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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2024年-2026年食堂外包项目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GK-20231122009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树袋熊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2024年-2026年食堂外包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231122009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开福区公共卫生中心2024年-2026年食堂外包项目 餐饮服务 详见附件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柒拾陆万壹仟壹佰零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甲方员工采用乙方提供的一卡通系统进行刷卡消费,员工餐费440元/月/人,按季度提前打至卡内。若有其他客餐、招待用餐等消费方式,须由甲方提前签章后方可结算。
2.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二季度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三季度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四季度
3.收款账户
名称:长沙树袋熊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1001309100020140
开户行:工行长沙荷花路支行
4.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2-01 —— 2025-01-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开福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一)乙方承包的员工食堂,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食堂不对外经营。
(二)甲方现有设施设备(满足正常营业所需的设备)免费供乙方使用,乙方进场前对设备进行确认。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设备日常维护与修理由乙方承担,遗失、人为损坏须由乙方照价赔偿或购置新设备替换。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应将所有设施、设备交还甲方。如乙方为增添特色服务需添置设备,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添置的设备由其自行进行处置。
(三)食堂运营过程中厨房操作间产生的水、电、气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须节约使用;食堂日常经营所需要的各项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辅料、工具、清洁用品、劳保用品等)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根据长沙市财政局要求,乙方全年食堂食材采购总金额的15%需从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并照财政局要求时间节点完成采购任务。
(五)供餐价格及标准
1.中、晚餐(餐标:12元/餐/人),提供的菜品数量标准为:
   菜品品类   主荤数 次荤数   素菜数         其他
乙方提供总数    2       2       1      免费提供米饭、例汤
员工可选择数    1       2       1      免费提供米饭、例汤
实际运行过程中,乙方会根据员工就餐人数以及实际就餐情况,与甲方沟通协调,可适当调整菜品品种以及品种数量,以确保不浪费以及菜品翻新率,保证员工的满意度。
2.早餐提供米粉、面条、面点、稀饭、豆浆、鸡蛋等至少6个品种,其中米粉、面条提供3种不同浇头。价格应低于周边市场,定价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执行。
3.招待用餐规格和标准由甲方临时通知(接待餐需要提前1天告知乙方,便于乙方进行备餐。)乙方预先制订接待餐菜单,定价定标准,经甲方审核确定后执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按季度支付,第一季度,该期为履约验收期;,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二季度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三季度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275.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5,说明:第四季度
4.2 收款账户: 工行长沙荷花路支行(长沙树袋熊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190100130910002014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开餐时间:早餐:7:20-8:45,中餐:11:30-13:00。乙方不得无故误餐、缺餐,节假日乙方须照常营业提供供餐服务。如甲方因上班班次或作息时间调整开餐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乙方须全力配合。若甲方需要加餐需要提前告知,乙方须全力配合。
2.乙方每周五下午5点前应将下周菜谱交给甲方,经甲方审核同意后严格按菜谱提供就餐,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菜谱供餐,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
3.乙方严格按约定的餐标提供就餐服务。
4.确保食品安全质量。
(1)乙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确保食品的进货、储存、加工、售卖等各个环节符合有关规定,确保菜肴的新鲜和卫生;
(2)乙方应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确保米油、肉类、熟食等采购有厂家卫生许可证及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妥善留存相关证据并随时接受甲方检查;
(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食物留样制度并严格执行,每个品种留样量应满足检验需要,不少于120g,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甲方需要提供符合食药局规定的食品留样冷藏柜。
5.乙方供餐标准及形式可根据甲方要求,双方协商后进行更改修订。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 乙方安排到甲方的工作人员必须符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乙方须在人员到岗10个工作日内提供包括但不限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流动人口居住证复印件及其他职业资质(如厨师资格证)给甲方。项目经理还须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乙方员工、员工证件发生变更须及时更新资料交甲方备案。
2.乙方应保证足够的人力,以确保服务的正常运行。
3.乙方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和卫生知识培训,从业人员必须按照餐饮行业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并取得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从业健康证,并在员工到岗当天提供。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体检,体检情况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进行备案,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者必须立即停止聘用。
4.乙方不得使用有犯罪记录人员。
5.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消防、用电、人员工伤等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6.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包、分包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服务、管理要求,有权按承包合同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履行合同;
