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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计量所)建立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等1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计量所)建立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等1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计量所)建立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等1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00-00793
项目名称: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计量所)建立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等19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38,000.00
最高限价(元):1,338,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装置
1.  该装置应满足JJG1077-2012《臭氧气体分析仪》检定规程、JJF1907-2021《环境空气在线监测气体分析仪》校准规范要求
2、臭氧发生技术要求:
2.1低浓度臭氧发生:发生方式:UV波长185nm紫外照射,发生浓度范围(0-1)μmol/mol,最大允许误差±2%,重复性≤1%,
2.2高浓度臭氧发生:发生方式:电晕放电;发生浓度范围(1-400)μmol/mol,最大允许误差±4%,重复性≤1%;
2.3臭氧分析技术要求:分析方法,紫外分光光度法;检测波长253.7nm;量程范围(0-400)μmol/mol;检测限≤1.6 nmol/mol,零点噪声≤0.8 nmol/mol,响应时间≤25s;线性度>0.999;
3、零点气体应为压缩空气、合成空气或环境空气
3.1气体减压阀、气路管件应与检定用气体钢瓶和臭氧配气装置配套使用
4、绝缘电阻表,10级500V
5、绝缘强度测试仪,电压不小于3kV,电流不小于100mA,频率为50Hz.
6、装置应为彩色高清触屏,人机交互内容直观,操作简便;重量轻、体积小,便携;
7、紫外照射与电晕放电臭氧标准气体发生模块一体集成;
8、内置高精度动态配气系统;
9、内置紫外法臭氧分析检测系统,可实时监测臭氧浓度,并控制发生过程稳定进行;
10、响应时间小于25s;
11、输出标准气体流量应达到4 L/min可调;
12、具备数据存储与导出功能。
13、验收时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14、质保≥两年,提供至少两年所需的易损件和备品备件;应用软件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提供免费的升级换代服务,现场免费培训。
二、 余氯测定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F1609-2017余氯测定仪校准规范
2.  技术要求
2.1模拟游离余氯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3%(k=2);总余氯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标准物质应包含0.5mg/L、1.0mg/L、1.5mg/L、2.0mg/L.
2.2单标线容量瓶和分度吸量管
A级
3、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三、 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1151-2018《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检定规程
2、技术要求
2.1高强度空心阴极灯
As灯  应满足JJG1151-2018《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检定规程附录E的技术要求
2.2秒表
分度值不大于0.1s
2.3电子分析天平
最大称量样不小于100g,最小分度值不大于0.1mg
2.4单标线移液管(0—10)mL、容量瓶(50—500)mL  A级
2.5有证标准物质
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批准的砷形态标准物质,每组分浓度范围(0.9~1.1)ug/mL,扩展不确定度Urel≤5%(k=2)
3、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四、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F1317-2017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校准规范
2、技术要求
2.1利血平溶液标准物质
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优于5%(k=2)
2.2移液器或移液管
量程范围100uL或200uL,B级及以上
2.3容量瓶
10mL或25mL,B级及以上
3、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五、 原子荧光光度计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939-2009《原子荧光光度计》检定规程
2、技术要求
2.1双阴极空心阴极灯(As、Sb)
按双阴极空心阴极灯生产厂规定的电流,通电后应能立即起辉,且发光点集中在空心阴极灯内,阳极区不得出现辉光。预热30min后,连续记录30min,其发射强度的最大漂移量应不超过±2%。
2.2 砷、锑混合溶液标准物质
空白溶液浓度为0.5%HCI,砷、锑混合标准溶液浓度1.0、5.0、10.0、20.0,不确定度3%(k=2)
2.3二次蒸馏水或去离子水
2.4电子秒表
分度值不大于0.1s
2.5玻璃量器
A级200ml容量瓶,100ml容量瓶
2.6电子天平
最大称量200g或500g,分度值不大于0.01g
3、验收时提供的坤、锑溶液标准物质必须提供国家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六、 分光光度法流动分析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F1568-2016《分光光度法流动分析仪》校准规范要求
