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州霍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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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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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招标条件 | |||||||||||||||||||||||||||||
霍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备案。招标人为霍城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霍城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芦草沟镇 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主管网23km,配套检查井、跨路顶管、相关路面恢复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垃圾清运机械2辆(道路清扫车1辆、压缩垃圾车1辆),压缩式垃圾箱40个。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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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自治区外监理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3)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4)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5)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 ,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如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 12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9月08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2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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