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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张家港市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GJHY2022-NG030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160万元,招标人为塘桥镇刘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塘桥镇刘村村民委员会的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具
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
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
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
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11-2808:30到2022-12-0517:00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12-19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12-1914:00
开标地点: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其他
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塘桥镇刘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塘桥镇刘村
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
标书编号:ZJGJHY2022-NG030号
采购预算:160.000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塘桥镇刘村村民委员会的塘桥镇刘村大环境整治市场化运作项目。具体要求见
第四章项目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
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
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可提供总公司财务状况报
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
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
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
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项目信息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05日17:00,节假日除外。
本项目为现场报名: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现场获取填报的登记表后领
取的招标文件。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
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300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
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
(3)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带至获取
采购文件现场现场审查。如有伪造或虚报,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获取或投标资格。
答疑时间:2022年12月06日09:00-11:00时整
疑问提出的方式:通过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公告的方式
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用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2月19日13:0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9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塘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港城大道567号金茂大厦2305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咨询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银行汇款。须在2022年12月19日14:00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
参加投标。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在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保证金的银行信息:
账户名: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账号:9550880204862000177
注:汇款时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十、只有在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报名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本次
采购活动。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按招标文件
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塘桥镇刘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刘村村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8316748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市金浩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港城大道567号金茂大厦2301-5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38316748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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