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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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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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乐山市人民医院自动电脑验光仪等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N5111012024000147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市辖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06-14 |
采购人 | 乐山市人民医院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85446608-8808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28-85446608-8808 |
项目包个数 | 20 |
各包描述 | 采购需求.pdf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20: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0: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 3.若所投产品为特种设备的,设备制造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4.若提供进口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格式自拟),若是总代理商授权的,所提供的授权文件应当能够显示出完整的授权链条。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采购包2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标书发售方式 | 在线获取,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24-06-17 00:00:00 至 2024-06-24 23:59:59 |
标书售价 | 0元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7-11 09:30:00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
开标时间 | 2024-07-11 09:30:00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