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中心】郧阳区粮食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HBYY-202403FJ-008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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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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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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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郧阳区粮食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HBYY-202403FJ-008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YY-202403FJ-008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郧阳区粮食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EPC)已由十堰市郧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郧阳区粮食应急储备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郧发改审批[2023]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十堰市郧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70%自筹资金30%,招标人为十堰市郧安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十堰市郧阳区茶店镇二道坡村。 建设规模:拟新建建筑总面积1305.57㎡,其中:粮食平房仓建筑面积1161.60㎡,仓容0.5万吨,一站式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43.97㎡;拟建建设区域内配套道路硬化、晾晒场地、场地排水及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粮食平房仓、一站式服务中心及建设区域内配套道路硬化、晾晒场地、场地排水及绿化等相关附属工程。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建设,具体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01 合同估算价:965.81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和服务能力。 (2)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商物粮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商物粮(粮食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须同时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或类似设计项目业绩或类似施工项目业绩(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款)。 (4)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拟派项目经理满足本项目施工负责人相应条件的,可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 (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②近三年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行贿犯 罪 档 案 查 询 媒 介 为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http://wenshu.court.gov.cn)。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2)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参与投标的施工方单位。(3)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与另外一家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3月30日至2024年04月0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方式定标。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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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