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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05022024000014
二、项目名称:泸州高中附属学校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东台市安丰镇电子商务产业园6-12号 54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工程设计服务 新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1.1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本项目各标段所有的工程测量、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审查和施工阶段的变更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1.2 工程测量:原始地形地貌测绘、土石方方格网及调配方案、断面、地质、放样测量等。
1.3 勘察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建筑、道路、管网、绿化及其他配套设施的工程地质勘察(包含初勘、详勘、物探,以及基础施工前的超前钻),并提供地勘报告(详勘),项目实施阶段的服务工作等。
1.4 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四个阶段,方案设计阶段要求按照规划部门的相关规定提供三套不同的方案图,并保证其中一套通过规划部门的方案评审。
1.5 初步设计阶段要求提供设计文本(提供结构计算书,建筑节能设计计算书、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建筑智能化、政府投资项目概算书等)及图纸,并保证通过相关审查。
1.6 施工图设计阶段要求提供的设计成果包括(不限于)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深基坑支护、水、强电、给排水(含绿化给水、消防,雨污水管网设计接入市政管网)、海绵城市、暖通、消防、室内外二次装(饰)装修施工图,以及室外附属工程(含校门、围墙、室外道路、操场、平坝、边坡挡士墙(高度不大于8米)、景观、绿化、路灯等红线范围内的其它设计任务)施工图,以及满足海绵城市和抗震设计等要求并保证通过审查。
1.7 施工阶段提供设计修改、变更以及后续服务工作。
1.8 满足本项目所需要的其它勘察、设计成果。
1.供应商在服务期内,设计人员必须长驻泸州市区内,以便与业主能及时沟通和交换意见。
2.设计成果资料的形成必须到实施现场踏勘和实测,同时要听取业主的意见,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形成的图件和数量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在项目施工周期全过程内提供相关咨询、配合等后续技术服务工作。
4.成交供应商应至少派驻1名设计单位代表驻场指导改造施工;设计单位代表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成交供应商应充分保证履职情况,若因人员履职不到位引起的工作推进不力,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具体处罚额度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按1000-5000元/人/次进行处罚,最多可扣除合同总金额的10%,该部分罚款在合同总金额中进行扣除。
6.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员应该按照采购人要求参与设计及后期服务工作。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前,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所包含的投标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到项目所在地参与设计,具体次数以采购人要求的为准,成交供应商投标人员到位时间不得超过采购人通知后的24小时,逾期未到视为履职不到位,可按1000-5000元/人/次扣除费用。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设计人员在项目所在地蹲点参与设计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施工阶段的项目负责人应按采购人要求常驻施工现场参与设计调整工作,以上时间均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若投标人员不能按照采购人要求到场或者无法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设计工作时,采购人有权视为供应商违约,按照人员履职不到位进行处置。
7.若成交供应商在多次对设计成果进行修改调整后仍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或者另外要求其他单位人员参与设计工作,其他单位要求增加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最终在项目设计费中扣除。
8.供应商需自备的工作条件:
(1)工作手册: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办公设备: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交通工具:出行车辆等;
(4)现场办公设施: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安全设施: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供应商自行承担食宿费用;
(7)供应商自行承担工作中的意外保险等费用。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40日、1.方案设计(需经规委会审查合格):合同签订后15日内提交。 2. 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等资料(住建局出具初步设计审查通知书(如有)):方案经自规局审查签字后5日内提交。 3. 施工图设计文件、地勘报告(出具施工图、地勘报告电子文档):初步审查通知书(如有)下发后15日内提交。 4.施工图审查备案(提供施工图、审查备案通知书):施工图设计完成后60日内提供。 1.本工程的编制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住建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建筑工程勘察等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以及住建部、四川省住建厅下发的有关建设工程勘察方面的文件和规定。在编制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委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编制。
2.如供应商提交的成果达不到相关质量要求或未按采购人时间进度安排完成成果,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支付金额和提出解除合同。
3.本项目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程、规范。
4.项目成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规程、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548,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薪、胡全良、张振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zfcg.scsczt.cn/)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2.依据泸市财采〔2022〕28 号相关规定,现公示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城科泽工程设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15881418755。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泸州高中附属学校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华阳街道康城路一段北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泸州市江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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