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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委托管护项目标段一采购需求公开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功能及要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为确保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已拆迁完毕的宗地不被非法侵占和产生安全隐患,特将储备土地委托给相关管护单位进行管护。管护单位须对下列地块进行全天24小时认真巡查管护,杜绝卸土、取土、倾倒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种植蔬菜或植物、砍伐树木等行为。本项目为2023年度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委托管护项目,项目服务期为一年,项目要求岗位人数为41人,预算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元/年(按实结算)。
二、相关标准: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项目清单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审批单号
地块位置
管护面积(亩)
管护
人数
合计
人数
月管护费用(元)
1
新港镇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东(911)
(2006)政国土字第1708号
开福区新港镇霞凝村、金盘丘村
300
4
41人
20036.52
2
新港镇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西(911)
(2006)政国土字第1708号
开福区新港镇霞凝村、金盘丘村
305.874
4
20036.52
3
捞刀河镇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
(2006)政国土字第1412号
开福区捞刀河镇中岭村、高岭村、彭家巷居委会
186.9555
4
20036.52
4
中岭四号统征地
(2020)政国土市字第162号
开福区捞刀河街道中岭社区
95.073
3
15027.39
5
枫树湾加油站(金霞核心区)
(2020)政国土市字第133号
开福区秀峰街道湘荷村
6.7515
2
10018.26
6
湘涂高岭收回地
长国土资政发〔2017〕
155号
开福区高岭村
29.89
3
15027.39
7
高岭二号统征地(金霞核心区)
(2013)政国土字第301号
开福区新港镇大塘村、竹隐村、捞刀河镇大塘基居委会
421.884
6
30054.78
8
兴联村统征地(金霞核心区)
(2010)政国土字第378号
开福区金霞经济开发区
22.4118
3
15027.39
9
泓鼎收回地
长国土资政发〔2012〕80号
雨花区洞井镇桃花村
149.5095
4
20036.52
10
临时管护地块
 
约8宗地(临时征收、收回)
800
8
40073.04
合计:205374.33/月

 
备注:投标人不可以同时参与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委托管护项目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只能参与其中一个项目,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履行时间: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二、服务期限及要求
1、管护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管护岗位人数及岗位设置要求
2.1新港镇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东(911):4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3名。
2.2新港镇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西(911):4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3名。
2.3捞刀河镇商住及公共设施用地:4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3名。
2.4中岭四号统征地:3人,其中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2名。
2.5枫树湾加油站:2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1名。
2.6湘涂高岭收回地:3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2名。
2.7高岭二号统征地:6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5名。
2.8兴联村统征地:3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2名。
2.9泓鼎收回地:4人,其中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队员3名。
2.10临时管护地块:管护队长1名(具有保安员证)。
3、管护服务要求
3.1中标人须对上述地块进行全天24小时认真看护,杜绝卸土、取土、倾倒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种植蔬菜或植物、砍伐树木等行为。
3.2中标人在看护地块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同时在看护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不得在地块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3.3服务期内,如该宗地发生蓝天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或者街道发出的整改督促函,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整改。确因不可抗拒力产生的整改情况,须由中心工作人员到场认定整改内容、数量,按市场行情确定整改费用,并报请中心领导批准后,方可施工、报销。如整改费用数额较大,中心有权规定采用询价、竞价和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复绿施工质保期为1年。服务期内出现情况,中标人应无条件按蓝天办要求整改到位。
3.4合同期内,中标人无权转租、转借他人管护、或使用场地。
3.5实行24小时工作制,巡查相应地块检查杜绝卸土、取土、倾倒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种植蔬菜或植物、砍伐树木等行为。对地块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做好巡查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3.6每宗地管护人员24小时轮流值守,原则上每班不少于2人,调休自行安排。实行考勤打卡,中心巡查点名。
