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通用文件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1
一、说 明1
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3
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4
四、投标文件提交7
五、开标与评标8
六、定标22
七、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23
八、签订合同26
九、解释权限26
附页1 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27
附页2 质疑函(格式)28
附页3 投诉书(格式)29
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30
一、定义30
二、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30
三、履约验收31
四、保密条款31
五、知识产权32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32
七、履约监督33
八、转包与分包34
九、违约责任34
十、争议解决方式35
第三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36
一、价格文件37
二、商务技术文件41
三、资格证明文件55
第一章投标供应商须知
一、说明
1.概述
1.1本文件适用于军队物资类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用于明确一般性组织程序和实施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结合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全面了解采购项目信息。
1.2招标投标各参加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军队和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定义
2.1“采购项目”是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物资及其相关服务。
2.2“采购机构”是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
2.3“采购单位”是指本次采购物资和相关服务的需求单位。
2.4“投标供应商”是指从采购机构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5“预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2.6“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过招标评审,获得合同签订资格的投标供应商。
2.7“物资”是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2.8“服务”是指中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及配件供应等义务。
3.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3.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3.2符合招标文件的专用文件【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3.3能够承担投标文件及采购合同中明确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4.合格的物资及其相关服务
4.1投标供应商对其提供的物资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4.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物资应当是全新且未使用过的,物资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委托
5.1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6.投标费用
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当自行承担准备和参加投标相关的全部费用。
7.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7.1采购机构可以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
7.2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要求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不参加,风险自行承担。
7.3投标供应商现场踏勘或参加标前答疑会的费用自行承担,现场踏勘期间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自行负责。
7.4采购机构不对招标文件或最终书面答复之外,投标供应商自行得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供应商未参加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的,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等不合理要求。
8.信息发布及媒体
8.1投标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期间,应当及时关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媒体上发布的项目相关信息。
二、招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与修改
9.招标文件的内容
9.1招标文件由特别提示、通用文件和专用文件3部分组成,通用文件载明军队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的一般性说明,专用文件载明本项目特定条件和要求。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专用文件为准。
9.2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为便于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可以向投标供应商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0.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购机构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采购机构可将答复内容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10.2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修改。
10.3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可以采取发布澄清公告或书面函告等形式通知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澄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4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公告并且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10.5采购标的、关键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内容需修改的,采购机构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并书面函告所有已申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三、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11.编制要求
11.1投标供应商应当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2.1投标文件和投标供应商与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可以提供使用其他语言书写的相关材料,但应当同时提供能够准确表达原文原意的中文译文,原文与中文译文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一般以中文译文为准;采购机构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属于明显翻译错误的,以原文为准。未提供中文译文的,该文本无效。
12.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投标文件组成
13.1投标文件一般由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资格证明文件三部分组成。每部分应当分别编制目录,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14.投标文件的编制
14.1投标供应商应当按招标文件第13.1条的内容与要求和第三章明确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4.2投标文件应当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打印,页面不可抽取,不得有活页。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应当胶装成册;价格文件纸张在10张以上的也应当胶装成册,不足10张的应当装订或胶装成册。
14.3投标文件应当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14.4开标一览表表格应当按照规定的要素填写,其中:
(1)表格各列不得自行增减,不得调整顺序。
(2)招标文件已经明确物资明细的,应当严格按照明确的物资名称填写各行内容,不得自行增减,调整顺序的不影响投标有效性;未明确物资明细的,自行填写各行内容,应当包含所投所有物资。
(3)单元格内容相同的,可以合并。
(4)不得增加附件。
14.5投标文件正本应当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应当盖章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应当签字处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已盖章和签字文件的复印件。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当分别装订成册。
14.6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当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14.7投标文件正本应当加盖骑缝章(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可以不盖骑缝章),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5.2投标有效期需要延长的,采购机构可与投标供应商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供应商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16.投标报价
16.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16.2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当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
16.3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物资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16.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投标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金额、账号及缴纳截止时间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
17.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采购机构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17.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开标后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供应商干扰开标或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3)虚假投标或串通投标的;
(4)中标(预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5)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6)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四、投标文件提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18.1投标文件中“价格文件”应当与“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分开,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18.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当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供应商名称,以及“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18.3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的,开标一览表分为“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两部分,“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应当单独密封包装,在封面注明“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字样。其他要求同第18.1条和第18.2条。“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除单价、金额和投标总价外,其他实质性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8.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采购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机构将拒收。
18.5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收。
18.6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采购机构将拒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9.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或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机构,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9.2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机构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19.3投标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投标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
19.4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机构。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应当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供应商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采购机构时间为准。
19.5开标后,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成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一般不得组织开标,满足第20.4条情形的除外。采购机构按【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供应商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20.2开标时,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价格文件中“开标一览表”的全部内容,开标未宣读的投标报价信息无效。
采用质量优先法评审的,第一次开标:当众拆封“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宣读公布投标供应商名称、投标包号(包名称)、主要产品规格型号等内容,“价格文件”不予拆封。第二次开标:在商务、技术评审后,现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和技术排名,公布技术得分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分或规定名次的投标供应商,并对其“开标一览表(含价格)”进行开标,公布投标报价。
20.3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采购机构当场答复。采购机构同时作开标记录,并打印《开标记录表》发放给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所有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表》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该投标供应商投标视为无效投标,因特殊原因未允许进入开标现场的除外。
20.4投标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只有2家且预算金额在500万元以下项目,或重新组织采购仍只有2家投标供应商响应的项目,采购机构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并根据论证情况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或排他性条款,供应商选择程序合规的,采购机构可以重新招标,也可以由采购机构报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并经采购单位同意后,在不变更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机构应当在评审报告中注明采购方式变更及后续评审情况。评审委员会或采购机构认为存在价格虚高风险的,可以提出审价方式定价结算。
