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浮雕墙制作项目招标公告(2024-JKEBKJ-W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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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辽宁 | 城市 | 沈阳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单位浮雕墙制作项目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我部就以下项目征集供应商并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浮雕墙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BKJ-W4011
三、项目概况:
在一层与二层之间楼梯缓步台墙面建设1面玻璃钢浮雕文化墙,具体服务项目包括:
1.浮雕墙平面原创设计1项,设计师手绘,限3次设计稿修改,仍不能达到建设单位标准的,建设单位有权无偿终止合同,重新公开选取设计施工单位;
2.制作安装玻璃钢浮雕1面,尺寸宽3.1米、高2.8米、厚4.8厘米;
3.浮雕外立面金属喷漆,复古铜质金属色;
4.制作安装龙骨支架1面,尺寸宽3.1米、高2.8米;
5.安装LED射灯3个,浮雕墙安装辅料若干;
6.包含运输、安装、修复、竣工审价和税费等,如浮雕墙尺寸较大无法整体搬运至安装位置,需要切割搬运并拼接修复;
7.最高限价7万元;
8.质保5年。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至11月5日(北京时间,工作日08:00—11:00,14:30—17:00)。
(二)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报名方式:供应商先电话报名,然后将以下报名材料原版扫描件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指定邮箱(930056477@qq.com)。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采购人会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相关模板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时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承诺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
注:报名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合法有效、清晰完整,材料概不退还。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现场踏勘,计划于2024年1月6日9:00开始,未踏勘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报价。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1月8日9:0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某单位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322446877
十一、采购单位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浮雕墙制作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KEBKJ-W4011
三、项目概况:
在一层与二层之间楼梯缓步台墙面建设1面玻璃钢浮雕文化墙,具体服务项目包括:
1.浮雕墙平面原创设计1项,设计师手绘,限3次设计稿修改,仍不能达到建设单位标准的,建设单位有权无偿终止合同,重新公开选取设计施工单位;
2.制作安装玻璃钢浮雕1面,尺寸宽3.1米、高2.8米、厚4.8厘米;
3.浮雕外立面金属喷漆,复古铜质金属色;
4.制作安装龙骨支架1面,尺寸宽3.1米、高2.8米;
5.安装LED射灯3个,浮雕墙安装辅料若干;
6.包含运输、安装、修复、竣工审价和税费等,如浮雕墙尺寸较大无法整体搬运至安装位置,需要切割搬运并拼接修复;
7.最高限价7万元;
8.质保5年。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质: 无。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至11月5日(北京时间,工作日08:00—11:00,14:30—17:00)。
(二)项目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三)报名方式:供应商先电话报名,然后将以下报名材料原版扫描件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指定邮箱(930056477@qq.com)。报名材料审核不通过的,采购人会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相关模板见附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除外);
3.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除外);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时需提供,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供应商承诺声明;
7.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8.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截图。
注:报名材料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将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单位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合法有效、清晰完整,材料概不退还。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七、现场踏勘
本项目需现场踏勘,计划于2024年1月6日9:00开始,未踏勘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报价。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1月8日9:00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某单位
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必须密封后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法进行评审。
十、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女士
电 话:13322446877
十一、采购单位监督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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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