3.7有重大活动或调整其他重要工作任务时,管护人员均需服从中心统一调度,做好相关辅助性工作。
3.8管护人员应具有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中标人应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
发情况制定应急处理方案。
三、管护人员资质要求及待遇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无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嗜好。
2、管护人员年龄在18-65周岁,具有能够履行管护工作的能力。
3、管护队长要求具有保安员证,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安保业务知识和技能,有相关工作经验。
4、初中毕业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
5、通过岗位培训。
6、具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7、人员待遇:
(一)工作时长:每月安排休假4天,原则上轮休。特殊工作时段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统一调休。
(二)工作待遇:
1.每月固定待遇:工资、社保等相关费用;
2.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管护人员费用。
(三)日常工作服务规范
1、巡查目标:
全方位巡查管护区域,保证管辖范围内安全,无其它异常情况。
服务内容:
1)对管护区域内进行巡查;
2)检查、发现、报告并协助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对已经发生的不法侵害案件或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3)对管护区域内重点要害部位或临时性指定部位进行守护和警戒;
4)对管护区域内开展交通秩序维护工作;
5)对来访人员进行询问、核实、登记,未经中心同意,外人不得进入管护区域内;
6)完成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7)实行24小时工作制。对中心重点管护地块区域进行巡逻检查,防止管护范围内的卸土、取土、倾倒垃圾、搭建违章建筑、种植蔬菜或植物、砍伐树木等行为事件发生。
2、岗位职责:
1)熟悉管护区域环境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分布位置,掌握管护区域整体情况;
2)注意管护围墙、围挡的状态,注意围墙、围挡是否完好,对于破坏的要检查情况,是否有人员闯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备。
3)管护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自觉、认真、仔细的工作,随时保持警惕,尤其对想要破坏地块的人员进行跟踪其动向并保持高度警惕;
4)巡视中发现可疑人员及时进行盘查,发现可疑情况加倍警惕,及时向队长、项目负责人报告情况;
5)重点部位,治安死角,重点巡查,发现有可疑人员应前往盘问,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所带物品;
6)发现涉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立即报告、报警并设法擒拿,必要时扭送公关机关处理;
7)执勤时,管护人员应着统一制服、佩戴执勤证,文明执勤,服从管理,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不酒后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队伍由公司统一管理,包括人员的配置、工资的发放、队员的考核奖励等。中心对保安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监督、管理。
四、服务其他要求说明
★(1)投标人必须承诺采购人在合同期内及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素质较好的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的管护服务人员。(投标人出具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
(2)管护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中标人按规定购买并承担费用,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中标人负责。
(3)中心随时参与、监督管护过程。
(4)中标人应该每季度对管护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应急培训。中标人必须加强管理服务人员的职业风险教育培训,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件),否则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因管理不善或管护人员失误造成的财产损失,由中标人全额赔偿。
(5)合同履约期间,中标人应明确一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联络员)全权负责本项目事务的工作接洽,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项目负责人在本合同履约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换。
(6)中标人应该对管护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及时向中心上报,不得出现隐瞒不报情况。同时要及时组织整改,以免再次发生。如出现隐瞒不报的情况,将视情况扣除一定金额的应付合同款项(管护费)或直接终止合同。
(7)采购人对于中标人管护情况的督查、考核采取抽查制原则。储备中心不定期对管护项目巡查、抽查。发现问题将及时通知中标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8)中标人造成后果不及时(7个工作日)处置,或不予处置的,采购人可约谈、书面告知、解除管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9)因政策性原因地块出现变更,采购人可对管护地块及人员的数量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安排。
五、巡查考核
(1)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容以及合同附件对中标人的工作进行巡查考核,所有服务应符合合同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采购人有权根据本项目情况制定巡查考核细则(包含但不限于管护队伍及队员考核、日常检查考核、不定期检查、抽查、现金考核)及扣分办法。采购人安排专人全面检查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现场整改或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跟进处理。已经整改到位的,中标人应每季度汇总向采购人出具整改情况说明。投标人出具服务响应承诺书(格式自拟)。