2、技术要求
2.1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波长范围不小于(360~1100)nm,技术指标不低于Ⅱ级要求
2.2标准物质
氰化物测量范围:50.0μg mL、水中挥发酚测量范围:1000 μg/mL、六价铬测量范围:1000 μg/mL、硫化物、总磷测量范围:1000 μg/mL、总氮测量范围:100 μg/mL、氨氮测量范围:250 μg/m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测量范围:1000 μg/mL等国家有证溶液标准物质,其相对不确定度不大于 2%,k=2。
2.3 单标线容量瓶和单标线吸量管
A级。
3、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七、 火焰光度计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630-2007《火焰光度计》检定规程建标要求
2、技术要求
2.1检定用标准物质
火焰光度计有证标准物质,浓度见表一,不确定度应不大于2%(k=2)
元素       
 
 
 
 
序号
1
 
 
2
3
4
5
6
7
8
K
0.004
0.0100
0.0200
0.0400
0.0600
0.0800
0.100
0.200
Na
0.004
0.0500
0.100
0.200
0.300
0.400
0.500
1.00

 
2.2二次蒸馏水或去离子水(电导率应小于0.2uS/cm)
2.3兆欧表,500V,10级
2.4电子秒表,分度值不大于0.1s
2.5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可见光区波长准确度优于±2nm
2.6 10mL或20mL量筒,最小分度值不小于0.1mL
3、标准物质应直接采用具有国家标准物质证书的标准物质,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八、溶解氧测定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291-2018《溶解氧测定仪》检定规程要求
2、技术要求
2.1检定用水的配制
500mL烧杯、电子天平:≤分度值0.01mg   300mg六水合氯化钴  
2.2精密恒温水槽
恒温范围(0~25)℃,温度波动度不大于0.2℃,均匀性不超过±0.2℃,搅拌速度稳定,并附有多孔塑料浮盖
2.3秒表
分辨力0.1s,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s/d
2.4温度计
测量范围(0~50)℃,分度值0.1℃,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15℃
2.5气压表
分度值1hPa,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2.5hPa
2.6鼓泡器
多孔
2.7 亚硫酸钠
分析纯
2.8  二价钴盐
分析纯
2.9氯化钠试剂
分析纯
2.10 蒸馏水制水机
大于20L/H   
3、☆验收时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九、测汞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548-2018测汞仪检定规程
2、技术要求
2.1汞有证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1%(k=2)
实验用水机:出水量大于20L/H  符合GB/T6682二级水要求
硝酸:优级纯
2.2单标线吸量管、单标线容量瓶
A级
2.3移液器
1000uL,容量最大允许误差±1%,重复性不大于0.5%
2.4绝缘电阻表
输出电压1000V,(50±0.5)Hz
3、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四级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F1159-2003四级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校准规范要求技术要求
2、标准物质及试剂
国内外有证标准物质
铈标准物质标准值:951.5μg/g,不确定度:0.5%或钡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不确定度:1%
铅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0.8%或银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0.8%
铍标准物质浓度为10µg/mL或锂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 不确定度:1%
铟标准物质标准值:100μg/ml,不确定度:1%或钇标准物质浓度为982.3μg/g
铋标准物质浓度为100µg/mL
铯标准物质浓度为100μg/mL
高纯硝酸溶液。
3、高纯水制水机 制水纯度:18 Mω·cm 高纯水
高纯硝酸溶液。
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一、元素分析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F1321-2011元素分析仪校准规范
2技术要求
2.1 E2级标准砝码(毫克组)
2.2天平
称量重复性应小于天平最小分度的三倍
2.3标准物质
乙酰苯胺、尿素、苯甲酸、对氨基苯磺酸等各元素示值误差为C:±2% H:±3% N:±5% S:±5% 各元素测量重复性C:≤2% H:≤3% N:≤5% S:≤5%
尿素、硫酸铵各元素示值误差为N:±3%各元素测量重复性N:≤2%
煤标准物质各元素示值误差为C:±2% H:±5% N:±10%各元素测量重复性C:≤2% H:≤3% N:≤5%
钢合金、铜合金、钛合金等中氧、氮、氢标准物质各元素示值误差为O、N:不大于所选用标准物质扩展不确定度的2倍; H:不大于所选用标准物质扩展不确定度的3倍各元素测量重复性N、O:≤5%  H:≤10%
以上元素提供高、中、低含量的元素分析用有证标准物质3—4种。
3、 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二、氨气检测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1105-2015氨气检测仪检定规程
