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KY-20240002五龙矿业水质除氟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 辽宁 | 城市 | 丹东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五龙矿业水质除氟处理项目 | |
采购单位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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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媒体:剑鱼标讯(https://www.jianyu360.cn/)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黄金”)所属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五龙矿业”),拟就五龙矿业矿井排水水体中的氟化物进行处理保证含量达标排放的除氟药剂单耗(包括但不限于除氟剂、除氟助剂、絮凝剂、碱等)对外进行公开招标(通过电子平台形式在线公开招标,投标人在电子平台上进行投标并通过视频参与开标会议,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现将相关招标事宜予以公告,诚邀具备相关条件要求的商家踊跃报名,参与竞标。
一、招标编号:WLKY-20240002
二、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五龙矿业,本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批准实施并具备招标条件,现诚邀各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五龙矿业位于丹东市西北15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丹东市振安区管辖。
1. 项目名称:水质除氟处理项目。
2.项目地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金矿北路475号五龙矿业净水厂。
3.供货期:一年(供货起止日期以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本招标公告及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共同签订合同所约定的供货期,进行除氟药剂供应及水质处理,并确保处理后所排出的水质氟化物含量达到本招标公告要求,以及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中标人根据招标人通知进行水质处理,处理期间,双方共同对每日水质氟化物含量处理情况、处理量进行监督、统计,并经双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作为结算依据。
2、项目要求:
(1)开标前,投标人可安排人员进厂试验,试验顺序根据投标人报名先后而定,试验期为3-5天,试验期药剂成本由投标人承担。
(2)要满足招标人日处理水质能力要求。
中标人需要向招标人提交详细的处理方案,包括加药时间、药剂数量、预计处理效果等在内的水质处理方案。中标人在保证水质除氟等招标人所要求的各项指标达标的前提下,保证处理后水质澄清,不带有絮凝物;药剂进厂前有包装严重破损、药剂反应变质、药剂结块结晶等情况不予接收;药剂进厂后在存储期间,除因招标人存储不当外,出现药剂反应变质、药剂结块结晶等情况予以退回,不予结算。
(3)招标人对水质处理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如果抽查结果不达标,招标人将有权要求中标人进行整改并对中标人按中标价进行双倍处罚,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对由此产生的责任及损失承担全部责任。如经招标人抽查中标人累计超三次处理水质不达标,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要求中标人承担因处理不达标所引发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3、除氟药剂的储存及管理
(1)中标人负责将除氟药剂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
(2)招标人应向中标人提供仓储方便;中标人根据水处理需求量确保药剂最低储备量。如因储备量不足耽误招标人水质处理所引发的责任及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及损失。
(3)中标人派驻到招标人的现场管理人员,招标人应给予食宿方便, 但费用由中标人自理。
(4)保证每日早晚两次对监测点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不达标或其他特殊情况可加频取样检测,取样检测期间双方监督,对检测结果双方确认签字,检测结果不达标招标人不予结算。要建立健全的水质处理记录(包括药剂名称、规格、加药时间、加药量、加药效果、检测记录、处理量等),经双方记录人员签字确认,以便监测药剂的使用情况、水质处理情况。
(5)由招标人负责添加药剂并承担人工费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措施、相关保险等责任和费用,相关人员受中标人监督,若相关人员有违规操作、不遵守劳动纪律等行为中标方可及时制止并向招标方现场负责人反映,中标方不得以招标方职工误操作等影响水质处理结果来推卸水质处理不达标的责任。
(6)招标人负责水处理相关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运维,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备运转不当、带病作业中标人有责任进行监督、提醒,中标方不得以设备运转不当、带病作业等影响水质处理结果来推卸水质处理不达标的责任。
(7)招标人负责水处理产生淤泥的定期清运、集水池的定期清理,保证水处理正常生产。
四、技术要求:
(1)矿井水处理后,监测位置(红校桥)所检测的含氟指标不能超过 0.9 (mg/l) 。
(2)取样地点红校桥
(3)水厂开机运转48 小时内水质必须达标。
五、结算方式
(1)本次矿井排水水质除氟处理采用“单位立方米水质除氟处理达标综合费用包干模式”,计价单位为:元/m³。其具体计算方法就是:
招标人支付给中标人的除氟药剂供应及水质处理费用总额=水处理量*处理费用(中标价单价)
上式中“水质处理量”以招标人水质处理统计记录为准(中标人可委派专人对每日处理量进行监督,或通过招标人设置的视频监控设施24小时实时查看流量表)。
(2)中标价格为包含药剂材料费、运输、水质处理、保险、税费等相关费用在内的全费用开票完税的综合单价。中标人负责将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位置,中标人负责卸车,招标人免费提供卸车机械。
(3)结算周期:每月根据水质实际处理量、处理结果进行结算,水质处理结果不达标不予结算(不予结算期为:取水检测不达标时距上一次取水检测达标时至下一次取水检测达标时此时段间处理量),结算时中标人提供待结算金额的全额完税发票。
(4)合同期满,若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若中标人有意于合同期满即行退出,需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正式告知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有足够的应对时间。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标准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下述条件要求:
1.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国家要求的从事矿井排水除氟药剂供应及水质处理制造或经营等相关资质。