(二)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确定或调整食堂的运营时间;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食堂经营过程中的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卫生、饭菜质量、数量、服务态度、卫生保洁、治安、消防等状况进行实时检查和监督,有权对不符合规定或不达标的项目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四)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胜任或不服从甲方安排、管理的工作人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3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
(五)甲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食堂运营考核办法之规定对乙方处以罚款,且如造成严重后果或导致损失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追究乙方责任和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同时追究乙方责任和要求乙方赔偿,并保留追究乙方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1.不接受甲方正常监督的;2.扰乱甲方生产、经营秩序的;3.发生严重食品安全事故、事件的;4.发生严重消防、用电等安全事故的;5.其他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
(七)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维持食堂治安秩序,并加强对甲方员工遵守秩序的引导和教育;
(八)甲方有义务在乙方进场之前做一次彻底四害消杀、同时要保证厨房的抽排、下水道系统通畅,确保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
二、乙方权利及责任
(一)乙方有义务依照合同依法经营、履行合同,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对于甲方指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及时采纳提出的建议并加以改进;主动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管理、检查、监督,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处罚,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有义务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制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采购及贮存管理制度、清洗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投诉处理制度、等餐饮管理制度及群体性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严格执行,建立食堂卫生自查记录、食品留样台账、食品采购台账、妥善处置厨余垃圾等。如未达到要求标准,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如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乙方有义务做好厨房操作间、餐厅就餐间等所有运营区域内清洁工作,做好防鼠、灭蚊、灭蝇、防尘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干净、卫生,符合甲方7S管理标准。
(四)乙方有义务做好经营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防盗、用电、利器管理、地面防滑等有关安全工作,因乙方人员过失导致甲方及其客户等人、财、物损失的,所有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乙方有义务根据厨房、餐厅工作量按甲方要求自行招聘员工,负责所招聘员工工资、保险(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险等)、高温费、福利(含法定节假日工资)、加班费、税款等费用的支付与缴纳工作,负责员工发生工伤及安全风险赔偿费等其他费用。按时支付所聘人员工资福利,保证所聘人员的素质及思想稳定,不得因所聘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劳动争议、劳资纠纷等对甲方造成影响;
(六)乙方有义务对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对其行为负责,乙方工作人员产生的法律、道德、安全、行为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穿工作服、戴好口罩、手套(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厨房操作间工作期间及公司禁烟场所内严禁吸烟、嚼槟榔,严禁进入甲方生产车间等禁入区域等,甲方有权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七)乙方须将相关制度和各岗位工作职责和企业资质证照、员工健康证及其他须公示的记录张贴上墙公示。
(八)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如有违反,甲方可随时终止乙方经营资格,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追究乙方法律与经济责任;
(九)乙方非开餐时间不得使用水、电、气。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就餐人员不能正常就餐,乙方每餐赔偿贰仟元作为甲方外出就餐补贴,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的,甲方按照人员实际日均工资进行工资补贴,按照当日实际物料损耗和上个月的日平均利润进行损失核算补贴。因第三方原因造成不能正常就餐的,互不追究责任和损失。
7.5乙方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如在承包期内发生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影响甲方声誉的事件,出现经营不善,管理混乱,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生活等情况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一)食堂安全协议、经双方确认的设备清单,乙方的服务承诺及投标书中的承诺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若营运过程中双方达成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协议,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甲方业务人员赠送财物,否则,甲方经查实后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严重后果的,甲方将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四)乙方的主营业范围、主生产经营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可解除合同,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五)因体制变更等不可预知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延续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七)管理目标
1、全年无一例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全年无一例火灾事故发生。
3、年无一例因使用不合格原料导致集体投诉事件发生。
4、公卫大楼伙食管理委员会每月对食堂工作进行满意度综合问卷调查,满意度不能低于75%。在一年内满意度连续3次或累计5次低于78%,公卫大楼伙食管理委员会有权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开福区新河路217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左家塘街道车站南路港桂街

法定代表人: 易娟 法定代表人: 夏进军

委托代理人: 王书敏 委托代理人: 吴颖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0731-85451968

传真: 0731-84370226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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