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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
项目编号:NY-GC-20240822-01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位于振兴街以北、七贤路以东,总用地面积约11802.12㎡,总建筑面积约15991.5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4845.84㎡,地下建筑面积约1145.67㎡,停车位28个,包括5个单体工程,1#为办公楼,2#及3#为冷库及加工车间,4#及5#为门卫。规划建设15大中心,包括14个重点功能区和1个农业产业数字化创新中心及配套设备设施,构建“14+1+N”园区运营管理体系。建设现代设施农业基地、教培中心以及对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前桥村、后桥村、杨家村、铁佛寺村、郭家沟、马家庙、斗虎屯、龙堂、王院、牛家村、高家村、肖家村 12 个行政村进行人居环境保护整治,完善配套设施,开展农村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作及村内路网提升改造,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水平、基础设施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
2.3 工程地点:宁阳县振兴街以北、七贤路以东。
2.4招标范围:宁阳县现代农业园区及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验收等总承包内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入优化设计、审查报批及施工期间技术服务等);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施工、施工许可手续办理、验收、移交、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及验收时所需要的各项观测、检测、检验和审查费等,直至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及质保期内保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如下:
a设计部分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的设计范围详见用地红线图内的相关文件及规范实施说明。
2.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
完成规划设计、修详规设计、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不含软装工程)、给排水工程(含永久用水)、电气工程(强电、弱电)、通风工程、标志标识设计、室外与市政工程(道路、给排水)、电梯、消防、景观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工作。
3.各阶段的设计范围
应根据本项目工程建设的要求和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完成包括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完成建筑方案的深化设计,编制方案的设计估算,完成修详规及综合管线规划设计及报批;
(2)完成施工图设计,确保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
(3)配合发包人完成设备、大宗材料采购时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等编制工作,还包括各阶段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造价变化分析等。
(4)配合发包人完成各个阶段的规划、国土、消防、人防、绿色建筑、节能等政府部门审批环节的报建报批工作。
(5)负责工程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
(6)除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成果外,还应承担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工作,保证设计变更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并按发包人要求准备汇报材料。
(7)完成上述工作的相关图纸及电子报批报建文件等资料的编制。
(8)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
(9)负责根据建设要求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各项专家评审。
b施工部分
本合同施工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施工内容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含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与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土建工程(含基坑内支撑拆除等))、机电安装工程(包括电气工程、防雷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梯、消防等相关配套设施、装饰装修、栏杆工程、标志标识、室外工程(厂区道路、室外给排水管网、园林绿化等)等的施工。
2.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和协助办理施工报建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3.协助及配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阶段各项行政部门开工前置手续直至领取施工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缴交劳动保证金手续(若有)、施工合同备案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协助办理工程开工、报批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复函)、报建手续、临水、临电报批及临时设施设置、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环保检测、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除由发包人缴交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5.配合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包括消防验收、规划验收、环保验收、防雷验收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项专业验收及涉及施工单位的验收手续及证明,按要求整理竣工验收资料并移交办理《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合格证》。
6.负责施工管理配合,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的其他工程提供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场地和使用临时设施的配合工作。
7.负责配合建设单位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及周边居民,包括且不限于: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质安监、建管、城管等。
8.负责做好迎检、开工奠基仪式、封顶及竣工仪式等工作。
9.最终以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及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c设备采购及安装部分
所有设备、设施、备件、备品、处理工艺、安装调试、检验检测均符合国家及省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由中标人在其报价范围内自主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直至所有设备正常运转,达到招标人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竣工验收。
2.5 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最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等要求的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或机构的审批验收。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出具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安装及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设计单位可不提供);
2、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且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1本项目联合体成员单位不超过2家;
3.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壹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且联合体协议中须承诺:联合体成员各方根据协议内容共同为本项目负责,各成员之间产生的任何纠纷和招标人无关。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项目投标时所使用的项目经理等材料一经提交,未经招标监督、监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参加投标和承接工程任务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时一致。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2024年08月23日08时00分起至2024年08月29日17时30分止;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报名,(网)线上开评标,实行资格后审。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taggzyjy.com.cn)“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如未按照要求注册的,其投标无效(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本项目的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18日08时30分。
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常见问题( 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 )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 办理模块中《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 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媒体
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3、本项目监督部门:宁阳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38-5866966;宁阳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0538-5621801。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山东宁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宁阳大道中海金融大厦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普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文庙街道办事处复圣大街159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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