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夷陵长江大桥监控信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宜昌夷陵长江大桥监控信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已由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批准实施,项目已具备公开询价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项目名称:宜昌夷陵长江大桥监控信息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2、施工地点: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监控信息中心。
       3、工程期限:30天。
       4、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大写:  叁拾柒万元整)
       5、询价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和主要性能参数
数量
单位
1
LCD高清拼接屏
1、对角线尺寸46",分辨率:1920x1080(向下兼容),对比度≥4500:1,亮度≥500cd/m2;
2、屏幕内置拼接控制器,可将同源信号实现屏幕的自拼接,可接收VGA,DVI,YPbPr,HDMI,USB;
3、支持多种控制方式,高清晰度、高亮度、高色域,视角(水平、垂直)≥178。
16

2
LCD拼接屏支架  (底座)
1、46寸模块化底座,整体应拼接成弧形,弧度应满足3º-5º;
2、需改造现有平面拼接屏支架底座8个。
10

3
LCD拼接屏支架   (框架)
1、46寸模块化框架,整体应拼接成弧形,弧度应满足3º-5º;
2、需改造现有平面拼接屏支座框架24个。
40

4
视频输出解码板
8路HDMI显示接口输出。
2

5
静电地板
1、全钢陶瓷防静电地板,规格600×600mm;
2、上钢板厚度≥5mm,下钢板厚度≥4mm,背面有加强筋,单块荷载力≥800Kg;
3、按室内设备安装高度,静电地板完成高度≤100mm。
70
平方米
6
操作台
1、尺寸材质:5.2m×0.85m×1.6m,主体框架:1.5mm冷轧钢板,门和隔板:1.2冷轧钢板,受力件:2.0mm冷轧钢板;
2、冷轧钢板台面,整体表面酸洗磷化喷塑;
3、多联位整体拼装,台面带显示器固定位,每连下位带可调节隔板,键盘抽屉。
4
工位
7
综合平台管理软件升级
升级综合管理平台专用软件,增加监控视频信号接入数量。
200

8
隔断墙拆除
监控中心内的隔断墙拆除。
3.774
立方米
9
吊顶
防潮防火纸面石膏板吊顶,白色环保室内漆 。   
16.8
平方米
1、报价单位提供的设备应为原厂正品;
2、拼接屏支架示意图见附件,报价单位需对平面拼接屏支架(底座和框架)的弧形改造方案进行说明。

       6、报价比选方式: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有效报价范围内以最低合理报价中选。
       7、报价人应负责对项目进行终身维护,项目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金为合同总额的3%,项目主要设备质保 3年。
       8、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参考标准
       (1)《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
       (2)《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14)。
       9、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落实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遵守国家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承担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
       二、报价人资格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一定的技术能力,具有省级相关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资质》及相关工作业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
       3、在施工所在地有直属常驻机构,能及时响应后期系统维护和调试要求。
       4、具有安全文明施工能力,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等级的安全生产事故。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应以独立报价人身份参与报价。
       6、本项目不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联系人:李华 13507209181。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文件密封: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报价材料按顺序装订后密封在报价袋中,报价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封口处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密封和标注,报价文件无效。
       2、报价人必须保证报价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询价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3、本项目为维修改造项目,必须与现有设备及系统兼容,为保证产品质量和升级的系统稳定可靠性: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兼容性承诺函原件。
       4、报价文件包括:
       (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单位资质复印件,和拟为该项目配置的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报价一览表(包含报价汇总、工期和质量承诺);
       (五)按设备清单报价的明细表;
       (六)拟采用设备的详细技术参数及设备厂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及兼容性承诺函原件;
       (七)平面拼接屏支架(底座和框架)的弧形改造方案说明;
       (八)报价单位认为适宜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格证明资料。
注:以上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5、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一)报价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二)报价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填列不完整和有涂改现象的,供应商公章和代表人签字不一致的;
       (三)报价文件中出现计算性错误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6、报价文件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报价应包括设备费、运费、税费、安装调试费一切费用。履约期内,合同单价和总价不予调整。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20日10时30分
        2、报价文件递交的地点:宜昌大桥总公司纪检监察部306室(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36号),联系电话0717-6075671。
        五、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宜昌长江大桥总公司网站上另行通知。
拼接屏支架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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