七、质量标准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八、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50,000元(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限于开标日之前汇至指定账号,逾期不候。
3.接收账户信息:
名称: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210600673786837T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金矿街道办事处金矿北路475号
开户银行:建行丹东分行
开户账号:21001663706059177777
4.未中标企业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招标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原额退回。
(二)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人履约保证金总额为¥50,000元(伍万元整);中标人所缴纳的¥50,000元(伍万元整)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待合同履行完毕,双方无争议后十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九、违约责任
1、中标人须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与招标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逾期将视为该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扣除其保证金并更换中标人或重新发起招标。
十、现场考察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及项目现场的考察工作。需要现场踏察的投标人在报名登记后,与招标人联系,招标人将安排专业人员陪同进入项目现场进行考察。
现场考察联系人:姜年馥 电话:18641578269
十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方式
(1)、注册成为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系统平台的正式用户方能参加报名和投标,不是我公司供应商的请先联系招标联系人确认资格后再登录以下网址进行账号注册www.chifeng-gold.com:8000(点击“供应商注册”按钮 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待审批通过后登录并完善自己公司资料(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注:务必完善好自己的供应商分类并符合本次招标分类,否则不能在平台找到所参与的招标编号,本次招标分类为:化工。)
(2)、报名资格审查:投标人须在电子平台参标资质审查栏按要求上传所需各项资质文件扫描件(请按资料名称命名文件);
(3)、参标成功的条件:通过资质审查和投标保证金确认(见本节第4条要求);
(4)、投标成功的条件:收到投标保证金和资质审查通过的短信提醒后(工作日3小时内)收到电子平台关于填写报价的短信提醒,按短信提醒要求在指定位置填写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等投标文件后收到“已成功报价”的短信提醒即表示投标成功。
注:请投标人及时填写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等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日之前成功上传报价单及投标术文件则无法参与招标。
投标人无需邮寄纸质投标文件,直接在电子平台按招标公告要求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pdf版和未盖章word版)即可,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为参与本次投标所做出的承诺。
报价单(商务)和投标技术标(除了报价单外的所有部分)分开上传。
2、电子招标平台账号注册方法(见附件“投标和注册说明”)
3、报名起止日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开标日前三天12:00截止(如延期开标,则报名截止日期按照延期后的开标日期做相应顺延)。
4.报名材料
①、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
投标保证金限于开标日前三天中午12:00时之前汇至指定账号,逾期不候(保证金凭证上传平台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填写报价等,因此,为避免错过投标,请在截止时间之前尽早完成投标保证金支付、各项凭证及报价单上传等各项所需工作)。
②、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通过委托代理人方式参与投标)及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文件的电子档扫描件。
5.报名要求
(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评标、定标
1.报价:招标平台报名成功后在平台填写报价并按提示上传报价单,除可能需要上传的技术文件(如果有)以外,所填写报价金额及上传报价单在平台中均处于系统锁定的安全状态,到确定的开标时间后才能由系统自动解除锁定,招标人方可查看到相关信息。
2.评标、定标: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供货期、质保期、历史业绩、履约能力及招标会议答辩情况(如果有)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定。招标人评委人数5人-9人或以上单数,根据评标委员会的综合评审情况,评选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报价及确定报价相关事宜,并保留进行磋商、谈判、流标的权力。招标人给第一中标候选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十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楼会议室(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金矿北路475号)。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或按自动弃权处理:
(1)对于逾期未能如数缴纳投标保证金者;
(2)投标人未能按时投标者;
(3)其他不按招标公告要求响应者。
4.本次招标项目开标时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采用飞书会议的方式进行入围供应商一对一交流答辩,所有投标人需下载飞书app(下载飞书 App 及桌面客户端 - 飞书官网 (feishu.cn))注册飞书个人版,已是飞书用户不需要重复注册。添加飞书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四、报名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采购中心):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郝先生(采购中心):电话 15124971899
十五、附件
附件一:投标报价单格式
附件二:投标承诺书
附件三:法人代表授权书
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