(2)评审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1.评审原则与方法
21.1评审原则
(1)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严格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评审。不得以投票表决等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程序和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3)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依据和评审尺度保持一致。
(4)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解释澄清,在不改变文件原义的前提下,应当以有利于投标供应商为原则。
21.2评审方法
采购机构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采用下列一种评审方法:
(1)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将按照评审标准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采用百分制评分。
(2)质量优先法,是指先不考虑价格因素,对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的供应商,按照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进行评审,淘汰技术评审得分排名靠后的供应商,再按照价格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综合评定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将报价最低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22.评审标准
22.1资格性审查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2符合性审查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评审:
(1)商务评审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技术评审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价格评审标准,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评审程序
23.1评审按照资格性审查、召开评审预备会、审阅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评审、价格评审、复核评审结果、出具评审报告、宣布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的基本程序组织实施。
24.资格性审查
24.1开标后,采购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性审查标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进入后续评审;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2)审查人员应当对资格性审查结果签字确认,并提交评审委员会。
(3)审查人员应当当场向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投标供应商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资格性审查结果,审查人员如实记录并存入采购档案。投标供应商有疑义的,审查人员应当当场解答。
24.2招标过程中,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或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机构。
25.召开评审预备会
25.1采购机构组织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预备会。采购单位或采购机构介绍采购项目情况,采购机构重点说明评审标准和评审程序,并介绍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和质疑答复情况。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名投票推选评审委员会组长。
26.审阅招标文件
26.1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开始前审阅招标文件,重点熟悉理解招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要求、无效投标条款和评审标准等内容。
26.2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招标文件相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要求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书面解释;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技术参数、技术方案等问题的,应当提请采购单位书面澄清。书面解释或澄清不得改变招标文件原义或影响客观公正评审。书面解释或澄清仍不能解决招标文件存在的歧义或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当终止评审工作,在评审报告中书面说明情况,并提出招标文件修改意见。采购机构应当予以记录。
27.符合性审查
27.1投标文件的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1)招标文件中用“★”号标明的条款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供应商应当作出实质性响应,未作实质性响应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文件中非“★”号标明的条款负偏离的项数应当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7.2采购机构资格性审查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审查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不得以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内容和非实质性条款判定投标供应商投标无效。
(2)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评审。评审委员会组长当场向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审查结果和未通过原因,投标供应商签字确认。投标供应商有疑义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解答。投标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符合性审查结果,评审委员会如实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28.解释与澄清
28.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8.2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未签字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无效。
28.3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8.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不需要投标供应商澄清,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算术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以小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为准,但是单价汇总金额出现计算错误且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4)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有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同时出现本条第(2)(3)项情形的,按照第(2)项规定修正。修正后的内容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继续评审,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评审委员会组织澄清时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1)拒绝接受采购机构或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的解释、说明;
(2)要求或接受投标供应商作出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与投标文件原义不同,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澄清、说明、补正;
(3)暗示或诱导投标供应商作出澄清、说明、补正;
(4)接受投标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补正。
28.6评审委员会不得要求投标供应商澄清下列内容: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
(2)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要求;
(3)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证明材料。
29.商务、技术评审
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含价格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
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供应商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其中,商务评委按照商务评审标准作商务评审,技术评委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进行技术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填写评审工作底稿,详细记录评分情况,以及形成过程、计算依据和投标供应商排序情况,并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集体商议、沟通、协调,商务、技术评审方面存有歧义的除外。
29.1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评审时:
商务、技术评分项响应评审。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技术评分项计算得分。
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同一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或技术的评分,偏离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20%以上的,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评审委员会所有成员的评分均偏离20%以上的,以全体成员的评分均值计算。
采用质量优先法的具体评审流程:先不考虑价格因素,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依据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后,现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和技术排名,并公布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合格分或规定名次淘汰的技术评审未达到合格分或得分排名靠后的投标供应商,第二次开标后,按照价格评审标准进行评审。
29.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评审时:
评审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对商务、技术指标是否实质性响应进行判定;必要时,对技术指标优劣进行排序。
29.3样品评审。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样品评审采用盲评。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提供样品的明显标识、铭牌和标签等进行遮挡,采购机构在样品评审前统一编号,评审委员会依据样品评审标准进行盲评。
29.4相同品牌或核心产品评审。
(1)单个品种物资采购项目,不同投标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供应商数量按1家投标供应商计算。提供不同品牌产品的投标供应商达到3家及以上的继续组织评审。其中,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的,应当分别对同品牌的所有投标供应商进行评分,由得分(综合评分法为总分,质量优先法为商务和技术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参加后续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由同品牌的所有投标供应商中报价最低的参加后续评审。同品牌投标供应商得分或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方式确定1家投标供应商参加后续评审。只有2家品牌产品的,按照第20.4条明确的方法执行。
(2)多个品种物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以及招标文件未明确核心产品、不同投标供应商提供的相同品牌产品金额均超过各自报价50%的,按照1家投标供应商计算,依据前条执行。
29.5评审委员会成员对客观分值的评分应当一致;财务状况、技术偏离、业绩等,应当以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表、检测报告、资质文件、合同原件或复印件,以及有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分值,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独立评审。
30.价格评审
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再将“价格文件”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组织价格评审,核对报价内容是否准确、合理。
30.1综合评分法和质量优先法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最低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标准分值)。其他投标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
如有第28.4条出现的算术修正,以算术修正后的价格计算评审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30.2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的价格评审,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
30.3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报价低于其他所有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价合理性的书面说明和履约担保承诺,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未按照要求提供或评审委员会认为其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0.4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过预算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均超预算的,评审委员会和采购机构应当结合市场调查情况、投标供应商报价材料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认定投标供应商报价合理的,函询采购单位能否追加预算,采购单位函复确认追加的,继续评审;认定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合理或采购单位无法追加的,终止评审。
(2)部分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预算的,应当继续评审。评审后,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未超预算的,评审结果有效。预中标供应商报价超预算,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能够追加的,评审结果有效;不能追加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3)同一采购项目中的部分产品单价或金额超预算,但中标总金额未超预算的,视为采购项目未超预算。
31.汇总得分
31.1投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投标报价、商务、技术评分项得分之和。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复核评审结果
32.1评审委员会对评审评分情况核对,重点核对客观分值评分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报价较高且预中标或报价较低且未中标等情形,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原因。
32.2采购机构对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重点复核评审底稿记录信息是否完整、符合性审查是否有误、投标供应商填报信息与评审委员会成员判定是否一致、客观分值是否一致、分值汇总计算是否正确、评分有无畸高畸低等情形,如有问题应当要求评审委员会当场书面说明并予以更正,评审委员会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以采购机构复核结果为准,并由采购机构出具书面意见详细说明出现异议的原因及处理方式,双方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拒绝签字确认的,采购机构如实记录并存入采购档案。
