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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2023年东城区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2023年东城区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2023年东城区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已完成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庆发改发〔2023〕168号 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2023年东城区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1.4 招标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2023年东城区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SZSG0500G23090100100100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ZSG0500G230901001001001           
2.5 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高新区。 
2.6 建设规模:
在高新区3#热源东北侧空地,利用热源现有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一座4台80吨燃气热水锅炉。热源厂占地面积约8500平方米,锅炉房建筑面积约3015平方米,锅炉房内设置补水和循环等设备设施,在锅炉房西侧设置燃气调压站。项目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新建燃气锅炉房、续建水泵房及地下水池、配套系统工程,道路及绿化等。
(一)建筑单体
1、新建建筑物包括:锅炉间主厂房工程包含锅炉间、风机间、监控中心、水处理间及水泵房等。
主厂房建筑设计标准:
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丁类
设计使用年限:50年
结构安全等级:二级
耐火等级:二级
屋面防水等级:Ⅱ级
抗震设防烈度:7度
建设内容:总长60米,总宽45米,高15.7米,新建部分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基底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主厂房单层布置锅炉间、风机间。一层为水箱间、高低压配电间及变电所,二层为监控中心、办公室。
锅炉间内隔墙体均为防火墙,防火墙上的门、配电室的门均为甲级防火门,配电室通向室外的门为丙级防火门,楼梯间门为乙级防火门,其余门为成品木门、保温钢木大门、保温防盗门等。锅炉主厂房采用29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水泵房及炉前附属间外墙采用190厚加气混凝土砌块墙。锅炉主厂间内隔墙采用290厚煤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其他隔墙采用190厚煤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所有建筑物外门为彩色复合钢板门或塑钢保温门,内门为防火门或实木门,窗均采用气密性良好的平开塑钢窗,透明玻璃。
2、续建建筑物包括:监控中心和锅炉间、风机间、水处理间及水泵房等。厂区内续建水泵房及地下水池,水泵房建筑面积433.90平方米,地下一层,地上一层,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配套600立方米标准钢筋混凝土地下水池2座,地下水池长12.9米,宽12.9米,设一个防火分区。
(二)配套系统工程
1、热力系统:热水锅炉的供回水均采用母管制,锅炉供回水母管管径为DN800。供回水母管与2#热源、3#热源供回水母管相连,与整个东城区供热一级网连网运行。锅炉的额定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4台锅炉总循环水量3304/h,设2台高效节能循环水泵。
2、水处理系统:采用单级钠离子交换法,锅炉房设一套全自动软化水装置,水处理设备能力为50t/h。
3、烟风系统:每台锅炉单独设置钢烟囱,出口直径2.5米,每台锅炉设鼓风机、再循环风机各一台。
4、燃烧系统:由送风系统组成,正压燃烧,每台锅炉配有一台燃烧器。
5、燃气工艺系统:设置高中压计量调压撬一座,进口压力1.6MPa,出口压力0.3MPa。新建高中压调压柜,通过新建一条DN300管线输送至天然气热水锅炉房。埋地输气管选用螺旋缝焊接钢管,室内的架空燃气管道选用20#无缝钢管。高压燃气管线采用埋地方式敷设,锅炉房室内部分的管道采用架空方式敷设。
6、给水排水系统:给水部分以城市自来水为水源。从厂区东侧城市供水干管引DN200给水管入厂区,在厂区引入管入口处分设水表井。室外排水管材采用HDPE管,雨水经过管道在场区汇合后已接入城市雨水管网,室内排水管材采用U-PVC塑料管。
7、采暖通风系统:采暖热媒为75~50℃热水,由锅炉房外集中供热二级网供给。采暖系统采用单管上供下回同程式系统,散热器采用节能型钢制散热器,控制阀门供水采用闸阀、回水采用自力式平衡阀,散热器采用节能型、低噪音设备。
8、空调系统:设置风冷柜式空调机,采用分散排烟方式。
9、锅炉房电气系统:电网入口设置专用计量装置。电力电缆、控制电缆采用阻燃型铜芯电缆,消防用电电缆采用耐火型铜芯电缆。厂区室外采用沿电缆沟敷设及直埋敷设,建筑物内采用电缆桥架引至电缆竖井或各配电间,由电缆桥架引至各用电设备采用电缆穿钢管埋地敷设及沿墙明敷设。建筑物内根据工作场所使用功能设一般照明,在管廊水位表、锅炉压力表、仪表和其他照度要求较高的部位,设置局部照明。主要通道、出口、楼梯间等处设消防应急照明,控制室、配电室和重要工作场所设备用照明,厂区内设道路照明、装饰照明、景观照明。
10、防雷、放静电及接地安全措施:烟囱顶部设避雷针防雷,低压系统采用TN-S系统,变压器工作接地、电气设备接地保护。
11、火灾自动报警:本工程在消防水泵房一层设消防控制室,采用集中报警系统。
12、锅炉房自动控制系统:于办公楼一层新建热网中心监控系统,控制室设一套DCS系统。
