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南通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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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南通市新辰学校厨房设备工程 |
采购单位 |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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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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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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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新辰学校厨房设备工程询价公告(二次)(招标编号:Z32050010600014500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南通市新辰学校厨房设备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19.602787 万元,招标人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南通市新辰学校厨房设备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南通市新辰学校厨房设备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 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 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5 日 11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25 分 获取方式:从百度网盘获取;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gCdIr1WRUYozfaK2w_CRA?pwd=4udu 提取码: 4udu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903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903 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通市新辰学校厨房设备工程
采购方式:询价
项目预算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 元
最高投标限价: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87 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2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 具体按采购人所发出的供 货通知要求的时间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 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询价,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供应商其它资格要求:
3.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
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被授权人为投标供应商正式人员证明材料【提 供被授权人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 年 7 月 25 日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方式:从百度网盘获取;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gCdIr1WRUYozfaK2w_CRA?pwd=4udu 提取码: 4udu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903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7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903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贰仟圆 (小写 2000.00 元)。保证金采用 保函(银行保函、保险 机构的保单等)或汇款或现金等形式递交。现金、保函或汇款资料、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带至开标现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交给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的保函或汇款、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资料不得密封在投标文件内,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文件。
汇款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89030154740003067
特别提醒:
(1)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
(2)凡出现弄虚作假现象的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定标后予以退还。
(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生效后一周内予以退还。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必须取 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或由被保险人发起理赔申请:
①放弃中标项目的;
②拒不按照询价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差额保证金的;
③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 容的。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现场询价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 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人或项目联系人提出。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 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 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或成交供应商, 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 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往东 100 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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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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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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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5135508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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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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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通城市建设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往东 100 米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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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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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54405126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崇川区恒隆国际 B 座 801 室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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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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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5440512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