33.推荐预中标供应商
评审委员会依据经过复核的评审结果,对投标供应商进行排序并推荐预中标供应商。
33.1采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评审时,评审委员会按照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总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也相同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技术评审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按照专用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预中标供应商。专用文件未明确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时,评审委员会将有效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最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作为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的,按照专用文件规定的方式推荐预中标供应商。专用文件未明确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评审委员会认定为低价恶意竞争的,视为无效投标。
33.2投标供应商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供应商平均报价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或质量优先法评审时,投标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得分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供应商商务和技术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投标供应商,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
33.3中标供应商数量、价格
同一品种物资项目通常不得分包,但采购数量金额大或保障范围广,且1家供应商履约能力无法满足要求的,可以一包选取2家以上中标供应商,依据排名依次递减的原则确定承担任务数量或范围;也可以分成多包,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采购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中标供应商数量、承担任务的数量或范围。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
确定多家供应商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3倍以上;不足3倍但达到2倍的,按照本章第20.4条规定执行;不足2倍的,重新组织采购。经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供应商数量通常为中标数量的2倍以上;不足2倍但达到1.5倍的,采购机构可以商采购单位相应减少中标数量,经采购单位书面确认后继续组织评审,否则重新组织采购。
中标供应商可以执行各自报价,或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
(2)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投标供应商承担。
多家投标供应商中标价格确定方式应当唯一,具体方式见招标文件专用文件。
34.出具评审报告
34.1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主要内容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逐页签字确认。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只签字未写明不同意见或只写明不同意见未说明理由的,视为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审报告的有效性。
35.宣布评审结果
35.1评审委员会组长应当当场向所有投标供应商宣布评审结果,包括投标供应商评审排名和报价,无效投标供应商名单和原因等。投标供应商有疑义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当场予以解答。
36.无效投标
36.1在资格性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但符合本文件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法定代表人授权不符合要求的;
(4)属于禁止参加投标供应商的;
(5)未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6)不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6.2在符合性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但符合本文件第37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1)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投标有效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技术和商务的实质性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其他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符合性要求的。
3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供应商的;
(2)投标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放弃投标或中标的;
(3)同一集团成员的投标供应商按照该集团要求协同投标的;
(4)投标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供应商而采取其他联合行动的;
(5)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以及投标使用同一加密锁或具有相同Mac地址的;
(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呈规律性差异的;
(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混装、签章混用的;
(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的;
(7)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机构、采购单位与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2)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供应商泄露评审委员会成员信息的;
(3)明示或暗示投标供应商压低或抬高投标价格的;
(4)授意投标供应商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的;
(5)明示或暗示投标供应商为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
(6)明示或暗示评审委员会为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提供方便的;
(7)在开标前与投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进行实质性谈判的;
(8)与投标供应商为谋求特定投标供应商中标而采取其他串通行为的;
(9)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的;
(2)使用伪造证书、证件或印章的;
(3)提供虚假财务状况、检测报告、业绩或发票的;
(4)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的;
(5)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6)提供虚假样品或借用、冒用其他投标供应商样品的;
(7)存在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7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应当视为无效投标的情形。
37.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特殊情形
3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但其他方面符合要求,应当认定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1)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密封章,但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供应商名称且得到投标供应商现场认可的;
(2)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统装的;
(3)除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外,其他未签字的;
(4)除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供应商等公章以外,其他未盖章或加盖相关专用章的;
(5)投标文件印刷装订不规范、书写有错误,资格证明文件与投标文件混装,投标文件未标明正副本但能分辨出投标文件主体的。
评审委员会、采购机构不得将招标文件未明确的内容作为判定供应商无效投标的依据,但违反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除外。
38.废标
3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废标处理:
(1)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符合本章第20.4条情形的除外;
(2)出现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取消采购任务的。
39.终止评审
39.1在评审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终止评审,并书面说明情况:
(1)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2)招标文件存在明显的倾向性、排他性或歧视性的;
(3)招标文件违反国家和军队强制性规定的;
(4)参加投标供应商均不符合相关要求的;
(5)投标供应商报价均超预算,且采购单位无法追加预算的;
(6)有关投标供应商和个人干预评审委员会依法独立评审的;
(7)采购活动中出现违法、违规情形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定标
40.中标供应商公示
40.1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又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sc.gov.cn/)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采购机构将评审结果报采购单位;有异议的,投标供应商可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出质疑。
40.2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由采购管理部门依规处理。
40.3中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1)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虚假投标的;
(2)向采购单位、采购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进行其他不正当利益输送的;
(3)属于恶意低价竞争,投标明显低于合理成本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
(4)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投标情形,但在评审过程中未被评审委员会发现的;
(5)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串通投标的;
(6)出现干扰或影响评审客观公正行为的;
(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8)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受到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罚且本项目在处罚范围内的,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被取消或放弃中标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剩余有效投标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投标供应商数量的2倍,否则由采购机构重新组织采购。
41.中标通知
41.1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向未中标供应商发出《未中标通知书》。
七、质疑、投诉和投诉复议
42.质疑
4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规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供应商,对资格预审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
(2)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3)投标供应商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但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当场提出,质疑受理单位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如实记录。
(4)投标供应商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提出。
42.2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质疑函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供应商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和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42.3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42.4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投诉
43.1质疑受理单位拒收质疑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对质疑答复及处理结果不满意的,质疑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43.2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正本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提起投诉的日期。
43.3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采购投诉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43.4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4.投诉复议
44.1投诉人对投诉受理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投诉受理部门逾期未作处理的,可以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提出投诉复议申请。
44.2投诉复议申请人应当提交投诉复议申请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申请人和与复议事项有关当事人数量提供申请书副本。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2)投诉和投诉处理决定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具体、明确的复议事项和与复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法律依据;
(6)申请投诉复议的日期。
44.3投诉复议申请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办理投诉复议事宜,应当在正本中签署授权书;授权书应当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并加盖公章。
44.4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签订合同
45.签订合同
45.1中标供应商在采购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和澄清承诺,与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45.2采购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45.3签订合同后,中标供应商不得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或将项目拆分后分别向他人转包,不得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约定,擅自将合同分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5.4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合同未生效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
九、解释权限
46.解释权限
46.1本招标文件由采购机构负责解释。
附页1 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
招标文件更正确认函
物资采购站:
我单位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更正信息已收悉。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页2 质疑函(格式)
质 疑 函
质疑供应商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物资采购站:
针对你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我单位现就以下问题提出质疑:
一、质疑事项和与之相关的请求
