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试验用房周边室外绿化与道路沥青面层工程单一来源需求公示(2023-YKKTKX-G5042)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科研试验用房周边室外绿化与道路沥青面层工程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
科研试验用房周边室外绿化与道路沥青面层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YKKTKX-G5042
三、采购内容
四、拟单一来源供应商:
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理由
前期,我单位已采购了Y2101项目三号院园区的室外道路(无沥青面层)、草皮(无地被与植被)、强弱电、景观照明等内容。为了完善整个场区室外工程建设,尽快保障室外基础设施全面正常使用,须在Y2101项目基础上补充采购园区地被绿化、空天大楼中庭道路沥青面层。
由于整个园区的道路基层由Y2101项目施工单位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考虑责任主体一致,因此拟将空天大楼中庭、南北庭道路4cm厚的沥青面层继续委托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另外,按照施工顺序应先种植园区地被后再铺设草皮,根据目前园区绿化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后续现场实际情况,草皮铺设面积需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园区给排水、强弱电、景观照明等预埋管道复杂,为避免多家单位交叉施工影响对现场成品保护,因此,拟申请园区地被绿化由Y2101项目施工单位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实施。
同时,园区地被绿化与中庭沥青面层工程控制价约82万元,不超过《Y2101项目室外工程与设备基础二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8909 万元的10%,满足《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物资、工程、服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由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单位处实施采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综合上述情况,因此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六、公示时间和有关说明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 7 月 27 日- 8 月 2 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731-84576449
传真:0731-8700747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一、项目名称
科研试验用房周边室外绿化与道路沥青面层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YKKTKX-G5042
三、采购内容
序号 | 内容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地被 | 详见图纸 | 1 | 项 | |
2 | 沥青面层 | 详见图纸 | 1 | 项 |
四、拟单一来源供应商:
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理由
前期,我单位已采购了Y2101项目三号院园区的室外道路(无沥青面层)、草皮(无地被与植被)、强弱电、景观照明等内容。为了完善整个场区室外工程建设,尽快保障室外基础设施全面正常使用,须在Y2101项目基础上补充采购园区地被绿化、空天大楼中庭道路沥青面层。
由于整个园区的道路基层由Y2101项目施工单位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考虑责任主体一致,因此拟将空天大楼中庭、南北庭道路4cm厚的沥青面层继续委托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
另外,按照施工顺序应先种植园区地被后再铺设草皮,根据目前园区绿化景观设计图纸以及后续现场实际情况,草皮铺设面积需相应调整;同时考虑园区给排水、强弱电、景观照明等预埋管道复杂,为避免多家单位交叉施工影响对现场成品保护,因此,拟申请园区地被绿化由Y2101项目施工单位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统一实施。
同时,园区地被绿化与中庭沥青面层工程控制价约82万元,不超过《Y2101项目室外工程与设备基础二项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68909 万元的10%,满足《国防科学技术大学物资、工程、服务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由于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单位处实施采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综合上述情况,因此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从湖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六、公示时间和有关说明
项目公示期为2023年 7 月 27 日- 8 月 2 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电话:0731-84576449
传真:0731-87007470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