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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招标编号:XZP2023062100174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
发布日期:2023-06-21 16:18
• 项目编号: XZP2023062100174
• 项目名称: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 建设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整改项目(招标编号:XZP202306210017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492365万元,招标人为;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5元
范围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2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6-21 08:30 至 2023-06-28 18:00
获取方式
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各供应商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07-03 15:00
递交方式
纸质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3-07-03 15:00
开标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P2023062100174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整改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5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大楼消防维修、更换、整改项目。包括:1、更换消防控制室主机备电设备、补齐各零部件;2、修复各楼层排风口、排烟风机线路故障;3、修复各楼层烟感报警装置,增加防火泥封堵;4、更换楼顶排烟设备,修复远程启动功能;5、更换喷淋泵控制柜、修复各楼层喷淋系统和远程启动功能;6、更换消防泵房报警装置、增加厨房燃气报警装置;7、修复室内消防栓稳压泵,水池、水箱液位装置,增加喷淋末端放水设施;8、补齐控制室、楼梯间应急照明;9、其他消防相关维修维护事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可提供近期的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2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8日(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各供应商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报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至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
采购文件售价:500元(现金),售后不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四、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电子版1份
六、评标方法
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山东宴六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15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
江苏振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苍梧路36号慧都新生活广场六楼中东单元
联系人:
刘艳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1150997707@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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