二、事实依据
三、法律依据
……
质疑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页3 投诉书(格式)
正本
投 诉 书
投诉人名称: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名称:
通讯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管理部门:
针对(质疑受理单位名称)组织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我单位现就以下问题提起投诉:
一、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请求
二、事实依据
三、法律依据
四、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一、定义
(一)“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
(二)“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给乙方的款项。
(三)“甲方”是指采购物资和相关服务的采购单位。
(四)“乙方”是指中标后提供物资和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二、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一)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完成合同内采购物资的编目编码工作,按照统一要求,提供物资相关数据信息,配合甲方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军队安全保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1.乙方可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站(www.plap.mil.cn)或“通用物资编目数据平台”(www.ngcode.cn/catalog),下载安装编目用户终端软件。按要求录入采购物资数据,导入技术规范、产品说明书、图片等便于物资识别的电子文件资料,生成编目申请数据包,提交甲方或承担军队资产编目编码职能的单位。
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承担军队资产编目编码职能的单位,补充完善编目数据。
3.乙方通过甲方接收赋码后的编目数据包,导入编目用户终端软件,获取品种码,正确填入合同文本,用于打码贴签、验收结算等。
4.甲方有单件管理需要的,乙方应当依据规则或示例程序自行生成单件码。
(二)乙方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在物资交付前完成打码贴签工作。
1.物资标识标签格式、张挂位置、材质、码制等内容,应当符合军队有关要求。
2.物资标识标签上的品种码应当与合同物资明细表中的品种码完全一致。
(三)物资编目数据填报和打码贴签情况,列入出厂验收、接收验收项目;编目数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验收不予通过,不得进入物资储存单位。乙方应当在7日内完成整改,重新协调甲方组织验收。
三、履约验收
(一)物资交付前,乙方应当对物资进行全面自检,符合交付条件后,由甲方组织验收。
(二)在交货时乙方应当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
(三)甲方在交货前有权对乙方提供的物资、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
(四)具体组织程序、验收标准和方法,按甲方规定程序执行,乙方配合实施。
(五)甲方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的,乙方按照甲方明确的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可有1次整改机会,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毕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保密条款
乙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甲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乙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甲方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未经甲方或军方有权单位许可,不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甲方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甲方或军方有权单位明确表示无需保密的信息除外。
(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
(四)不在联接互联网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不通过普通电话、传真、快递等非保密渠道传递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
(五)不将本采购项目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作为企业业绩进行公开宣传。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仍继续承担与合同履行期间相同的保密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知悉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履行完毕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及其成本,无须甲方另外支付保密相关费用。
五、知识产权
(一)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物资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
(二)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甲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因合同变更、解除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由甲方按照军队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后,可以变更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或军队利益,且无法通过合同变更或中止方式解决;③采购任务调整或取消,不能通过合同变更方式达成新协议;④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⑤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限定合理整改期限内仍不履行;⑥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⑦乙方发生控股关系、经营范围等重大实质性变化,不符合合同约定的;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四)解除合同时,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终止履行;对于乙方已履行的部分,甲乙双方区分情形,按照以下约定办理:①合同已履行并验收合格的部分,乙方没有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合同办理支付结算;乙方存在违规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扣除违规违约赔偿费用后,办理支付结算;②合同已履行部分存在质量瑕疵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修理、重作、更换等补救措施,验收合格后,按照本项第①条办理支付结算;③合同已履行部分根据甲方要求经乙方补救后仍未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④乙方对合同解除负有主要过错责任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合同已履行部分物资;⑤合同已履行部分,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拒绝接收的,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要求恢复原状。
七、履约监督
(一)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的;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
(二)在不妨碍乙方正常生产、作业的情况下,甲方有关不定期对物资生产进度和过程质量管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三)乙方对于军队采购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等职能部门开展的调查,承诺予以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四)乙方在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经查实的,承诺愿意无条件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根据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给予的书面警告、限制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等处罚。
八、转包与分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二)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部分或工作分包给他人。
(三)合同分包履行的,乙方应当与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九、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而延期交货时,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违约物资金额的1‰计算,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如果达到违约金最高限额时仍不能交货,或交货时间影响甲方任务实施,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给予足额赔偿。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或产品技术性能指标不达标而给甲方或产品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乙方要按损失金额予以赔偿。
(三)甲方需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货款时,每迟付一天按违约金额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限额为违约总金额的5%。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
(一)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乙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军级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或同等权限的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
(三)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乙方应当向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费、诉讼费由承担责任的一方承担。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仲裁、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当继续执行。
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投标文件分为“价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章所述内容,本章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制作。
投标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当对照《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表》《商务评审标准表》《技术评审标准表》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证明材料。
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
投 标 文 件
一、价格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金额单位:元
序号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单价 (含税)金额 (含税)交货 时间交货地点备注
合 计
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说明:金额=单价×数量,投标总价=金额之和。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1-2 价格构成表
价格构成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金额单位:元
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计量 单位数量总价价格组成
单价直接材料费外购成件费燃料及动力费直接人工费废品损失费管理费用利润税金备件工具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运杂费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
物资总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说明:1.项5=项6×项4 2.项6=项7+项8+项9+项10+项11+项12+项13+项14+项15+项16+项17+项18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1-3其他与价格有关的材料、文件
其他与价格有关的材料、文件
(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拟定)
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
投 标 文 件
二、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附件2-1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商务技术文件正文前制作本索引表。
序号符合性审查项目文件名称∕页码
1
2
3
4
……
备注:投标供应商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编制此表。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填写,并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的位置页码。“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完整”等无法填写具体页码的符合性审查项目,可以不填写。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附件2-2 商务评审索引表
商务评审索引表
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商务技术文件正文前制作本索引表。
序号评审项目计分模型标准分值投标供应商填写
指标值或评分项文件名称∕页码
合计
项目1
1指标1
2指标2
3指标3
……
项目2
1指标1
2指标2
3指标3
……
备注:投标供应商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并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的位置页码,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附件2-3 技术评审索引表
技术评审索引表
投标供应商务必在商务技术文件正文前制作本索引表。
序号评审项目计分模型标准分值投标供应商填写
指标值或评分项文件名称∕页码
合计
项目1
1指标1
2指标2
3指标3
……
项目2
1指标1
2指标2
3指标3
……
备注:投标供应商按照《技术评审标准表》编制此表。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并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证明文件或商务技术文件的位置页码,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附件2-4 投标函
投标函
物资采购站:
我方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招标采购活动,并对(包号或物资名称)进行投标。
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份和副本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份。其中,“价格文件”份单独密封提交。
二、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自愿接受并执行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
三、本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日内有效。
四、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材料,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
五、我方声明提供的投标文件及一切材料和承诺均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材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部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数据或信息。我方承诺完全按照投标文件有关内容履约。
六、我方承诺自愿遵守、执行军队采购政策法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电话:传真:
