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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北辰区津翔电梯厂职工宿舍解危排险清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天津市北辰区津翔电梯厂职工宿舍解危排险清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WLJX-20240400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北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北辰区津翔电梯厂职工宿舍解危排险清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85.1215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北辰区津翔电梯厂职工宿舍解危排险清整项目,本项目主要内容是对职工
宿舍的拆除及清运,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北辰区津翔电梯厂职工宿舍解危排险清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北辰区津翔电梯厂职工宿舍解危排险清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
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
视同小微企业。
5、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
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
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
下材料:
(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
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 2022 或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
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供磋商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
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
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
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日成立不足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当日、磋商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
加盖公章。
(五)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
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
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
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
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
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身份证明原件备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2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电汇方式(开户名:天津万隆建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
业银行天津市北辰区支行营业部、银行帐号:02040001040088304)购买文件,汇款后将电
汇凭证、联系人、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wanlingjianxin@126.com),注明所投
项目及编号。(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公司基本户账
户信息)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北辰区刘园商务大厦7层710-712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刘园商务大厦7层710-712室
七、其他
工期:待甲方通知乙方具备拆除条件之日起45日内完成。(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人民政府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京福公路辅路联东U谷优谷新科园3号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万隆建鑫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北辰区刘园商务大厦7层710-712室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wanlingjianxi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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