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中标项目 > 数岛路(楚江大道-银瓶山路)道路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数岛路(楚江大道-银瓶山路)道路勘察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
数岛路(楚江大道-银瓶山路)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WH010SZ24SJ2939 
标段名称
数岛路(楚江大道-银瓶山路)道路勘察设计项目 
标段编号
WH010SZ24SJ293901 
招标人
名称
芜湖前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芜湖建筑科技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号楼2层 
联系人及电话
许小娇133955510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3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徽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
投标费率(%)
92.4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王军 

证书编号:G3300343327

证书名称:市政道路(桥梁)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项目自确定勘察设计任务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起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投标费率(%)
92.5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樊立 

证书编号:9342021000603007467

证书名称: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项目自确定勘察设计任务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起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中汇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
投标费率(%)
92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彭纯哲 

证书编号:9342021000603007462 

证书名称:市政道桥正高级工程师
工期(天)
项目自确定勘察设计任务起45个日历天内完成地形图测绘、地质勘探、项目建议书、可研、环评、水保等方案设计及报批审查;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及概算编制。服务期限自项目中标起到项目竣工验收的全过程。(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质量回访完成止。)
质量承诺
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深度满足合同要求,并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定。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无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无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无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