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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山县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退化林分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黑山县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退化林分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黑山县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退化林分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726-00013
项目名称:黑山县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退化林分修复)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97,640.13
最高限价(元):4,897,640.13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黑山县辽西北防风治沙固土(退化林分修复)项目
服务地点:白厂门钦差沟、牵马岭,芳山镇蛇盘山
项目规模:退化林修复0.62万亩
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建设期:2023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完成退化林修复0.62万亩
二、建设内容及标准
(一)建设内容
本项目规划退化林修复0.62万亩,其中1.补植补造面积1060亩,补植补造树种为侧柏,三年生容器苗,一级苗木,株行距为2米*3米;
2.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640亩,修复方式为有害生物防治和封禁保护;
3.抚育复壮面积1500亩,修复方式为抚育复壮和封禁保护。
具体任务依据造林作业设计组织实施。
(二)建设标准
本项目施工地块必须采用至少两种修复方式。
1.苗木标准
针、阔叶树植苗造林均采用Ⅰ级苗木;营养杯造林采用Ⅰ级苗木;工程建设尽可能使用工程区周边100km 范围内的苗木,确保苗木生存适应性。所需用的各类树种苗木,都必须经过严格的植物检疫,持有《森林植物专用章》和《植物检疫证书》的苗木方可使用,无检疫证明的苗木一律禁用,防止病虫害传播蔓延。
2.造林合格标准
按国家造林技术规程半干旱地区有关规定,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标准分别为:造林成活率≥85%;造林保存率≥80。
3.退化林修复合格率标准退化林修复合格率≥90%。
4.退化林修复作业面积认定标准
(1)更替修复:以实际修复面积认定。
(2)补造修复:补植密度按照造林技术规程要求执行。
——林带补植:实际补植长度大于等于林带总长度20%的,按林带总长度认定修复面积;不足20%的,按实际补植 面积认定。
——块状 (群团状)补植:实际补植面积大于等于小班总面积的20%,可按小班总面积认定;不足20%的,按实际补植面积认定。
——均匀补植:补植株数大于等于技术规程中规定的同 类树种造林密度50%的,可按小班总面积认定;不足50%的, 可按比例折算总面积。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相关服务; 3.2截止报名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0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6月1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黑山县白厂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黑山县白厂门镇幸福路58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永和国际35-7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736889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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