2、技术要求
2.1氨气体标准物质
浓度为满量程20%,50%和80%,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
2.2标准气体稀释装置
最大稀释误差不超过±1.5%
2.3零点空气
环境空气、合成空气或高纯氮,通过仪器前应经过纯化处理。
2.4流量控制器
由检定用流量计和旁通流量计组成,流量范围应不小于500mL/min,流量计的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     。
2.5秒表
分度值不大于0.1s
2.6绝缘电阻表
输出电压500V,准确度级别不低于10级
2.7绝缘强度测试仪
≥1.5kV,≤5级
2.8气体减压阀
防腐、防吸附,如不锈钢材质
2.9气路
防腐、防吸附,如聚四氟材料。
3、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三、苯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F1674-2017苯气体检测报警器校准规范要求
2.技术要求
2.1气体标准物质
空气中苯气体有证标准物质或氮中苯气体有证标准物质浓度为测量上限20%、50%、80%,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3%,k=2
2.2零点气体
纯化后的洁净空气或高纯氮气(99.999%)。
2.3流量计
由两个气体流量计组成,流量范围(0~1500)mL/min,准确度等级不低于4级
2.4减压阀及气体管路
不与苯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如不锈钢阀和聚四氟乙烯管路。
2.5秒表
分度值不大于0.1s
3、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四、二氧化硫气体检测器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551-2021二氧化硫气体检测器检定规程
2.技术要求
2.1气体标准物质
氮气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1.5%,k=2
氮气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
2.2气体稀释装置
稀释后标准气体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满足2.1的要求。
2.3零点气体
采用纯度不小于99.999%的氮气或合成空气(由99.999%的氮气和99.999%的氧气配制)
2.4流量计
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0级
2.4减压阀和气路
与气体标准物质钢瓶配套,所用材料对被测气体应无吸附及化学反应
3、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五、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695-2019硫化氢气体检测仪检定规程要求
2.技术要求
2.1气体标准物质
氮中硫化氢气体有证标准物质,浓度为20%满量程、50%满量程、80%满量程、报警设定点1.5倍,其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2%(k=2)。当采用气体稀释装置时,稀释后标准气体的相对扩展不确定度应满足上述要求。
2.2零点气体
采用纯度不小于99.999%的高纯氮气或合成空气(由99.999%的氮气和99.999%的氧气配制)
2.5气体减压阀和气路
对被测气体应无吸附及化学反应
3、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六、氯气检测报警仪检定装置
1.  该装置应满足JJF1433-2013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要求
2.  2.技术要求
2.1气体标准物质
氯气气体标准物质浓度为20%、40%、60%、80%、报警设定点1.5倍,相对扩展不确定度不大于2%(k=2)
2.2标准气体稀释装置
稀释误差不超过±1%
2.4流量控制器
流量范围(500~1200)mL/min或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
2.5零点空气
净化处理过的压缩空气或高纯氮气(99.999%)
2.6减压阀
配套的减压阀要求不与氯气发生反应或吸附的材质
2.7气体管路
不影响氯气浓度的气体管路
3、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七、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915-2008一氧化碳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
2.技术要求
2.1气体标准物质
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浓度为1.5倍仪器报警下限设定值,30%测量范围上限值,70%测量范围上限值,其扩展不确定度应不大于2.0%(k=2)
2.2零点气
高纯氮气(纯度不小于99.999%)
2.3流量控制器
由两个气体流量计组成,气体流量计量程:(0~1000)mL/min,准确度级别不低于4级
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八、微量氧分析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945-2010微量氧分析仪检定规程要求
2.技术要求
2.1零点气体
纯度不低于99.999%的高纯氮气体,经脱氧管纯化后,氧含量不大于0.1umol/mol
2.2气体标准物质
浓度为满量程20%,50%,80%的氧气体标准物质,氧含量≤10umol/mol浓度范围,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2%,氧含量>10umol/mol~1000umol/mol浓度范围,气体标准物质的扩展不确定度≤1%,扩展不确定度的包含因子k=2
2.3气体减压阀、气体管道、四通阀
不锈钢材质
2.4脱氧管
满足2.1中气体纯化要求
2.5绝缘强度测试仪
电压不低于1.5kV,5级
4、 标准气体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十九、化学需氧量(COD)测量仪检定装置
1、该装置应满足JJG975-2002化学需氧量(COD)测量仪检定规程要求
2、技术要求
