应商承诺书


承诺书


致:______(采购机构名称)

我公司同意成为备选供应商并承诺:
若本项目需要,我公司同意(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以本次报价及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供应本项目采购物资。
附件: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评审委员会

评审委员会组成人数:5-7人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项规定

投标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款规定

投标文件递交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2款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3.2

资格评审标准

生产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供货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不得存在

3.3.1

商务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3项规定

供货业绩及证明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科学、合理、可靠

近几年中标履约能力(如有需提供)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交货期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3.3.2

技术评审标准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符合第五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3.3

重 大
偏 差

其他情况

1、不接受报价修订和评审价的评定的;
2、采购人认为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市场价。
1. 评审方法
1.1钢材采用经评审最低报价法确定最终中标候选人,即“经过评审且最终报价价格最低投标人即为最终中标候选人”。但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除外。2. 评审委员会
2.1采购人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5-7,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3-5人。具体成员人数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2评审委员会负责整个评审工作。如果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评审委员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评审委员会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3.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
3.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形式评审标准:经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资格评审标准: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按废标处理。只有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要求的文件, 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商务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 技术评审
审查投标人是否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技术文件,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 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签字并盖章的;
(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情况);
(3)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或投标货物的交货期、到站与采购文件的要求不符,投标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5)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与采购物资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拆包投标(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投标)的;
(6)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支付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减少或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8)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报名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9)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
(10)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11)其他情况: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进行下一轮谈判。
3.3.4谈判及最终报价的评审:
(1)评标委员会和各投标人按照首次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单独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和同一包件内的各投标人进行评标的轮数应相同。在评标的过程中,评标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评标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3)评标的轮数将根据评标的实际效果而定;
(4)采购人不接受在未增加供货范围的情况下,投标人提出的高于其上一轮的报价;
(5)各投标人在每一轮评标之后都应单独提交书面的承诺书。
(6)要求各评标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同时提交最终报价
3.3.4.1算术性计算错误的修正
评审委员会按照以下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3.4.2最终报价的评定
(1)本次评审价以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予以评定;
(2)如果发现投标供货范围有非实质性的遗漏,为便于公平比较,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高报价计入评审价,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遗漏部分的价格要用同一个包件所有投标中相同部分的最低报价计入中标价;
(3)投标报价按照评审委员会根据上述过程的修正值予以调整,投标人应被视为受此约束。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过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价分析: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评审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5)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投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的唱标价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6)如果评审委员会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唱标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价进行排序。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唱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不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审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废标处理。
3.5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1)低于成本价投标的或明显高于市场价的;
(2)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3.6评审结果
3.6.1推荐中标候选人: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审委员会对最终通过资格、形式、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排序第1名的为中标人,若报价相同,评审委员会依次根据投标人的生产能力等推荐中标人。
3.6.2中标能力:对于同一投标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评审委员会应根据该投标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
3.6.3完成评审报告:评审委员会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法暂行规定》2001年第12号令的规定编制评审报告,对于需要向中标候选人进一步澄清、说明、补正的事宜应纳入评审报告。评审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共同签字确认。
3.6.4中标人的确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放弃中标的,可以从备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人。
3.7拒绝所有投标
3.7.1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包件,评审委员会可以拒绝该包件的所有投标,
(1)投标人都不能通过评审;
(2)投标人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的;
(3)所有投标报价均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的;
(4)经评审委员会证实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采购人利益的。4.评审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审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评审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采购、评审以及其他与采购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公开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评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投标人的投标废标。
4.5评审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投标函、评审资料、评审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物资 采购合同

招标编号: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大连市沙河口区
采购方(下称“买方”):
销售方(下称“卖方”):
根据招标文件、卖方的投标文件 、中标通知书及相关保证、承诺、澄清,就包号(招标编号:)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并共同遵守。
1.定义
在合同中,有关名词和术语按下列解释:
1.1“合同”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合同,包括本合同及所有的附件和所有提到的文件,对卖方与买方都具有约束力。
1.2“合同总价”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1.3“物资”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订货明细表中规定的一切物资货物。
1.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伴随服务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1.5“施工单位”指,系具体使用物资的单位。
1.6“建设项目”指投标人须知中所指的招标项目,具体项目名称为