(3)以每季度为周期,由中心不定期对管护地块(项目)进行巡查,填写巡检记录表,巡查结果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采购人与中标人核实汇总后纳入考核。
(4)中标人应按照劳动法相关要求办理好各项用工手续,相关人员资料文件存档,手续资料是否齐全、合规一并纳入本项目考核。
(5)每季度绩效考核采取百分制,每扣1分,采购人有权从应付款项(管护费)中扣除200元,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考核结果将作为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管护期满,经考核汇总后中标人分值低于85分以下的,将拉入采购人单位黑名单。
(6)考核细则如下:
管护安排(40分)
序号
扣分细则
说明
1
须严格按中心的要求派遣管护人员,未按要求派遣的每地块每人次扣除10分;5个工作日内未按时增补的每人次再扣10分,最多扣25分。
200元/分的罚款从应付款项(管护费)中扣除。
2
中标人须对管护人员进行思想素质、安全防护进行教育培训。无培训及培训不合格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3
中标人需办理好员工各项相关手续,明确劳动关系和相关法律文件,未按要求办理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4
中标人应妥善办理好管护人员的保险及招投标合同明确需办理的各项内容(包括体检健康证明、意外伤害保险等)。未办理或办理不完善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5分。

日常管理(40分)
序号
扣分细则
说明
1
中标人需参与管护人员日常管理,包括对员工的考勤、劳动纪律、作风建设等,安排专人不定期抽查,中心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发现不在岗情况每次扣1分,最多扣10分。
200元/分的罚款从应付款项(管护费)中扣除。
2
所有管护人员必须服从中心特殊情况的工作安排。对于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每人次扣1分。看护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隐瞒不报的,每次扣3分,最多扣12分。隐瞒特别重大情况,影响恶劣的,一次性扣完12分。
3
管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做到行为举止文明,执勤时,管护人员应着公司统一的制服、佩戴执勤证,文明执勤,服从管理,不得迟到、早退、串岗和脱岗,不酒后上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有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未达到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最多扣10分。酒后上岗,或发生较大行为事故的,直接扣除10分。
4
管护宗地发生蓝天办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或者街道发出的整改督办函,原则上由中标人自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最多扣8分。中标人不得转租、转借他人管护、使用场地,如有此类事件发生,直接扣满分为8分。
服务保障(20分)
序号
扣分细则
说明
1
薪酬发放:按中心要求准时发放薪酬,未及时和足额发放的,每人次扣2分,所有薪资未及时发放的,每次扣5分,满分为10分。
200元/分的罚款从应付款项(管护费)中扣除。
2
社会保障:当管护人员出现工伤需要理赔时,须及时履行工伤理赔手续,未及时履行理赔手续的每人次扣2分,满分为10分。

六、验收标准:
六、验收
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规定,按政府采购一般验收程序组织验收。
2、凡验收抽查不合格,由中标人进行整改至合格,有关整改后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长沙市土地储备中心
2.2付款方式: 费用按月支付,在每月20号前支付到中标人所提供的公司账户。凭中标人开具的税务部门监制的正式发票付款。
2.3季度考核中的现金扣款从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每个季度扣一次。
2.4如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累计两次季度考核低于90分或单月分数85分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的权利,并重新组织采购。
2.5本项目采用费用在中标价格范围内按实结算方式支付。本项目采用费用单价包干方式,中标人根据项目要求,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费用,以及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 在合同期内,如遇政府有关政策性调整,或者业务量的需求变化等情况,
采购人对调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采购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4、中标人须加强现场的组织管理,所有管护服务人员须购买保险,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有关规章制度和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
5.中标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若出现人员伤亡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6.采购人不负责中标人所有工作人员的伙食费。
7.中标人自行提供必要的值班值勤设备设施等。由此产生的水、电、气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项目内有可供利用的执勤场所,中标人可免费使用,修缮及维护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8.本项目签订合同后,中标人须做好提前进场准备(期间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做好与原服务公司的交接工作。
9.在合同实施过程中,采购人有权根据中标人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安排。
10、未尽事宜在合同中双方协商约定。
八、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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