地 址: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2-5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评审项目商务评审 要求商务响应偏离度文件名称∕页码备注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照专用文件规定的商务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物资的具体响应,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负偏离应当如实注明。本表中带“★”号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2-6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评审项目技术评审要求技术参数 响应偏离度文件名称∕页码备注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照专用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逐条如实填写所投物资的具体技术评审参数,注明无偏离、正偏离或负偏离,并在备注中注明偏离的具体内容。技术指标参数响应栏如果原文完全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负偏离应当如实注明。本表中带“★”号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2-7 交货清单
交货清单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物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原产地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2-8售后服务方案
售后服务方案
(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技术评审表中“售后服务”评审细则自行拟定)
附件2-9投标产品关键生产设备统计表
投标产品关键生产设备统计表
项目 设备名称购买 年月设备原值(万元)折旧率设备净值(万元)汇率页码
关键设备1合计
关键设备1
关键设备1
……
关键设备2合计
关键设备2
关键设备2
……
关键设备3合计
关键设备3
关键设备3
说明: 1.只需提供年内的相关设备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时间当年度购买的设备净值按100%计算(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后购买的设备无效),每向前一个年度折旧率递增%,即年1月前购买的设备净值为0。 2.进口设备需填写设备购买当年12月31日汇率,并按照该汇率计算设备购买金额。 3.设备净值=设备原值-设备原值*折旧率。 4.每种设备均需附购置票据复印件,进口设备需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复印件不清晰的视为无效设备。 5.“页码”栏中填写该设备证明材料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6.计算关键重要生产设备时,评委可以先按企业所报设备价值进行计分,然后按企业商务技术总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再从第1名开始,对企业单项得分最高的设备价值进行复核。专家复核认可的设备价值低于企业填报数值的,所有品种设备价值均按同比例核减。

附件2-10技术力量清单及证明材料
技术力量清单及证明材料
(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及技术评审标准表中“技术力量”评审标准自行拟定,并后附评审标准要求的证明材料。)
附件2-11同类项目业绩
同类项目业绩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
序号用户 名称项目 名称项目内容合同有效金额(万元)签订日期用户联系人及电话页码
合计
备注: 1.同类项目指本次招标的产品或同类产品,具体在评审标准中明确范围。合同有效金额是指合同中本次招标的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金额。该表严格按照《商务评审标准表》明确的相关要求填报。 2.项目内容包括同类项目,产品名称、型号等。 3.“页码”栏中填写业绩材料所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4.合同缔约方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该合同无效。 5.投标供应商提供虚假合同的,按虚假投标处理。 6.合同中涉及总价、单价、规格、缔约方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附件2-12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
年度 数据项目年度年度年度3年平均数文件名称 ∕页码
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资产负债率
年度纳税总金额 (万元)
年度缴纳社保金额(万元)
年度缴纳社保人数
年度人均社保金额(元)
说明: 1.采购机构根据评审标准具体内容确定本表具体项目。 2.纳税和社保情况依据税务(社保)部门或银行出具的相关凭证如实填写,相关凭证复印件附后。其他内容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如实填写。 3.“页码”栏中填写数据所在《商务技术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4.评审委员会审核发现《财务社保数据统计表》与《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中数据不一致的,以证明材料实际数据为准。

附件2-13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评审内容,自行添加其他资料)
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
投 标 文 件
三、资格证明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投标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附件3-1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
投标供应商务必在资格证明文件正文前制作本索引表。
序号资格性审查项目资格证明文件位置页码
一般资格性审查内容
1
2
3
……
特定资格性审查内容
1
2
3
……
备注:投标供应商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编制此表。投标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投标文件内容填写,并标注相关证明材料在资格证明文件的位置页码。“密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可以不填写。投标供应商不得虚报、瞒报、漏报或虚假承诺。

附件3-2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附件3-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全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物资采购站: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全权处理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附:
授权代表姓名:
职 务: 移动电话:
传 真: 邮 编:
通讯地址: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身份证关键信息应当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注:授权书后应当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附件3-5 供应商承诺声明
供应商承诺声明
物资采购站:
我单位自愿参加贵部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承诺声明如下:
一、供应商诚信承诺
1.如实编写投标文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文件材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因单位转制、兼并、股改等特殊情况,无法提供原始材料、财务数据、资产情况等,造成单位信息难以确认时,自愿放弃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在提供投标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材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材料数据等,造假或篡改相关数据及资产等情况,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二、保密承诺
1.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的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
2.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3.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专室放置、专盘存储、专人管理。
5.未经采购机构审查批准,不得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三、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
1.严格遵守《供应商诚信承诺》,若受到1年、2年、3年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缴纳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1.5%、2%的诚信责任保证金(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元),最低额度为10万元,最高额度为200万元。
2.同意至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前,缴纳诚信责任保证金。逾期不缴纳的,不予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自禁止性处理期满之日起超过6个月不缴纳的,给予终身禁止处理。如恢复参加军队采购活动资格之日起3年内再次受到1年以上(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处理的,同意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同意再次按照被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以及处理年限对应的比例重新缴纳保证金,在未缴纳之前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
3.若经查实采取串通投标手段取得中标资格,已进入履约阶段的,同意按照军队采购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相应处理;需继续履约但存在明显价格风险的,同意扣除利润,按照审定的实际成本结算,审定结果高于合同金额的,按照合同执行,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对于已完成履约和结算的,同意根据审价认定的实际成本支出,退还军队超额付款部分,接受相应违规处理。审价所需费用由我方承担。
4.给部队造成损失的,同意按照国家法律和合同约定,予以相应经济赔偿。
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
与我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我单位为生产型企业的,与我单位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其他生产型企业,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我单位为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与我单位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其他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未参加同一包采购活动。
六、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八、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为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九、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如果我方违反上述承诺声明内容,愿意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和法律责任,接受军队采购管理部门和采购机构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作出的相关处罚。
投标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月日
附件3-6纳税证明材料
纳税证明材料
附件3-7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附件3-8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投标供应商属于集团公司母公司的,如提供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当能够体现母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且以母公司数据为准,不能体现的应当同时提供母公司的财务报表;合并报表无法拆分且未提供母公司财务报表的,相应评分以零分处理。)
附件3-9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
(一般为银行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
附件3-10其他资料
其他资料
(投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自行添加其他资料)
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版)
专用文件
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采购机构: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2024年6月
(与《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通用文件(2.0版)》配套使用)
特别提示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由通用文件和专用文件共同组成,通用文件为军队物资类公开招标项目的一般性说明,专用文件为本项目特定要求的具体描述。通用文件与专用文件不一致的,以专用文件为准。
采购机构未提供通用文件的,请从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采购标准规范”栏下载,并注意下载文件为《军队物资类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版)通用文件》。
二、投标供应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虚假投标。请认真阅读通用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供应商承诺声明”,并签字盖章确认。评审委员会和采购机构视情核实投标材料真伪,一经核实属于虚假投标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并将违规情形报告采购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三、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备案材料可作为资格性审查和评审的依据。
四、投标供应商应当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五、投标保证金应当采取非现金方式缴纳。采取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供应商的银行账户缴纳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机构账户内,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在汇款时应当在备注信息中注明本项目的编号及用途(如“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以便采购机构的财务人员查证入账。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应当提供1份银行保函原件,投标时单独提交。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为无效投标。
六、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证书的有效期。
七、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及密封。投标文件需要签字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投标授权代表应当签字。
八、带“★”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应当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九、《价格文件》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密封提交。投标供应商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提交《价格文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和《易损易耗件清单》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的报价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的,“开标一览表(不含价格)”和“开标一览表(含价格)”,除单价、金额和投标总价外,其他实质性内容应当保持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十、投标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通用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的附件表格要求(采购机构根据项目情况对第三章内容进行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内容为准),认真填写《资格证明文件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商务评审索引表》和《技术评审索引表》,如实填写响应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的位置页码。未填写上述索引表的,视为无效投标。本标准文本试行期间,投标文件中索引表填写不完整的,允许澄清。