1.7“监理单位指,
是物资到达施工现场验收单位之一。
1.8“卖方代表”指卖方委派的负责与买方等相关单位联系的人员,具体人员在合同条款中指明。
1.9“天”指日历天。
1.10“发票”指:□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1.11其他补充定义: 。
2.标准和适用
本合同下交付的物资应符合技术规格书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和计量单位,则应符合合同签订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联络
3.1卖方应按项目设置卖方代表,负责物资生产、供货、质量初验、交接、调试、技术服务(含售后服务)、文件签认、结算、申请付款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签订时以书面形式向买方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授权书提交前,联系方式以本合同签字盖章栏载明的信息为准;授权书提交后,授权书中载明的联系信息与签字盖章栏中载明的信息均为有效送达信息。
3.2卖方代表的变更、撤销应获得买方的书面认可。买方有权根据卖方代表的工作情况,提出撤换人员的要求。卖方应根据买方要求尽快重新任命上述人员,在新任人员到位前原卖方代表继续承担3.1条的职责。
3.3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均应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发送至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见签字栏)。采用信函方式的应使用EMS特快专递送达,邮件到达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如使用电子邮件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讯发出日期即为送达日期。当买方使用特快专递向合同中载明的卖方联系地址邮寄材料时,若发生送达地址及联系人错误、卖方拒收等无法正常送达现象,则快件被拒收/被退回之日即为送达日期,送达行为有效。当买方对卖方提起诉讼或买方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通过双方确认的电子邮箱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送达诉讼或仲裁文书的,送达行为有效。
4.计划和报告
4.1在本合同签署后买方以书面或合同中载明的其他方式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4.2卖方收到买方提出的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后3天内,卖方应向买方书面提交可行的生产、运输、供应方案。如买方认为需要调整,卖方应根据要求修改以上方案。
4.3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5.检验、测试
5.1在交货前,卖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物资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全面详细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物资符合规定的检验证书,此证书将作为付款和运营交接的初步证据,但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定论。
5.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生产厂的所在地、约定的交货地点或物资的最终目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生产厂的所在地进行,买方或其代表有权参加在交货之前对物资的检验与测试,卖方应免费提供工作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和仪器。
6.包装和标记、运输和保险
6.1卖方提供的全部物资均应按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约定交货地点。由于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卖方均应负责调整、更换或赔偿。
6.2卖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物资运输途中运输风险、货物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买方自提的除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合同货物的误运,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应费用。
6.3卖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卖方认可卖方代表、被授权人、送货人员、跟车/船人员、车/船司机及其他非买方工作人员等对相应批次货物出库单、送货单、收货单、过磅单等单据签认的效力。
6.4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
6.5本合同项下物资运输保险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用等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均卖方承担。
7.验收
7.1卖方应随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清单发货清单中的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须与合同中载明的物资信息一致、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因卖方提供的货物缺少或无法提供相关证书、文件,影响买方工程验收的,买方有权按照合同结算金额的30%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7.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施工、监理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如发现包装破损,应作出记录并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对物资本身造成损伤。如确认对物资本身造成了损伤,卖方应及时更换被损伤的物资,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补救以达到物资出厂的标准。
7.3物资经核对与发货清单无误后,买方向卖方出具接收单据。此单据不作为判定物资质量的依据,不作为验收凭证。买方接收单据后,物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并不免除卖方对其物资应负的质量责任。
7.4买方有权对核对无误的物资交有资质的检验部门检验,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卖方应及时更换,或者根据买方要求对缺陷免费进行修复以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承担更换和修复的全部费用。若买方、施工、监理单位收货时可直观看出物资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明显瑕疵,则无需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卖方应无条件全部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存在瑕疵的物资。若物资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使用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明显瑕疵,卖方应无条件全部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或明显瑕疵的物资,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给买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7.5买方在物资到达交货地点后对物资进行核对、初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资的权利不因物资在卖方生产厂起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初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被放弃。
7.6 对于钢筋、混凝土等主材材料的质量最终合格以业主对工程整体验收合格为准,如因上述材料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卖方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7.7买方指定的货物验收人为,其有权代表买方签收并核验货物,但无权对货款、质量等进行确认,非该人签收的货物及签认的双方往来资料,买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的货款。
7.8物资验收的具体要求:进场物料性质、包装、质量等必须合格,满足国家质量体系认证且满足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买方根据实际采购材料选择过磅或其他方式进行验收,若有不合格材料进场买方一律不收,且卖方应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8.伴随服务
8.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技术规格书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下列服务报价或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8.1.1实施或监督所供物资的现场组装和/或试运行;
8.1.2提供物资安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8.1.3为所供物资提供维护保养手册;
8.1.4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物资实施维护或修理,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8.1.5在卖方厂房和/或在现场就所供货物的供应、试用、维护和/或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9.备品备件