13、消防系统:锅炉房耐火等级Ⅱ级,锅炉厂房高度15.7米。厂房内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为15L/s,室外消防水量为20L/s。厂房最高点设高位消防水箱,场区设置环状供水管网,设地下式消火栓,在适当位置设隔断阀门,厂房内设置消火栓和干粉灭火器。室外消防管道管材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室内消防管道管材采用热镀锌钢管。
(三)道路及绿化
厂区东侧区域新建主厂房,西北侧设置燃气工艺区,四周形成环形路网。厂区内道路采用城市型道路,主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厂区周围设防护绿化带,以乔木和灌木间混栽植,间隙空地用草坪、花卉等自然布置,厂区功能分区间种植长绿乔木及草坪,在主厂房前及水池一带种植花坛及草坪等。
(四)主要工程量包括:
1、工艺部分:新建SZS58-1.6/130/70-YQ热水锅炉(配套燃烧器及锅炉控制系统)2套,旋流除污器1台,冷却水循环泵2台,除污泵4台,卧式循环泵3台,装配式镀锌钢板水箱1台,旋流除污器BW-DN6001台,智能型楼宇换热机组1台,钢管542米,电磁流量计2套,数字锁定平衡阀2个。
2、风烟采暖部分:燃气调压箱2台,离心鼓风机2台,防爆轴流风机5台,空气加热器2台,烟囱2座,混烟箱1台,计量箱3台,室内消火栓14个,屋顶太阳能热水器1台,翅片管散热器54组,抗震支架81套,镀锌钢板保护箱1台,钢筋混凝土管236米,铸铁管144米,预制保温管332米,PE管192米,3PE防腐管2048米,焊管872米,镀锌钢板1155平方米,流量计水表2米,洗脸盆5个,蹲便器6个,挂式小便器3个,污水池2个。
3、道路部分:路缘石287米,拆除并改造检查井2座,挖土方3620.5立方米,沟槽回填砂砾2785平方米,新建混凝土路面2634平方米。
4、支架及设备基础:设备基础混凝土1455.24立方米,砖基础98.21立方米,支架基础99.31立方米,烟囱基础196.88立方米,围栏75.2米,钢筋75吨。
5、水外网:消火栓井1座,污水井2座,雨水井8座。
6、电气部分:但体内高压配电柜17台,高压变频电机柜4台,低压GGD柜9台,400*200密闭金属桥架330米,桥架抗震支架60个,SC100镀锌钢管180米,高压电缆YJV-8.7/15KV-3x95mm²共计351米,低压电力电缆YJV-1kV-3x120+1x70mm²共计290米。电力电缆YJV-1kV-4x50+1x25mm²共计955米,电力监控软件3套,30KVAUPS一套;外网:高压电力两进两出电缆分支箱2台,电缆对接箱1台,四通型电缆井3座,4x150混凝土包封管道80米,高压电力电缆YJV22-8.7/15KV-3x240mm²共180米,配套通信外网及路灯工程
7、绿化:移植乔木299株、灌木329株。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合同估算价:3846.5万元
2.8 计划工期:2023年09月26日至2023年11月25日,共6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2.11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以及 锅炉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一级 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 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3)其他要求:  /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1)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应当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报告,联合体成员的最低信用情况,视同联合体整体的信用情况。
3.1.7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 。
3.2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 1 名,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 1 名;材料员 1 名;机械员 1名;劳务员 1 名;资料员 1 名。(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施工单位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
(2) 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其他的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上传至招标文件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3 年 09 月 02 日 00:00 至  2023 年 09 月 07 日 00:00 。
(5个日历天)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4.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   直接票决定标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8.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9.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大庆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中科创业园A座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建设大厦
电    话:0459-6298779
 
12.其他事项说明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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