十一、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十二、投标供应商如有两个以上名称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出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十三、本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文件中“近*年/月”“最近*年/月”“前*年/月”均是指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点向前推算。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不含)前,近3年财务报表指上年度之前的3年(不含上年度),投标截止时间在6月1日(含)后,近3年财务报表指本年度之前的3年(含上年度),特别说明除外。
十四、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物资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均视为无效投标。
十五、投标文件中相关复印材料应当清晰可辨,投标中请自带原件备查,如材料模糊且不能现场提供原件,视为该项材料无效。
十六、投标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被盗用或复制,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十七、本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主要依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拟制,专用条款由采购机构根据项目情况拟制;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由编制招标文件的采购机构解释。军队相关规定未明确事项可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规定执行。
目 录
第四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73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78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81
附表3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82
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84
附表5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质量优先法)86
第五章 招标公告87
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91
一、商务要求91
二、技术要求93
第七章 合同样本98
一、项目信息99
二、物资内容及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99
三、交货时间、地点100
四、包装及技术材料100
五、售后服务100
※六、履约保证金101
七、质量保证金102
八、质量保证期104
九、资金结算102
十、合同生效104
十一、其他事项104
第四章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本项目需重点关注内容的集中说明。专用文件与通用文件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以专用文件要求为准。
序号招投标相关事项项目具体要求 (见专用文件)通用要求 (见通用文件)
1项目概况公开招标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五章“招标公告”第四条第3.2条
3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2024年 6月17日9: 00至7月8日 17 :00第7.1条
4组织现场踏勘或召开标前答疑会现场踏勘:□是否 标前答疑会:□是否第7.2条
5信息发布媒体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又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www.plap.mil.cn(军队采购网)第8.1条
6中标供应商数量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第33.3条
7投标文件副本及电子版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份数(纸质):1份 副本分数(纸质):2份 电子版投标文件:1 其中,《价格文件》3份第14.6条
8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80日第15.1条
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0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壹万两千圆整(¥12,000.00) 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 9 日 10 : 30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投标保证金账户实际收款时间为准 缴纳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为网站平台指定虚拟账户第17条
11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投标开始时间: 2024年7月9日10 时 00 分。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0 时 30分。 投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主要负责人,下同)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第10.1条和 第18.4条
12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0 时 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第20.1条
13资格性审查标准本章附表1第22.1条
14符合性审查标准本章附表2第22.2条
15商务评审标准本章附表3第22.3条第(1)项
16技术评审标准本章附表4第22.3条第(2)项
17价格评审标准本章附表5第22.3条第(3)项
18非实质性负偏离的项数□ 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商务条款负偏离项以上,视为无效投标; □ 投标文件中非实质性技术指标参数负偏离项以上,视为无效投标; 无第27.1条第(2)项
1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第21.2条
□质量优先法□技术得分达到 分以上。 □技术得分达到前名。第21.2条和 第29.1条
20样品评审方法第29.3条
21相同品牌供应商得分或报价相同的规定第29.4条第(1)项
22核心产品的规定第29.4条第(2)项
23质疑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受理单位: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第42.4条
24受理、处理投诉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处理部门:采购管理部门 联系人:杜科长 联系方式:028-85280096第43.4条
25受理、处理投诉复议申请部门及联系方式处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方式:028-85280035第44.4条

附表1 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审查项目是否合格具体要求
投标 供应商
一、一般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投标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医疗器械相关资质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所涉产品若为医疗器械的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凭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5.至申领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6.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9.投标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10.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投标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判定
11.密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根据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的证明材料判定
说明:1.合格打“√”,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审查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监 督 人 员:
附表2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审查项目是否合格具体要求
投标 供应商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齐全完整投标文件需要签字处,法定代表人应当签字或盖章(签名章和方章均可),投标授权代表应当签字。 符合招标文件通用文件第37条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特殊情形的,应当通过审查。
2.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商务要求中“★”号商务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商务评委对投标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要求”中的“★”号条款情况作出判定
4.技术要求中“★”号技术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技术评委对投标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的“★”号条款情况作出判定
5.其他实质性内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综合评定
说明:1.合格打“√”,不合格打“×”。 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的,综合评定为不合格。

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监 督 人 员:
附表3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项目编号评审 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 分值投标文件位置页码备注
产品 业绩比较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 3 年以内(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不计)在医院的销售业绩,按类似项目销售合同数量计算。以提供投标(报价)供应商或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的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或同类产品销售合同和不低于合同金额 30 %的相关银行收款进账凭证复印件为准,最多提供5份合同。基准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最高合计销售数量;业绩得分=销售业绩/基准业绩×标准分值。5
说明: 1.时间或类别不符合要求、总金额或数量不清晰、无相关银行进账凭证的合同均无效,业绩为0的得0分。 2.含有多个产品的销售合同,仅计算符合要求的产品的业绩。投标(报价)供应商需自行标注合同中投标 (报价)产品的业绩,无法分辨的业绩无效。 3.投标(报价)供应商为生产商时,应提供生产商销售合同。投标(报价)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可以提供代 理销售合同或生产商销售合同,但只能选择其中一类。 4.所投产品和同类产品只能选择其中一类,同类产品应当明确认定标准,由采购机构编制采购文件时一并确 定。 5.销售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标的清单页、金额页、合同缔约双方签字盖章页。
财务 状况 根据投标报价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低于50%(含)的得标准分,50%-70%(含)得标准分的50%,70%以上得0分。2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近三年(2021 年至2023年)的财务 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 为准(军队单位、事业 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 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 批复的决算代替),如 投标(报价)产品生产 商(供应商)同时提供 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 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 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 标(报价)产品生产商 (供应商)的相关数 据,按照0分处理。审 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 的,按照0分处理。
企业 信誉1.投标(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连续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 标准分值,取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值的50%,取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值的25%,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提供证书复印件、网站截图或政府书面文件,若证书正在办理,但已经公示的,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4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投标(报价)供应商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的得标准分值, 否则不得分。(须提供网上公示截图和查询网址,www.plap.mil.cn(军队采购网))4不论做出处罚决定的为 哪一级采购管理部门或 不同的处罚有效范围, 凡纳入军队采购失信名 单的均有效。
总分15

评审专家(签字): 2024年×月××日
附表4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技术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项目 编号评审 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 分值投标文件位置页码备注
技术指标性能情况技术指标负偏离评分,按数量评分:全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得基准分值(标准分值),负偏离一项扣0.5分,最低为0分。技术指标负偏离扣分情况,在《技术指标参数评审负偏离附注》中进行备注说明。36
技术力量投标(报价)供应商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的IS09001或GB/T19001或GJB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标准分值,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2
投标(报价)供应商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的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满足条件得标准分值,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2
投标(报价)供应商取得且处于有效期内的ISO45001或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认证证书,满足条件得标准分值,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2
服务方案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对各投标人拟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包装方式 ;②运输配送方案;③交货计划及安排;④质量承诺;⑤质量保障方案;⑥因问题产品引发的医疗安全事故应急措施; ⑦人员配备及安排情况)进行综合评审:以上7项方案内容完整,内容齐全的得7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7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项目不匹配、信息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
售后服务1.产品质保期: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6个月得0.5分,最多得标准分值。2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①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维修配备人员情况; ③应急维修热线开设情况; ④维修响应时间及到达现场时间)进行综合评审:以上4项方案内容完整,内容齐全的得4分,每有一项缺陷的扣1分,每有一项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的扣0.5分,扣完为止。4内容存在错误或不足是指: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内容与项目无关、内容表述错误、内容前后表述矛盾、内容凭空编造、逻辑漏洞、科学原理错误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内容与项目不匹配、信息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等情形。