9.1如需卖方提供备品备件时,卖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资所需的备品备件,提供的备品备件项目、规格型号、数量见“技术规格书”。
9.2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品备件;在备品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格、技术参数等。
10.合同结算和付款
10.1卖方按照合同完成交货,并经买方初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1)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付款申请书:需写明合同编号,买方已付款数额,当期应付款数额,收款银行账号,加盖卖方公章并经卖方代表签字;
(3)买方出具或签认的全部核对单据原件。
(4)加盖卖方公章的全部《发货清单》《送货单》等单据原件。
10.1.1卖方向买方申请结算付款时,应提交以上全部单证(1份原件),阶段性或全部结算付款完成后,因无法核实未结算款项真实性,结算时未纳入结算的已供应物资视为卖方自愿放弃主张相应款项,此后无权再向买方主张或索赔。若双方未在合同履行完毕后进行最终结算,则买方支付完毕已结算款项时视为已进行最终结算,此后卖方无权再向买方进行任何形式的主张或索赔。
10.1.2买方已向卖方充分释明上述单证对结算付款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若因卖方未及时提供上述全部单据(1份原件)导致买方无法按约定结算付款或结算付款延迟的,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无权对买方进行任何形式的索赔,卖方已了解并充分知晓相应风险。
10.2付款方式约定:币种:人民币;方式:票据/银行转账
卖方理解买方项目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资金紧张现状,合同价款中已将可能产生的资金成本考虑在内。当买方项目资金紧张时,无论是否发生诉讼或仲裁,均自愿接受买方以承兑汇票等非现金方式支付款项。若产生贴息/贴现卖方自行承担,并确保不因此对买方提出任何形式索赔。
10.3双方约定结算按以下第种方式实行:
(1)固定单价。含税总价为(大写:元,¥元),不含税总金额为(大写:元,¥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大写:元,¥元)。本合同项下货物在合同期内实行固定单价的结算价格,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即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2)浮动单价,即结算单价=投标出厂价(到交货地点价格)+浮动值,浮动值=双方约定的平台信息价-招标基准价。投标出厂单价为含税价元,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元。招标基准价为含税价元,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税率为%,税款为元。投标出厂价和招标基准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必须保持固定不变,招标人即买方不考虑任何调整因素。
本合同发票为增值税普通 专用发票,增值税发票相关约定详见合同附件《增值税发票条款》。
10.4供应期及付款约定:双方约定以上月16 日至本月15 日为一个供应结算期,供应期内物资到货并完成验收后,卖方按买方确认收到的合格物资数量、品种、规格型号、单价申请结算。
结算完成后,卖方开具合格增值税发票,买方依据业主资金拨付情况向卖方付款:结算后三个月内,支付本期结算额的 50% ;9个月内支付至本期结算额的100% ,但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10.5如买方资金紧张,迟延支付货款,双方可另行协商付款计划,卖方确认不会向买方主张逾期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资金占用费、律师费、诉讼相关费用等
11.保证
11.1卖方向买方保证严格按合同要求提供物资和服务。
11.2卖方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物资是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物资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物资的任何缺陷,卖方对此负责。
11.3卖方销售的货物已通过ISO环境管理体系、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卖方在生产、装卸、运输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和职业健康安全规定,不能对环境及人员健康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11.4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证明存在缺陷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例如业主或监理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鉴定报告、检验检测报告、照片等,该类型证明材料无需经过卖方签认及具备完全的证明效力,且卖方对此均予认可。由买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3天内到达现场并提出解决方案,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双方若对货物质量存在争议,可交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不合格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检测费用及维修更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机械设备租赁费、材料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如果卖方不同意主动承担则买方有权从卖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另行主张,如果出现大批量已使用产品质量不合格时,通过正规机构进行鉴定,按合同后面合同违约方式解决。
11.5卖方保证对由于生产制造及未交付买方前的原因造成物资的任何缺陷负责,卖方收到买方关于物资缺陷书面通知时,保证迅速进行缺陷修补、更换,其全部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11.6卖方应保证其是合同所供货物的合法持有者,对货物享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使买方免于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赔(包括诉讼、仲裁等),如买方因使用合同货物受到第三方的索赔,卖方应自费处理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11.7质量保证期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详见技术规格书。
12.监造
12.1买方可安排监造人员就产品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全部生产工艺及检测过程实施驻厂监造。视物资供应情况,买方有权或委托第三方到生产地进行质量抽检,抽检费用由卖方负担。卖方应予协助并提供工作便利。
12.2驻厂监造人员根据本合同对物资制造的质量保障体系、原材料及外购件的采购质量、产品工艺方案与工序质量控制计划、关键工序控制点设置情况、质量检验与试验的设备仪器、包装技术方法与贮存场所、检查与分析质量记录等实施检查监督,卖方须给予全面的配合,并提供监造工作条件。
12.3监造物资通过卖方检验合格,并其合格证书经驻厂监造人员加盖监造专用章之后方可发往施工工地,卖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对驻厂监造人员的工作有不同意见,可向买方反映,通过买方协调解决。
12.4买方的监造行为并不代表买方认可物资质量,卖方仍需按照质保期承担质量保证责任。
13.合同变更及修改
13.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买方按实际需要须对合同规格、数量、交付地点和交付期进行调整,可依据工程进度提前10天书面向卖方发出变更通知,卖方应予执行。同时,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
13.2如果采购数量发生变化,在不增加本合同约定采购单价的情况下,双方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若需变更物资采购单价,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13.3因工程实际原因导致货物规格发生变化,买卖双方应按照本包件内相同规格的出厂单价确定单价。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设计变更,买方可据此调整部分或全部采购数量直至终止合同,卖方对此表示理解并承诺不提出异议并且不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
13.4买方要求调整物资规格、数量或者变更交货地点的,卖方可以申请延长履约时间并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同意后执行,但与原约定期限偏差不可超3天。
13.5若买方实际采购数量不足本合同约定数量,不视为买方违约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4.索赔
14.1如果卖方未履行其在合同下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同意按下列一种或两种结合起来的方式承担赔偿事宜。
(1)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车费、退回物资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以及违约扣款;
(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新物资更换或修复有缺陷的物资,卖方应承担更换和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如果该缺陷出现在质量保证期内,则所更换或修复物资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4.2只要买方的索赔通知是在质量保证期满后第30日以前提出的,索赔便应被认为是有效的。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通知后20天内未予书面回复,该索赔要求应视为被卖方接受。
