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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铁...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部、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铁路环线整备所配套工程项目部(钢材、水泥)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24(2023)-JTGSJCZX-WZCG-036
1.招标条件
1.1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 已由 国铁集团以  铁总鉴函[2016]90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昌电气化改造及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铁集团,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部 。本项目 钢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江西赣榕地方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新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铁路环线整备所配套项目先期开工段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阳铁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有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铁路环线整备所配套项目部。本项目水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高铁新区,主要工程量为:挖土方637903方,挖石方103055方;利用土填方596687方,利用石填方103055方;借土填方50205方。紫阳大道立交桥(1座)全长191.91m,采用1-32m简支梁+1-(40+64+40)m连续梁布置。香山框架中桥(1座)全长41.46 m,采用1-6+2-12+1-6m框架结构。框架小桥一座,全长55.15m。涵洞共8座,其中接长涵1座,长6m;新建涵洞7座,共长248.25m。铺轨5.9 km,铺道岔6 组,拆除道岔2组,接轨点1个。生产及办公房屋877.21 m³,居住及办公房屋1447.8 m³。
2.1.2 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位于 江西 省  南昌市 南昌县。合同金额 9659.55 万元,合同工期 12  月,开工日期:  2023  年 7  月,竣工日期: 2024  年  6  月。主要工程: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位于南昌县南昌南新城沿江南组团,起点接洪州大道K2+960.5桩号,终点接现状洪州大道K3+415.66桩号,沿线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铁路,沿路线全长约455.16米。设计内容为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管道工程、绿化工程,主线设计速度为60km/h,支线设计速度为40km/h;主线道路标准段红线宽度为34.2米,支线标准段红线宽度为16.3米;主线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支线设计速度为城市主干路。
2.1.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铁路环线整备所配套项目工程项目,位于贵阳市花溪区孟溪路,工程类型:路基、桥涵工程,包含DK0+000-DK0+800段范围内地基处理、桥涵工程、站场土石方工程即DK0+000~DK0+800路基横断面、孟溪路下游疏通施工弃方段水沟长度113m,下游水沟重新铺砌长度94m等相关配套工程。合同暂定总价(含增值税)为34979958元(大写金额:叁仟肆佰玖拾柒万玖仟玖佰伍拾捌元)。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7)《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 GC-01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建筑用钢材(钢筋)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钢材)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9月至今)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9月至今)投标物资(钢材)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9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7)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竞标人或竞标物资参与本次竞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不接受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需提供厂家名录:包含企业信息的清单,包括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经营范围等(附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4.2.2钢材 GC-02包件
(3)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4)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能力,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钢材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钢筋、型材)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2020年-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9)特殊要求
①需提供厂家名录:包含企业信息的清单,包括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地址、经营范围等(附相关文件及依据)。
②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做好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
4.2.3水泥 SN-01包件
(5)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6)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物资名称】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10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2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2年(2021年10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投标人或投标物资参与本次投标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④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⑤投标物资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⑥在国家、行业以及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⑦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企业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⑧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⑨被列入《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中的投标人;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同一包件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17:00(北京时间)。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购买招标文件、谈判保证金汇入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账    号:99011231024000464706
5.3汇款要求:汇款单上须注明招标编号+包件号(例如:036+GC-01 ),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竞标人未按规定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视其本次报名活动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 05日0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3年12月05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 赵明
联系方式:15107958436
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环线整备所配套工程项目部
联系人:王勇
联系方式:18275378924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集采中心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8号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1214室
联系人:肖老师       
电话:021-55930720  18807060735 
邮箱:104455242@qq.com
 
2023年11月10 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增上饶动车组存车场工程项目部
钢材
GC-01

1953
500
2
2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南昌县小蓝大道西延(下穿沪昆高铁、昌福线立交)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2

782.45
500
1
3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南昌铁路工程有限公司西南铁路环线整备所配套工程项目部
水泥
SN-01

12581
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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