总分55

评审专家(签字): 2024年 月 日
附表5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价格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项目 编号评审 项目评审内容及规则标准 分值投标文件位置页码备注
价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审基准价; 价格得分=(评审基准价/报价)×标准分值。30
说明:1.“投标文件位置页码”栏填写对应评审内容在《价格文件》、《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具体页码数,例如《投标书》第×页。 2.投标人只填写“投标文件位置页码”栏内容。制作投标文件时可以去掉“得分情况”栏。

全部评审专家(签字): 2024年 月 日
第五章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救援医疗物资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WSCCD-W1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物资 名称规格 型号技术要求计量 单位数量交货 时间交货 地点备注
详见货物一览表详见货物一览表详见货物一览表详见货物一览表详见货物一览表详见货物一览表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通过验收使用成都市龙泉驿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3.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通过军队采购网(网址: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 6 月 17 日 9 : 00 至 7月 8 日 17 : 00 。
(二)申领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又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sc.gov.cn/。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又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其它类别项目系统操作手册”中下载)。
(四)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7月9日10 时 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9日10 时 30分。
(三)投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7月9日10 时 30分。
(二)开标地点: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八、样品
本项目无需样品。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又称:“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办公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科长
办公电话:028-86308315
采购机构:物资采购办公室
2024年6月
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一、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并能正常通过验收使用。。
2.交货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交货方式:指派专人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到位。
4.运杂费:该项目所需运杂、安装等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5.包装和运输: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产 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产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对于破损产品需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及时调换。产品包装要求(如涉 及):包装袋(箱)应干净、结实、无破损、封口严密,方便储 存、运输和使用;在每件包装上须注明产品注册证名称、产品注 册证号、数量、价格、产地、生产厂家、配送企业、批号、包装 规格、生产日期、产品保质有效期、质量合格标志等(需无菌包 装的耗材必须保证符合无菌要求),货物运输和到货过程中应由投标人派出业务代表同采购人对接。
★(二)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1.质量保证期:产品质保期不少于1年,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任何产品质量和安装调试问题都由中标人解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中标人承诺备品备件按成本价进行收费。
2.中标人应免费为采购人单位提供设备的安装及调试指导,如采购人无法完成安装及调试的,中标人要安排人员现地安装及调试,保证货物能正常使用。
3.投标人需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接到我方维修电话后需及时响应,质量保修期内要求现场保修的货物在运行中发生问题由中标方承担,最终维修响应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维修人员应在获知设备故障后3小时内到达维修现场。
4.投标人须在“三包”范围内免费提供该货物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支持。
★(三)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采购单位在使用该物资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技术文件等材料。
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采购单位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1.本项目对物资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2.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单位统一要求,提供货物相关数据信息,无条件配合采购单位做好编目数据采集工作和完成资产编目编码、打码贴签工作。
3.投标人商品交付前需根据采购人资产管理部门相关规定协助采购人完成资产编码申领,投标人在采购人完成编码申领后10日内完成货物资产射频标签粘贴(此项工作时间不计入交货期限)。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
该项目无预付款,在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由供应商提供相关资料交由采购单位,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95%,剩余5%款项作为项目质保金,在项目满质保期(质保期以供应商实际承诺为准)后,由供应商提出申请交由需求部门,需求部门在收到供应商的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合同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等额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向乙方付款。
二、技术要求
货物一览表
序号项目及品种名称采购编码 (军用物资 编目码)资产 品种码规格型号及质量技术标准计量单位采购数量备注
1一次性输血器A3223021、由进气器件、瓶塞穿刺器保护套、瓶塞穿刺器、止流夹、三通、血液过滤网、滴管、滴斗、管路、流量调节器、注射件、外圆锥接头、外圆锥接头保护套、静脉输液针组成; 2、产品适用于与输血容器配套,对患者进行静脉输送血液。10
2一次性使用引流管A3221111、材质硅胶,型号F32; 2、引流管应经过一个确认过的灭菌过程使其无菌; 3、检验结果:无菌生长; 4、适用范围:供临床负压引流用。10
3硬膜外引流导管A3221111、供成人使用,精准的定位设计:圆形盲端设计 前端侧开孔 管身有准确的刻度标注; 2、引流袋带刻度及防逆流装置——便于更换,防感染 ; 3、引流瓶带有空气过滤膜——防止虹吸,防感染 ; 4、引流瓶同时带有刻度标注——方便临床计量取样。5
4弹力网状头套A323902供成人使用,用于对创面敷料或肢体提供束缚力,以起到包扎、固定作用。10
5手术刀柄A3201011、规格型号:7号; 2、安装手术刀片后用于切割人体软组织。8
6一次性使用鼻咽通气管A3221101、型号:6号(含润滑剂); 2、结构及组成:主要由通气管组成; 3、适用范围:供医疗部门临床急救或麻醉时维持上呼吸道通气一次性使用; 4、经环氧乙烷灭菌。3
7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包A3221101、气管切开插管套件基本配置为一次性使用气管切开插管、一次性使用吸痰管、一次性使用连接管、灭菌橡胶外科手套组成,选配套囊充气器、纱布叠片、治疗巾、包布、口垫、透气胶带、喉镜片(带手柄)气管插管导丝、托盘; 2、该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3、供临床全麻或复苏时建立人工气道用。5
8一次性喉镜(带叶片)A3206051、规格型号:中号; 2.一次性使用麻醉咽喉镜由镜片和手柄组成; 3.产品以无菌状态提供,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4.用于临床全麻进行气管内插管时使用。5
9一次性穿刺针A3239011、规格型号:18g,±2g; 2、产品临床适用于对人体胸腔液诊断与治疗进行穿刺用。5
10一次性使用静脉留置针A3223021、规格型号:20g,±2g; 2、产品无菌、无热原、溶血率小于5%、无急性全身毒性、无皮内刺激反应、无遗传毒性、环氧乙烷残留量不大于10μg/g; 3、产品用于留置患者静脉连续输液,留置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10
11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穿刺(导管)包A3239011、内容包含:中心静脉导管(带滑扣),穿刺针,导丝,一次性使用导丝控制手柄,扩张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5ml,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7#,12#,无菌塑柄手术刀11#,带线缝合针,橡胶医用手套7#,消毒刷,自贴式敷料,医用纱布,医用棉球,一次性使用非织造布垫单(中单),一次性使用非织造布垫单(孔巾),输液接头; 2.柔性软头,降低血管壁被损伤的风险; 3.管体刻度标记清晰,操作者能准确判断置入血管的深度; 4.管体融入显影剂,X射线下导管显影清晰,在操作中能快速定位; 5.导丝及助推器:导丝具有极强的回弹性,不易折弯,提高置管的成功率。5
12一次性使用导尿包A3223011、包含:双腔乳胶导尿管,无菌水注射器,引流袋,棉球,乳胶手套,塑料试管,洞巾,托盘,镊子,润滑剂,纱布,包布,腰盘,外消毒盘; 2、供医疗部门对患者做常规临床一次性使用; 3、灭菌方法:一次性使用导尿包经环氧乙烷灭菌。15
13胃肠减压器A3221091、由引流连接接头、连接管、防返流阀引流接头、器身、弹簧、排放口及堵头、止流夹、固定夹、通气口及堵头组成; 2、用于临床负压引流时,与插入体内的引流导管相连接,起到充当负压传导介质和引导、收集引流液用。10
14烧伤敷料(包)A3239021、规格:24cmX18cm,±2cm; 2、保质期:5年90
15炸伤急救包A322603产品压缩,灭菌70
16碘伏棉签A3223011、产品由棉签、碘伏组成。I型有效碘含量为0.45%-0.55%(w/v)或lI型有效碘含量为0.27%-0.33%(w/v),均可; 2、产品用于注射、输液前对完整皮肤消毒使用。30
17酒精棉签A3223011、产品由棉签、酒精组成、其中棉签由棉杆和棉头组成。 2、产品用于注射、输液前完整皮肤消毒使用。30
18一次性骨髓穿刺包A3239011、本产品是将常规骨髓穿刺操作所需的全部器械和敷料集中在一个包装盒内,采用无菌包装,使用安全、方便快捷。一次性使用,能更加有效的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保障患者利益,并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医护人员的工作量; 2、该产品主要用于对人体进行骨髓穿刺抽取骨髓进行血液疾病诊断时一次性使用。5
19压缩曲线纱布A3239021、规格型号:11*350cm,±2cm; 2、压缩曲线纱布是采用纯棉脱脂棉纱为原料织成的曲线卷,压缩成方形敷料; 3、用于伤口表面的止血包扎,或大伤口处填塞。产品经辐照灭菌,一次性使用。300
20壳聚糖止血粉A3236031、规格型号:10g/袋,±2g; 2、通过壳聚糖的聚阳离子与红细胞膜表面的阴离子结合产生红细胞凝聚,同时激活血小板聚集,活化凝血酶,从而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本品与创面接触时,能吸收创面的渗出液,加速止血; 3、适用范围:各类创伤,手术创面等体表外伤的快速止血; 4、使用方法:将壳聚糖止血粉直接涂敷或喷于创面,适度压迫并包扎。也可用创可贴或医用敷贴覆盖固定。15
21壳聚糖止血粉A3236031、规格型号:1g/袋,±0.1g; 2、通过壳聚糖的聚阳离子与红细胞膜表面的阴离子结合产生红细胞凝聚,同时激活血小板聚集,活化凝血酶,从而达到快速止血的目的。本品与创面接触时,能吸收创面的渗出液,加速止血; 3、适用范围:各类创伤,手术创面等体表外伤的快速止血; 4、使用方法:将壳聚糖止血粉直接涂敷或喷于创面,适度压迫并包扎。也可用创可贴或医用敷贴覆盖固定。165
22旋压式止血带A3239021、规格型号:38*890mm,±5mm; 2、急救止血,旋压式止血带; 3、自由调节扣:根据手臂和腿部粗细灵活调整,可调节适合大多数尺寸; 4、勒紧熟料管:可旋转内部带,可快速控制出血。250
23三角巾A3226031、82型,由一个三角巾和两个医用隔离垫组成,其中:三角巾为纺织加工而成的三角形材料,通过绑扎的形式对创面敷料进行固定,对创面愈合起到间接的辅助作用;医用隔离垫为在治疗过程中对病人进行一般性防护的用品或材料。 2、无菌提供,一次性使用。 3、用于人体皮肤多种部位表层、浅层伤口包扎、骨折固定。7000
24单兵急救包A3226031.单兵急救轻巧简捷、位置适应性强、迷彩色,可在战术背心、腰带、背囊等部位悬挂; 2.满足单兵救治范围,其主要功能: 是进行包扎、止血、通气等急救措施, 是止痛和消炎。包体作为装具,主要用于贮放和携带药材 ,药材主要用于单兵战(现)场止痛和消炎; 3、内含物品:1个旋压式止血带38mm*890mm,±5mm;1个急救止血绷带100*3500mm,±10mm;1个急救创伤绷带150mm*1200mm,±10mm;1个曲线纱布绷带11*350cm,±5mm;1个7号鼻咽通气道(含润滑剂);1个记号笔;1把15cm,±1cm绷带剪刀;4个小药瓶15ml,±5ml;1包止血粉10g/袋,±2cm。400
25灭菌凡士林纱布A3239021、型号:5*5cm10/盒,±1cm; 2、灭菌凡士林纱布由医用脱脂纱布、凡士林油和隔离纸组成; 3、经辐照灭菌、一次性使用; 4、产品主要供医疗单位换药、创口引流、内腔造瘘用。6
26一次性静脉输液敷料包A3239021、静脉输液敷料包由基本配置和选配产品组成; 2、适用于医疗机构辅助输液使用。10
27急救包扎包A3226031、规格型号:100*1200mm,±10mm; 2.适用于创面,伤员伤口紧急止血、包扎、固定。600
28急救包扎包A3226031、规格型号:200*1400mm,±20mm; 2.适用于创面,伤员伤口紧急止血、包扎、固定。400
29急救止血绷带A3239021、规格型号:100*4500mm,±10mm,将自粘弹性绷带,敷料融为一体,有良好的透气性。 2、适用于创面,伤员伤口紧急止血。 300
30卫生员背囊B05010202AC13884721.主要用途适于战(现)场急救,满足卫生员战(现)场救治范围; 2. 包体作为装具应具有背负和提拉,防水,耐磨功能,颜色:水墨纹。主要用于贮放和携带药材;药材主要用于紧急救治和诊疗; 3、内含物品:1卷200mm*1400mm急救包扎包;2卷150mm*1200mm急救包扎包;1卷100mm*1200mm急救包扎包;1个压缩灭菌炸伤急救包;2个压缩灭菌三角巾急救包;1个24cm*20cm炸伤急救包;1个30cm*25cm炸伤急救包;1个40cm*36cm炸伤急救包;1个56cm*36cm炸伤急救包;1卷100mm*4500mm急救止血绷带;2个110mm*3500mm压缩曲线纱布;2卷75mm*4500mm医用自粘弹性绷带;4个I.D.7.0mm一次性鼻咽通气道(含4袋2.7g润滑剂);4个中号一次性口腔通气道;4条白色TIME粗棍旋压式止血带;1份10g壳聚糖止血粉;2个军用多功能哨;1筒2.5cm*500cn透气胶带;2片10cmx20cm医用凡士林纱布;2片100mmx100mm-8P医用纱布块;2包一次性输液包(一次性静脉输液敷料包);2袋/瓶100ml:0.9%氯化钠注射液;2袋/瓶100ml:0.3g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2具2ml一次性注射器;2具5ml一次性注射器;2具10ml一次性注射器;1具1次性输液器;20袋≥7cm一次性碘酒棉棒(医用碘伏棉签);20袋≥7cm一次性酒精棉棒(医用酒精棉签);1把19cm绷带剪刀;1把12.5cm敷料镊;2片18cm不锈钢压舌板;1副单用听诊器;1台表式血压计;1支口腔附套体温计;2副医用乳胶手套(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4个920mmx110mm卷式夹板(医用外固定夹板);1套创伤手术包(含2把12.5止血钳、1把16cm持针钳,1包1/2弧圆缝合针,1包1/2弧三角缝合针、一轴黑丝线1#缝合线;1轴羊肠线1#缝合线);1把防水手电筒;10个60g白色方形药瓶;2个≥17.5*8*4cm透明方形盒;1个44cn*69cm垃圾袋;21张3cm*1.5cm标签纸;32张5cmx4cm标签纸;1支记号笔;1个便携式锐器盒;3节7号电池;1个拉链修补神器;1根40cm止血带;1个软体担架。35
31军医背囊B05010201AC20242151.主要用途适于战(现)场急救,可对头、肩、臀等部位创面实施有效的战场急救; 2.具应具有背负和提拉,防水,耐磨功能,颜色:水墨纹。主要用于贮放和携带药材;药材主要用于支队(团)紧急救治; 3、内含物品:1份15g壳聚糖颗粒型止血材料;2份6g管状壳聚糖颗粒型止血材料;3卷100mm*4500mm急救止血绷带;4个110mm*3500mm压缩曲线纱布;6条38mm*890mm旋压式止血带;2卷100mm*1200mm急救包扎包;2卷150mm*1200mm急救包扎包;2卷200mm*1400mm急救包扎包;2卷360mm*560mm烧伤急救包;2个眼罩;6个150mm*150mm胸部密封贴;4卷110mm*920mm医用外固定夹板;4个75mm*4500mm医用弹性绷带;骨髓输液模块1套(含1个无菌输液接头;1支10ml一次性注射器;1支成人骨髓穿刺针;1张医用输液贴;1片210mm*160mm碘伏消毒棉片;1个精密可调输液器);静脉输液模块2套(每套含1个无菌输液接头;1支10ml一次性注射器;1支18g静脉留置针;1包60mm*90mm自粘性薄膜敷料;1片210mm*160mm碘伏消毒棉片;1张00mmx100mm-8P医用纱布块;1条400mm橡胶止血带;1个精密可调输液器);5支2ml一次性注射器;10支5ml一次性注射器;5支10ml一次性注射器;6支14g胸腔穿刺针;2支10#口腔通气道;2个I.D.7.0mm一次性鼻咽通气道(含润滑剂);1个4#喉通气管(含润滑剂);1个4#喉罩(含润滑剂),1支20ml注射器;气管插管包1套(1个大号带叶片喉镜;1个7.5#带导丝气管插管;1支10ml一次性注射器;1只一次性咬口器;3条一次性F12吸痰管;1个折叠式简易呼吸器;1个手动吸痰器;1个含引流管的胸腔闭式引流袋);2个2500mm*2000mm急救保温毯;1个听诊器;1个腕式电子血压计;1个指夹式脉搏血氧仪;5只M号医用手套;1套创伤手术包(1把3#手术刀柄、1把4#手术刀柄、1个12g手术尖刀片、1个21g手术圆刀片、1把160mm持针钳、1把160mm直全齿止血钳、1把150弯全齿止血钳、2把125mm直全齿止血钳、1把125mm组织镊、1把直圆140mm手术剪、5包缝合针与线、2包450mm*320mm一次性手术洞巾);10片210mm*160mm碘伏消毒棉片;2个砂轮;1份伤票;30张伤标;1个LED头戴式手电;1个油性记号笔;1把190mm急救剪刀。2