14.3若卖方未能按14.1款规定方式在约定时间内消除质量缺陷,买方可自行采取措施消除该质量缺陷,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14.4因物资材料质量问题或缺陷,直接引发安全事故,卖方应承担赔偿事故全部经济损失;间接引发安全事故,卖方应承担或赔偿事故经济损失的50%
15.误期赔偿费
15.1在合同有效期内,若卖方执行合同遇到无法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书面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
15.2除合同条款第13.1款约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和提供服务,在不影响买方行使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买方有权从应付价款、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设备交付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2.5%计扣,直至交付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根据第15条的约定解除合同。
16.合同的解除
16.1在买方对卖方下列任一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
16.1.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或根据合同条款第13.5款、第15.1款的约定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物资,且在买方提出改正要求的时限内仍未履行;
16.1.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第14.1款等其他义务;
16.1.3如果买方有充分依据证明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6.1.4卖方提供的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
16.2第18.1款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的合同解除应按照第16.3款规定办理。
16.3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16.1款的约定,解除了部分或全部合同,买方可根据实际需求购买与未交付类似的物资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因购买类似物资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在终止部分合同情况下,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7.履约保证金
17.1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前,以银行转账履约保函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中标总价的%。履约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由买方认可的银行开具,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17.2因卖方违约而导致卖方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卖方未能按时支付给买方时,买方可直接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买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后10天内,卖方应补足履约保证金的差额部分。
17.3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次月无息退还。
17.4履约保证金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的,其履约保函有效期应相应延长。
17.5发生下列之一者,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卖方发生第16.1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导致买方解除合同的;
(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17.6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与否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18.不可抗力
18.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瘟疫、洪水以及任何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政府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若受影响一方未及时履行相关通知义务,则免责条款在本合同中不适用,受影响一方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责任。但该合同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18.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
18.4若卖方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且已履行通知义务,但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经过可能给买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影响买方施工需求时,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买方单方解除合同时,可以依本合同单价优先购买卖方已生产完成可随时交付的物资,除此之外,无需再向卖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缔约过失责任。
19.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9.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审理。
19.2★★★特别约定条款(卖方接受本条款的约束是买方同意与卖方建立合同关系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卖方应自愿遵守。请买卖双方签署前仔细阅读,在认真理解条款意思后再行签订,如无法接受下列条款的,可拒绝签订):
鉴于买方是大型国有企业,且银行账户年度流水金额非常大,卖方理解并同意:对于本协议所涉及的欠款金额,卖方执行困难或执行不能的风险非常低,所以卖方同意如果双方产生争议且卖方认为必须起诉买方时,卖方承诺不对买方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或资产采取诉前或诉中查封、冻结等保全措施;卖方接受本条款的约束是买方同意与卖方建立合同关系的必要条件和前提条件,卖方应自愿遵守。卖方如果不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通过前述承诺获得与买方的交易机会后,却在后续过程中违约对买方名下的银行账户或资产采取诉前或诉中保全措施,卖方应按其申请诉前或诉中保全金额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包括对卖方违背诚信原则的惩罚性赔偿,且卖方放弃以违约金金额过分高于给买方造成的损失为由要求调减违约金的抗辩权。
20. 附则
20.1本合同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含经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澄清和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
(5)订货明细表;
(6)技术规格书;
(7)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8)本合同附件,如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技术规格书、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表、履约保函。
上述文件应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21.2对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补充,应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为书面形式,且需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变更都无效。本协议合同标题及每一条款所加入的标题只是为了方便之用,并不影响对本协议条款内容的解释。
20.3在没有买方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卖方不能分包、转包或概括转移合同权利和义务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形成的到期债权、未到期债权),否则视为卖方根本违约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买方是否要求解除合同,均有权要求卖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10%向买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为违反诚信原则的惩罚性赔偿,卖方不得以过高为由要求调减),买方可在欠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可向卖方追偿
20.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若未约定签订日期的,以买方持有的合同中记载的日期为准。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买卖双方各执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订货明细表
3.技术规格书
4.廉政协议
5.增值税发票条款
6.诚信合规协议
7.第三方合规申明


