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城镇人民政府关于选聘产城融合示范区(一期)项目清表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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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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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工作需要,我镇拟开展屯产城融合示范区(一期)项目清表工作,现需选聘施工单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产城融合示范区(一期)项目位于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一公里处北面,用地总面积320.1657亩(地块三),计划投资每亩约1000元,涉及屯城镇三发村民委员,具体以征地影像图为准。
二、选聘条件和招标范围
1.业主单位: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服务内容:产城融合示范区(一期)项目清表工作提供清表及相关配套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报名资料要求(以下资料为复印件,复印件需逐页盖公章,须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法人代表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代表到会须带本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证明书)
(4)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件
3.报价函(密封)
四、报名地点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
五、报名时间
2024年6月12日至6月18日(工作日)
8:00-12:00,2:30-5:30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67812580
六、评选办法
2.在资质合格的基础上,取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屯昌县屯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