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2024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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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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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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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2024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2024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72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7235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廊坊热电厂2024年生产区域保洁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7235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7235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天津诚瑞达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48.886898 | 330.2038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2、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2023年生产现场保洁服务、国家能源集团宿迁发电有限公司 3、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生产保洁服务、神华国能宁夏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 4、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生产保洁服务、国能宁夏鸳鸯湖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5、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区域保洁服务(两年)、国能河北龙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广西公司永福电厂厂区保洁等后勤服务合同(三年)、国电永福发电有限公司 | 1、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生产保洁、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 2、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全厂生产保洁、大唐吉木萨尔五彩湾北一发电有限公司、179.4万元 3、二期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4、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2020全厂生产维护用保温、脚手架服务、生产区域保洁施工工程、满洲里达赉湖热电有限公司 5、输煤运行及保洁外委项目、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6、一、二期全厂生产区域厂房卫生保洁、华电莱州发电有限公司 7、生产区域卫生保洁、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周亚东 电话:010-57337283
邮箱:1201448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