盖章签字栏


买方


企业全称(盖章)



XXX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签订前买方已与我方进行了充分协商,并明示了合同条款和相关风险,我方充分理解并接受。为与买方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本着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自愿签订本协议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其他

纳税识别号



邮寄地址



电子邮箱



手机号码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
签字



手写第二行中加黑部分承诺 (必须手写,禁止打印)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xxx项目部:
我单位现授权姓名,性别 ,职务 ,身份证号:XXX,联系电话:XXX,电子邮箱:XXX,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人,授权其代表我单位从事下列各项事宜:
1.代表我单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签认招投标程序性文件、修改投标报价、签署澄清资料、接收往来资料,以及与投标工作相关的一切事务。
2.代表我单位签署合同文件及补充协议、签认往来函件、确认收发货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质量、型号、送货日期等)、办理货款结算手续、办理货款申请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
3.本授权自出具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如我单位更换委托代理人,需及时书面通知贵单位,并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否则自愿承担一切对我方不利的后果。原委托代理人与更换后的委托代理人所从事的行为,我单位均予认可。
4.本授权不允许转委托(授权)。
在贵我双方经济往来中,该代理人从事的一切行为,均代表我单位,与我单位的行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我单位将自愿、全部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
特此授权!

授权单位(盖章):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订货明细表
金额单位:元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不含税单价

税率

含税单价

单位

数量

不含税总价

税款

含税合同总价

交货
时间

备注





































































附件3
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要求,具体内容及要求由使用单位技术部门在采购前提供,并负责审核采购过程中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响应条款。)
1.物资名称
2.规格型号
3.质量标准
4.材质要求
5.技术要求
6.适用条件(或环境要求)
7.试验检测要求
8.验收条件
9.质保期要求
附件4
廉政协议书
买方: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
为加强廉政建设,从制度上杜绝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公平自愿,平等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劳务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和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廉政告示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1.买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处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买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买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卖方施工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
第三条 卖方的义务
1.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4.卖方不得为买方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给予卖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行业建设市场的处罚。
第五条 本协议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后止。
第六条 本协议书作为劳务施工合同组成部分,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
第七条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代表: 卖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增值税发票条款
1.增值税发票开票信息:
发 票 名 头: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244997951G
地 址: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32号
电 话:022-88958859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账 号:12050162540009888888
2.卖方须依法合规缴纳各项税费,须及时、准确向买方提供依法合规的发票,且在每期付款前提供上一期真实有效的完税证明有关资料,包括在施工所在地预缴税款证明资料。
3.卖方提供增值税发票必须交买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买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卖方未提供发票,如发生发票丢失,由卖方承担责任。
4.因卖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的,买方有权拒绝接收,卖方应及时采取重新开具发票等补救措施。
5.卖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实际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符的,卖方除应向买方支付无法抵扣部分的税款金额外,卖方还应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应予赔偿,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6.因卖方各种原因(包括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卖方其他各种原因和事件影响等),导致买方出现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及其法人单位信誉损失;买方及其法人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受限损失;买方及其法人单位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罚款等),所有损失由卖方承担,并向买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卖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买方拒绝接收;卖方无法开具发票的,卖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卖方应退还买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7.卖方必须以合同约定账户收款,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买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卖方随意改变账户,买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合同约定卖方收款账户名称必须与合同签订人单位名称相符,否则买方不予支付拨款。
8.因卖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9.如果买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
10.卖方需在开具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送达买方,买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11.如国家对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适用税率及应纳税额做相应调整。但国家调整对应增值税税率前,买方已经入帐但卖方尚未开具发票的价款,卖方仍按原合同约定的税率向买方开具发票,税率仍按调整前的增值税税率执行。
(以下无正文)





