32环甲膜切开包A32361、规格型号:35*35cm,±3cm; 2、包括塑柄手术刀、注射器、探针、扩张器、带套囊的环甲膜切开插管、固定绷带、带针缝合线、ThermovenT热湿交换器。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一次性使用; 3.用于通过经皮环甲膜穿刺,插入环甲膜切开插管,建立急诊时气道(在气管内插管无法实现时采用)。建议最长使用48小时。60
33环甲穿刺包A3201011、规格型号:35*35cm,±3cm,颜色;迷彩或军绿色。内容包含:无菌手套,消毒棉片,环甲膜穿刺针,脱脂纱布块,剪刀,无菌敷贴等穿刺或辅助用品组成。 2、环甲膜穿刺术是利用环甲膜位置浅、组织薄的特性,选择对其进行穿刺,从而帮助有呼吸道梗阻、严重呼吸困难等患者开放气道的一种急救方法。它便捷、有效、安全,可为气管切开赢得时间,是现场急救的重要组成部分。5
34卷式夹板A3220021、规格型号:920mm*110mm,±10mm; 2、医用外固定夹板由柳木板、毛毡、海绵、针织布、铝合金板、钢丝、可塑板组合而成。可重复使用。无源产品。 3、用于骨折和软组织损伤的外固定。300
35一次性使用清创缝合包A3221101、一次性使用清创缝合包由基本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非吸收性性外科缝线、医用缝合针、方盘和选用配置:治疗巾、洞巾、纱布叠片、塑料镊子、酒精棉球、碘伏棉球、棉球、剪刀、刀片组成。 2、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采用符合GB10213-2006中规定的天然橡胶胶乳制成,任何利于穿戴手套的表面处理剂应是生物吸收的,为可吸收淀粉; 方盘应采用软聚氯乙烯(PVC)材料制成;洞巾、治疗巾应采用符合FZ/T64005-2011规定的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材料制成;棉球采用符合YY/T0330-2015规定的医用脱脂棉制成;酒精棉球由 75%酒精浸泡棉球制成;碘伏棉球由含有效碘 0.45%-0.55%的碘伏浸泡棉球制成;非吸收性外科缝线采用符合 YY0167-2005 非吸收性外科缝线中的天然蚕丝制成;医用缝合针采用符合YB/T5219-1993的医用缝合针钢丝制成;塑料镊子采用符合GB/T12671-2008 规定的聚苯乙烯(PS)树脂制成:刀片采用符合YY0174-2005 规定的材料制成,剪刀采用YY/T0176-2006 规定的材料制成。 3、一次性使用清创缝合包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 4、适用范围:供临床清创缝合用30
36一次性胸腔穿刺针A3201131、规格型号:18g,±2g; 2、适用范围:本产品适用于需要进行胸腔穿刺引流的患者; 3、胸腔穿刺针采用特种医用金属材料精制,坚硬锋利; 4、按穿刺术操作程序配置组件,规格齐全,有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5、本产品由无菌注射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胸穿针、试管、塑料银、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医用棉球、医用纱布片、塑料盘、塑料腰盘、洞巾、包布、创口贴、无菌敷贴组成。100
37热射病防治降温桶B050302AC21372421、产品外包装尺寸:85cmx52cmx48cm,±3cm; 2、产品充气尺寸:153cmx65cmx65cm,±3cm; 3、清单:充气水池、充气拉丝池盖、防风扣、EVA地垫、单向打气泵、修补工具。2
38水银血压计A3223131、结构及组成:血压计的型式为台式。台式血压计由底座、上盖、标尺、示值管、贮汞瓶、臂带和球阀组成。产品以非无菌状态提供。 2、适用范围:供测量人体血压用。200
39叩诊锤B120401061、规格型号:3.5*14.2cm,±1cm; 2、该产品由锤头、锤头固定架、锤柄等组成; 3、该产品用于配合普通外科、神经科诊断时,敲打人体、刺激穴位。10
40一次性床罩A3222031、规格型号:220*80cm,±10cm; 2、两头带松紧、防水、防油、防滑动。100
41一次性枕套A3222031、规格型号:40*60cm,±5cm; 2、材质:无纺布。100
42指示牌A99991、主体材质:铝合金; 2、规格:A4; 3、高度可伸缩。4
43医用屏风A5207021.规格:长2000*高1800mm,±200mm; 2.钢架采用20*20*0.7mm不锈钢方管经焊接打磨抛光,与密实蓝色优质布料结合成型。 3.底部配置万向静音脚轮,可移动,四联设计,可收缩折叠。1
44便携式诊断床B050602AC18023811、采用加厚钢管、骨密度珍珠绵,结实稳固;材料:钢材/皮革/海绵,尺寸:180*60*65cm,±5cm,可承重500kg,±50kg 2、便携存放不占空间。1
45医疗指挥桌A520203AC18109941、旋转折叠、轻松节省空间,材质为pe加不锈钢,尺寸为展开:1920*500*752mm,折叠:640*530*752mm,±30mm,承重力:100kg,±10kg,颜色:军绿色,配置:带2至4个抽屉,2把折叠椅。 2、高承载静音万向轮。1
46氧气瓶B050702AC10026141、供氧器由氧气瓶氧压表减压阀装置 (含氧桥)、导氧管、加湿器组成,瓶身材质为钢制无缝气瓶,带pvc手提箱。 2、适用于缺氧性疾病患者、高原缺氧、氧保健。 3、规格型号:7升,±1升。4

投标供应商须按《公开招标文件》“通用文件”的格式要求制作“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第七章合同样本
采购项目
合同样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应商):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
(见招标文件通用文件中《合同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
(采购项目有专用合同范本的,按范本拟制)
一、项目信息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省市区/县
二、物资内容及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序号物资 名称品牌及规格型号品种码计量单位数量技术参数单价 (元)总价 (元)备注
1按照编目编码要求申请填写技术参数应当与投标文件一致,如内容较多,可以附页形式呈现
……
合 计
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

备注:本价格为含税包干总价(税率: ,税额: ),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供应、包装、人工、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保险、税费等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自本合同生效至履行完毕,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税率因国家法律法规等进行调整的,合同总价不进行调整。
乙方保证所供的物资应当是全新的,符合国家(军用)标准的工艺材料制造,符合投标文件的承诺,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要求。
三、交货时间、地点
(一)交货时间: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30日内提供所有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二)交货地点:【】省【 】市【 】区/县(具体地点由甲方指定)
(三)交货方式:乙方送货,由乙方自行办理货物的运输等事宜;在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及完成安装、调试并经甲方对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前,货物的全部、部分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四、包装及技术材料
(一)乙方提供的物资要采用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每件包装箱内附一份详细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合格证,包装物由乙方免费提供。
(二)乙方提供的物资、技术材料,应当有详细的说明,包括物资的规格、技术指标及外观质量情况等。
五、售后服务
(一)质量保证期:投标人所采购的材料与设备质量必须符合标准,自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物资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应当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并免费提供备品、备件,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无论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外,投标人均需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需提供终身售后服务。超出质保期后,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且仅收取成本费。
(二)维修响应:提供7×24小时的应急维修服务,有专职应急维修值班人员,到位维修响应时间≤4小时。
(三)备品备件:提供备品备件清单;提供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函书;提供主要货物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书。
(四)乙方负责免费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服务保障等。
(五)长期提供免费优良的技术支持及备品备件优惠供应,备件价格不超过本合同价格。在产品的全寿命周期内为用户提供相应的备品备件。
(六)乙方需提供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所有售后服务项目。
(七)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包括交装培训、安装服务、试运行指导服务;乙方在现场根据客户要求提供设备安装,安装完毕后提供详细的中文技术文档,同时提供跟产培训。
(八)提供终生维护保障。在质保期内因设备自身设计、制造缺陷造成的各种故障,乙方承诺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维修或更换。在质保期后,乙方继续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系统软件升级换代,备件和服务的价格不超过本次投标价格,终身维护保障。
(九)乙方售后服务联系人: 公民身份号码: 联系电话: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随意更换联系人。确因存在客观情况,需要更换联系人的,乙方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应确保该联系人及以后可能更换的联系人了解本项目的相关情况。
六、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不超过10%)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元整(小写¥)。乙方若未按时交付产品,或交付产品性能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整体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无息退还,甲方可以在合同最终支付结算时,一并办理履约保证金返还。
七、质量保证金
项目整体书面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金额的 %(不超过5%)作为质量保证金,即 元整(小写¥0.00元)。在质保期内,货物因乙方责任产生质量问题未予以补救,或者予以补救后仍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扣除相应损失。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全额无息退还;质保期不超过2年(含本数)的,一次性退还;质保期超出2年的,分阶段退还:在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 (年、月、日)退还 元整(小写¥0.00元)、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后 (年、月、日)退还 元整(小写¥0.00元)。质量保证金达到退还条件,甲方接到乙方质量保证金返还的书面申请后,应当于20个工作日内核实质量情况,经核实无问题的,办理质量保证金无息返还。
八、资金结算
(一)合同签订后,所有货物进场,按采购人要求配置至指定位置并完成安装调试,通过验收取得验收合格文件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95%;剩余5%款项作为项目质保金,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执行。
(二)1.本合同款项,甲方将以对公转账的方式进行支付,支付款项前,乙方需提前 日向甲方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需按国家税务总局开具发票相关管理要求填开(税率: %),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应价款,且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因此承担迟延支付价款的违约责任,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怠于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2.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或应赔偿、应退还的款项等,甲方有权直接在本合同应付款项中直接扣除,不足的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将款项以转账的形式支付至乙方的下述银行账户,乙方银行账户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接收甲方转账的银行账户信息具体如下: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九、其他约定事项
(一)由于政策变化、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合同履行时,未能履约的一方要在事发后 小时内将情况通知对方,并在事发后 日内向对方出具权威部门的证明文件。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持续 日以上,甲乙双方可以重新商定合同履行问题。
(二)乙方因迟延履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三)未尽事宜,甲方、需求方、乙方协商解决。合同的甲方并非需求方时,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受XX委托与乙方订立采购合同。付款、签收货物、组织验收为需求单位。
十、送达条款
1.本合同以下须做出的各项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发送至有关方的下述地址或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或该收件人至少提前十个工作日通知相关方的其它地址、电子邮件地址或传真号码):
致甲方:
收件人: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致乙方:
收件人: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
2.在本合同以下按上述地址向有关方发出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讯在下述情况下应被视为送达:
(1)如果以信件形式发出,在信件发出后第三个工作日或实际送达相关地址(以时间较前者为准)时视为送达;
(2)如果以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发出,在发出时视为送达。
3.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在通讯地址变更后三日内通知对方,否则承担一切法律后果。一方当事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其他方的,其他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该方发送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
4.上述送达地址的适用范围包括双方发生纠纷进入诉讼、仲裁程序时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的送达。
十一、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适用顺序
与本合同相关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评审时出具的相关澄清承诺材料等均作为有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优先适用顺序为:
1.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补充协议等;
2.本合同通用条款;
3.招标时甲方的澄清和说明等;
4.《招标文件》;
5.乙方在评审时出具的相关澄清承诺材料;
6.《投标文件》;
7.其他。
十二、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编号后,经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捺印),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得在合同未生效前履行合同相关义务。
(二)本合同一式 份,正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释: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按照《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合同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承诺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账户名称: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