2.1温度计
测量范围100~200℃(0.5℃级)
2.2 检定用标准物质
50,100,300,1000mg/LCOD溶液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应不大于3%(k=2)
2.3检定用标准物质
0.05mol/L 1/6K2Cr2O7溶液标准物质,其不确定度应不大于1.0%(k=2)
2.4电子秒表
分度值不大于0.1s
2.5绝缘电阻表
500V,10级
3、标准物质提供有证标准物质证书,其他设备提供辽宁省或以上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符合技术要求的检定(校准)证书,检定费、校准费、运输费、税费、培训费都由中标方承担。
二十、其他配置
1、气体报警器、检测仪应配备全自动气体报警器检定台
1.1自动化气体报警器检定装置主机
1.1.1在同一浓度下同时校验报警器数量:≥1-8台;
1.1.2信号传输:模拟信号、数字信号可选;
1.1.3流量计范围:(0~1500)mL/min;
1.1.4流量计等级:≤4级;
1.1.5电磁阀组控制气路,气体浓度一键或自动切换;
1.1.6输入压力:≤0.25Mpa;
1.1.7内置电源:可同时为≥1-8台被检表供电;
1.1.8装置电源:220VAC;
1.1.9工作环境:温度(0~45)℃相对湿度(RH)≤85% 。
1.1.10与工作介质接触的部分均应采用不锈钢和耐腐蚀材料;
1.1.11配置旁通流量计,泵吸式和扩散式报警器均可检测;
1.1.12电磁阀组控制气路,气体浓度一键切换,方便快捷;
1.1.1、内置24V电源,可同时为多台报警器提供电源。
1.2操作及证书管理软件系统
1.2.1在保证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通过软件界面输入信息或采集检定校准原始数据,自动计算并生成原始记录,证书报告,同时对人员、资质能力、标准装置等要素进行管理的系统;
1.2.2.该系统软件应满足CNAS-CL01检测校准实验室能力认
可准则ISO/IEC17025要求,同时也满足各项气体检定规程
要求。
1.2.3.自动处理数据,生成原始记录和证书文档。
1.2.4应具有控制气路功能。
1.2.5具有通过扫码枪自动识别扫描报警器上二维码的相关信息,生成原始记录,包含报警器厂家名称、型号、编号、测量范围、测量介质等信息
1.2.6应配备计算机和打印机
1.3整机提供质保≥2年,终身维护。
2、标准物质配备低温保存箱
2.1容量≥120L  2台
2.2数显温度可调,可调节范围包含(4—8)℃  波动度优于3℃。
3、水处理(制水机、蒸馏水机)装置
3.1应满足国家实验室纯水标准(GB/T6682)中实验室一级高纯水(电导率小于0.2uS/cm、电阻率优于18 Mω·cm )的要求。
3.2进水水源:城市自来水
3.3出水水质: RO纯水:电导率≤1μS/cm@25℃;杂质去除率99%,水质标准优于中国国家实验室用水(GB6682-2008)三级水标准;优于普通蒸馏水。UP超纯水:电阻率18.25μω.cm@25℃,吸光度:(254nm,1cm)光程:≤0.001,可溶性硅:(以 计),mg/L﹤0.01,微粒子(大于0.1um)含量:﹤1/ml ,总有机碳量TOC:﹤3ppb ,细菌:<1 CFU/ml ,细菌内毒素:<0.001EU/ml
3.4适用标准:适用于标准实验、AAS、HPLC、PCR、ICP/ICP-MS等高端仪器标准实验用水,优于中国实验室用水规格GB6682-2008一级水标准及新版纯水标准GB/T 33087-2016《仪器分析用高纯水规格及试验方法》
3.5制水量:≥20-40L/H
3.6配置PLC可编程处理器和彩色触摸屏,全自动控制,在线显示电阻率、电源、制水、缺水、冲洗、备用、检修等各种运行状态,日期、运行时间、流量、电导率、电阻率、温度等参数实时在线监控并在触摸屏上显示
3.7无水报警,水满报警,源水、RO水、超纯水(参数可随意设定)超标报警,耗材寿命终结报警,故障自动检测,提供安全保证
3.8用户可以设置管理密码,系统设置均由密码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操作
3.9 RS232/USB 接口,自动记录一整年水质资料,整机符合 GLP
3.10 特设定时定质定量取水功能(定时:1-99min;定质:1-18.2 Mω-cm;定量0.1-2500ml)
3.11应配备“智能不锈钢过滤器”,可自动过滤水中杂质,无需更换耗材(提供国家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12具备开机自检、缺水保护报警、停电自动复位、纯水桶满水后自动停机、超低压保护、RO自动冲洗功能
3.13提供整机≥3年质保和耗材免费更换服务,终身维护。
二十一、一至十九项中,相同型号、相同量程的计量标准配套设备可配备1台(如绝缘电阻表、秒表等),高等级设备可覆盖其他等级的计量标准配套设备,可只配备高等级设备(如电子天平)。
二十二、一至十九项中,检定/校准装置应满足检定规程和校准规范中的所有量程。
二十三、标准物质质保期根据国家有证标准物质证书的有效期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8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12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辽宁政府采购网平台上投标情况确认中未显示投标(响应)人名单的视为无效投标(响应)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 盘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按照文件格式进行密封和签章。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
2、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30分钟)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携带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中心
地  址: 金沙江路30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853624410@qq.com
开户行: 铁岭银行红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 71020102001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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