附件6
诚信合规协议
双方同意,本协议是双方订立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双方愿共同遵守。
一、公务人员的定义
本协议中的“公务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其他单位的下列人员:
(一)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机构授权行事的人士;
(二)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三)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四)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二、遵守反腐败法律
卖方在此声明、保证及承诺,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或交易相关的卖方及卖方的关联公司、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直接或间接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违反或致使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关于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行贿外国公职人员行为的公约》及业务所在国的反腐败、反欺诈、反串谋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及规则等(合称“反腐败法律”)。卖方特此声明、保证及承诺:卖方及卖方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过去未曾、将来亦不会发生以下行为: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公务人员、个人或实体任何利益:
1.不当影响公务人员的行为或决定;
2.诱使公务人员违反其法定职责从而作为或不作为;
3.诱使公务人员直接通过其个人影响力,或通过其对国内外政府或政府部门的影响力,影响该政府或政府部门的行为或决定;
4.协助卖方、买方或买方关联方不当获得或保持商业机会或使其获得不当优势。
为如下目的给予或承诺给予个人任何利益,无论其是否为公务人员:
1.意图使该个人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2.知悉或相信该个人接受利益即构成不当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义务。
三、持续义务
卖方在此声明并保证:卖方和卖方的关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代理、顾问、承包商、受托人、最终受益人和股东,及所有代表卖方行事的个人及相关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均会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规定。
四、公务人员参与
除已向买方披露的情形外,卖方现有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此处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东)及员工均非公务人员,其直系亲属亦均非公务人员;若发现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董事、最终受益人、股东或员工成为公务人员时,卖方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
五、无私设资金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卖方不会因为接受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支付,或为便利反腐败法律所禁止的其他行为,而设立或保有秘密或账外资金、账户或资产,无论其是否与本协议拟进行的交易相关。
六、合规声明
本协议签署后,卖方应提供其遵守反腐败法律的年度合规证明。
七、赔偿
卖方承诺:买方及其代表、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员工及股东不承担因卖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反腐败陈述、保证与承诺而造成的损失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罚金、损失赔偿金或上述个人或相关方的经济损失。
八、终止权
根据可靠消息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卖方陈述或有正当来源的新闻报道,如买方认为卖方已实质性违反其在本附件中的遵守反腐败法律的相关陈述、保证与承诺,则视为卖方实质违反本协议。无论卖方是否因为违反反腐败法律而获罪或受到其他惩罚,买方都有权终止本协议,且无须为此承担罚金或对卖方支付赔偿。
九、审核权
卖方应保留所有必要记录以证明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卖方同意,经买方事先通知,买方或买方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可查阅或审核卖方与本协议履行相关的会计账簿和记录。买方及其指派的审计事务所对前述会计账簿和记录的查阅或审核应严格限于本协议所述工作范围,且应仅为合规审核目的。本条所列审核费用应由甲方独立承担。
十、费用
卖方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所产生的成本及费用应完全由卖方承担,买方事先同意承担的除外。
十一、调查通知
卖方同意,如其发现其因与本协议相关的行为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应立即通知买方;此外,如卖方发现其因违反反腐败法律而正被执法或监管机关、政府机构、国际组织、证券交易所或非政府组织调查,无论被调查行为是否与本协议相关,应立即通知买方。
咨询举报邮箱:crbgcompliance@163.com。
电话:022-88958875。

卖方代表: 职位:
卖方盖章: 日期:


附件7
第三方合规申明
下述签字者(“第三方”)为各单位的___________(请填写第三方身份,如顾问、商业代理人、项目或销售代表、赞助商等)。第三方向各单位申明并保证如下:
一、第三方被告知并收到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第三方熟悉并理解《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其他类似反腐原则,及___________(提供服务所在国名称)的公平竞争、投标和采购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
二、在为各单位提供___________( 请填写服务内容)时,第三方同意遵守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尤其要说明的是,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向公务人员(请参见调查问卷中关于公务人员的定义)提供、承诺、安排、支付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或好处,从而影响公务人员公正履行公务职责,帮助第三方或各单位获得、保持业务或获得好处。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通过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不实陈述,明知或不计后果地误导或意图误导另一方以获得经济或其它利益,或逃避任何该第三方或公司应履行的义务。第三方过去没有,将来也不会为实现不当目的而参与任何与其他方的安排,包括与其他方串谋从而不正当影响公司的投标过程。
三、第三方熟悉并理解与各单位业务往来地区适用的反贿赂、反腐败、反不正当竞争、招投标和采购等相关法律条款。第三方未曾违反上述法律,并将在遵守上述法律的前提下履行义务。
四、第三方代表的公司、实体,其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均未因投标或采购中的贿赂、腐败、串谋、欺诈、妨碍等不合规行为,在本国或外国接受刑事调查,或被采取民事或刑事强制措施。
五、第三方没有未在调查问卷中披露的所有人或其他受益人,持有少于5%所有权的上市公司的受益人除外。
六、第三方向各单位提供服务不会违反第三方对其他客户的承诺,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与其他客户签订的保密协议或排他协议。
第三方承诺,一旦本申明不再准确完整,第三方将立即通知各单位,并提交补充更新报告。

卖方代表: 职位:
卖方盖章: 日期:




技术规格书




建筑钢材技术规格书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于95%的保证率,抗震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应采用牌号带“E”的钢筋,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且钢筋在最大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执行GB1499.2-2007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未经高压穿水处理的HRB400、HRB500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的规定。


其中:牌号:HRB400;表面形状:月牙肋;公称直径:6~50mm;HRB400钢筋的化学成分C+不应大于0.5%。HRB500钢筋的化学成分C+不应大于0.52%。
(1)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执行GB1499.2-2007标准,带肋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和直径数字,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还应符合GB/T2101-2008有关规定。其中:按I类包装类别,盘卷状态1000Kg≤每盘≤2000Kg;直条状态2000Kg≤每捆≤3000Kg,定尺长度9米或者12米。
(2)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执行GB 1499.2-2007/XG1-2009国家标准。
(3)交货时数量验收方式:成盘卷状态包装的盘螺按实际重量交货(检斤);直条状态捆扎包装的螺纹钢按国家标准规定的理论方法计算重量(检尺)。
(4)检查及验收执行GB1499.2-2007标准,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17505-1998(GB/T17505-2016)的规定。
(5)盘螺在交货地点过磅(检斤)计重交货,买卖双方对验收时的过磅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具体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3.铁标钢材还需满足:《高速铁路预制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简支梁》(TB-T 3432-2016)。
(二)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
3. 生产招标物资的主要设备状况详细描述表(包括设备名称和品种型号、投产时间、年产能力、工艺水平、技术性能、制造工厂家等)。
4.详细具体的制造工厂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三)合同交货计划
合同交货期参考《物资需求一览表》,详细交货计划和具体供货时间由买方签约时提供。
(四)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保质供应的具体措施。
(五)验收要求
1.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及有关部门的质检合格证明等必要文件。
2.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卖方及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进行核对查验。验收依据按照技术规格书约定方式进行,并由买方收货人抽样复测,质量验收以质量证明书为依据,但质量证明书的出具并不表明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也不免除卖方交付货物不符合约定和法定质量要求应承担的任何责任。
3.买方抽样复测以买方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4.盘条、盘螺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卖双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地方政府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电子地磅进行),复磅数量与施工现场实际过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买方负责。
(六)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6个月。





















章 物资需求一览




物资需求一览表

采购人名称: 采购编号:CQKXDD-HQXM-2024-012包件号:GC01

序号

物资类别

规格

标准图号

预计数量 (吨)

收货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盘圆

HPB300Φ6-10

详见技术规格书

150

杭衢项目

项目指定交货地点

2024年06月至工程结束

2

螺纹钢

HRB400Φ12-14

300

3

螺纹钢

HRB400Φ16-25

1500

4

螺纹钢

HRB400Φ28-32

50

小 计


2000




























投标响应文件格式

请按照如下格式密封投标文件:


密封件1:













密封件2





























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杭衢项目经理部
采购编号:CRDQG1C-HQXM-2024-012

(包件号:






