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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配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配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8号永嘉新城中心B座1025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SH-C(2024)003
项目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配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2024年春季配餐采购项目。
二、服务期:2024年春季学期。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采购金额约234万元,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共有年级学生均数2000余人,实际用餐人数以本标段实际有午餐需求学生人数为准,响应供应商应意识到可能出现的情况,如学生实际就餐人可能增多或减少,学校对可能出现的就餐人员情况不作任何保证。
四、配餐企业选定方法
学校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3名成交供应商,组织本校配餐企业考核评估小组,对中标的配餐企业进行现场考核,家长代表根据《配餐企业资质要求及现场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考核打分,根据得分选定本校的配 餐企业,在首选的配餐企业因家长投诉、多次发现异物等,故无法供应的时候,顺延启用后一名配餐企业为学校配餐,以此类推。考察合格后,学校与配餐企业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为每学期一签。
五、配餐企业的职责
(1)配餐企业应如实提供招投标相关证明材料,依据企业自身的供餐能力进行选择性投标。
(2)配餐企业要主动配合教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指出的问题按要求做好整改。
(3)因配餐企业配餐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腹泻等情况,由配餐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4)严格履行约定,不得发生转包、分包行为或擅自更换履约人、变更配餐生产地址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配餐服务合同行为。
(5)配餐企业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 品应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不得将剩饭菜加热再次供应。
(6)学生配餐进入校园,配餐企业车辆按照学校规划路线 行驶,组织员工在学生就餐前10分钟将学生餐运送到班级门口,待学生就餐结束,员工回收餐具用具、剩饭泔水带回单位处理。
(7)配餐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 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 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程序
(1)配餐企业发现配送学校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的情况和信息,应立即停止配送,立即告知学校停止食用,并在2小时内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和负责本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部门报告。
(2)发生学校配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配餐企业应当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设施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3)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处理,启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理赔程序。
七、配餐企业资质要求
1.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集体配餐单位在供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许可标准。
3.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当年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的量化评级表。通过HACCP或 ISO22000 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可优先选择。集体配餐单位必须有良好的品质信誉,无不良前科。集体配餐单位的所有员工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在有效期内。
4. 集体配餐单位运送食品的车辆应向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区教体局备案,专车专用,确保车辆符合运输安全和食品安全。
5.集体配餐单位应采取“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形式对现场操作予以公示监督。
6.集体配餐单位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设置和设备实施应当符合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食品处理区的面积不得小于500平米。
7.集体配餐单位应建立常用菜式图库,明确食品原辅料及 操作流程,不得随意增设新菜品。校外集体配餐不得配送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自制冷冻饮品(包括冰淇淋、酸奶、乳酸发酵饮料、鲜榨果汁以及其他冷冻饮品)、裱花蛋糕以及其他冷加工糕点。确保食材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禁校外集体配餐配送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8.集体配餐单位应当配置相应的设备设施为配送食品的容器(或包装)标注产品信息,如加工单位、生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或加工方法等。
9.集体配餐单位应具备在加工环节完成独立包装能力。
10.集体配餐单位应制作规范的产品配送清单(出货单), 配送清单的项目内容包括配送单位名称、配送对象、配送日期、品种、数量、发货人、收货人等信息。配送清单应至少一式三联,学校和集体配餐单位应留存每批次的配送清单,建立档案以备查验。
11.集体配餐单位应采用热力消毒的方式对餐饮器具进行清洗消毒(因材质等原因无法采用的除外)。清洗消毒的水池应当专用,并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严格分开。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餐饮具清洗消毒后,应设专供存放清洁餐具的保洁设施,其结构应密闭并易于清洁。
12.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独立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配备1 名以上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食品安全总监、营养健康管理员,且每年必须参加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不少于40学时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13.集体配餐单位应设置食品检验室,配备相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具有快速检测食品原料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等理化指标和检验食品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以及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大肠菌群等项目的能力。集体配餐单位应对加工制作的每批次食品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4.集体配餐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留样,设置专用留样容器、冷藏设施,每批次提供的所有食品均应留样,留样不得少于200g 并密闭于清洁容器内,冷藏48小时。留样应做好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5.提供招标前半年内的食品送检报告。集体配餐单位应主动向有资质的检测机构送检,送检食品应覆盖为学校提供的所有配餐品种。
16.运输食品的车辆和配送容器具应每天进行清洗消毒,做好相应记录并形成档案以备查验。
17.集体配餐单位的配送方式可以选择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2小时内通过加温保温设备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不得将剩饭菜加热再次供应。
18.集体配餐单位应向招标小组详细说明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包括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应急机制等,以及日常管理包括食材采购验收、人员管理、设备设施消毒等制度的落实情况,食品制作情况包括加工工艺、制作过程、配送方式等。集体配餐单位应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以备查验。
19.成交供应商企业必须承诺不得转让或分包配餐。如果违反,将向上级反映并进行相应的处罚,取消供餐资格。
20.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能力。不接受没有法人资质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备注:1.《配餐企业资质要求》所述所有证件、证书合同,交复印件(盖上公章),必要时验原件。
2.对于以上投标企业资质要求,未涉及到的其他内容,以徐开党政办〔2023〕80号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配餐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配餐管理的实施方案》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4春季学期(2024年2月-2024年6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非必须提供)。
注: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4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其持有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的主体业态应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按核准的供餐人数进行供餐;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其供应产品应与准许产品品类一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至 2024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8号永嘉新城中心B座1025
方式:供应商可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也可线上购买,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线上购买扫描资料发送至邮箱(451791721@qq.com),售后不退: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③购买磋商文件的付款凭证、联系人电话、邮箱。 注:上述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资料正在办理年审手续的或已经过有效期还未办理年审手续的,在报名时必须提交由所在地县级及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提交形式:购买磋商文件应当采用网银支付、电汇形式交纳,未按规定提交的将被拒绝。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行政区支行 户 名:徐州晟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258301040005390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B座1028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云龙区永嘉新城B座1028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徐州晟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昆仑大道8号永嘉新城中心B座1025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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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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