招标响应文件












投标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目 录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料
5.报价资料
6.投标人资格声明
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1.报价

致:(采购人)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采购编号)采购文件,我方同意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对投标方的约束。我方愿意参加(包件号)的投标,并已按照采购文件中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充分、如实、准确地向贵方递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提供第包件的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并愿以与投标报价表相一致的合价总计人民币(小写)元整(大写元整)。按建设项目分别报价如下:

采购项目
编号

包件号

合价(元)

材料
税率

到站总价
(小写)

到站总价
(大写)












……

……

……


本包件总计





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并交付与其相一致的物资和服务。
我方保证,如果我方的投标被接受,将严格无条件执行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认真履行卖方的责任及义务,兑现我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承诺。
我方同意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递标截止日期起12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投标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投标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及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3.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_ (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编号)采购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附:身份证复印件并盖章。

日期:年月日








4.资格审查资料
4.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或电子邮箱)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本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技术人员的技术职称证书的。










4.2生产能力证明(代理商提供所代理厂家资料
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



























4.3近年财务状况表
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



























4.4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应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材料的。
4.5近年完成同类招标物资供货业绩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电话


合同价格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产品应提供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














4.6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招标物资合同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采购人名称


采购地址


采购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交货起始日期


最终交货日期


项目描述


备注

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4.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






5.报价资料
5.1投标物资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 包件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标准

单位

需求

投标 基准价

浮动值

到站含税单价(元)

合价(元)

税率

发站

备注

1

2

3

4=2+3

5=1*6

1

盘圆

HPB300Φ6-10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150

4000




13%


螺纹钢按照9m进行报价,12m结算价格在9m基础上+30元/吨

2

螺纹钢

HRB400Φ12-14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300

4000




13%


3

螺纹钢

HRB400Φ16-25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1500

4000




13%


4

螺纹钢

HRB400Φ28-32

符合国家标准及业主要求


50

4000




13%















合计





2000








说明:1.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2.合价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3.报价含税,税率以国家最新规定为准。
4.根据付款方式(付款方式一、或二,详见第二章第四条)不同,一个区域一个报价单。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一票制结算



5.2物资描述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包件号:


物资

项目简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质量标准

计量

数 量

交货

收货人

交货

交货条件

交货期

序号


单位

地点

状态


XX项目部



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业主要求



XX

XX

满足施工要求

符合质量标准,卸货到工地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后至工程施工结束





































合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5.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

包件号: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来源


材料费小计






1







2








……







人工费小计







机械加工费小计






1

设备折旧费






2

设备维护费







水电费小计







生产成本合计







管理费小计






1

生产管理费






2

销售费






3

服务费






4

财务费






成本合计







利税小计






1

税收






2

税后利润






出厂单价







运杂费小计

公里




注明运输方式


含税到站单价






备注:
1.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
3. 写明运输方式(火车、汽车)和运输里程。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投标人资格声明
6.1制造厂资格
1.名称及概况:
制造厂名称:
总部地址:
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实收资本:
近期资产负债表(到年月日止)
固定资产:
流动资产:
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
净值:
法定代表人姓名:
2.(1)制造投标物资的设施及有关情况:

工厂名称及地址

主要设施名称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需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原材料:

主要原材料名称

制造厂名称和地址





3.本制造厂生产招标物资的经验(包括年限、项目业主、额定能力、商业运营的起始日期等):



4.近3年该物资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出口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国内销售
(用户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名称)
5.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度

国内

国外

总额













6.最近3年直接或通过贸易公司提供的投标物资:
合同编号:
签字日期:
项目名称:
数 量:
合同金额:
7.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组织机构、技术力量等)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制造厂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附《营业执照》(副本)7.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投标物资

备注


最大月生产能力








已签合同月供应数量












剩余月生产能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8.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要求根据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环境、气候、交通和工期等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方案。
























9.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0.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序号

设备、仪器名称

制造厂

规格型号

数量

状况

生产产品或部件

额定产能或生产参数

备注


生产设备




































检验设备


























注:投标人可以将制造设备及检验设备分别列表。(生产商提供)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11.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其他材料
12.1 关于评审价评定和合同价确定方式承诺书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完全接受评审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3.3.4款的规定,修正和评定评审价。
若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如果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修正后的报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如果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开标时的唱标价,以唱标价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12.2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资料

注:证明材料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印章);或三证合一后,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非一般纳税人也需声明。























12.3明确是否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12.4关于是否接受银行承兑汇票的说明

致: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方XXXXXXX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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