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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梅东路等5条路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评标结果公示

基本信息

省份 河南 城市 安阳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安阳市梅东路等5条路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采购单位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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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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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梅东路等 5 条路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评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BK-2024-SJ-2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11 月 02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安阳市梅东路等 5 条路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72.13 万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4.116 万元,质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73.93 万元,质 量:符合相关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路紫顺/;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亚飞/; 中标候选人(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许艾宾/;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 文件要求; 中标候选人(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评标情况:77.49 分; 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67.12 分; 中标候选人(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67.12 分;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 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三、其他 安阳市梅东路等 5 条路雨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评标结果公示 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安阳市梅东路等 5 条路雨水 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开标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 9 时 00 分,按 规定的程序在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 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 )准时召开,经评标委员会认真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一、中标候选人 招标 编号 BK-2024-SJ-21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 限公司 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500417345485G 91410108169967559G 91410300740743977G 评标总得分 77.49 68.01 67.12 投标报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741160.00 739300.00 项目负责人 路紫顺 刘亚飞 许艾宾 质量目标 符合相关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符合相关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符合相关 国家现行规范与标准要求 控制价 90.16 万元 设计周期 15 日历天 15 日历天 15 日历天 资格能力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废标情况及原因 无。 三、报价修正 无报价内容。 四、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报价得分 技术部分得分 商务部分得分 总得分 1 安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8.29 31.2 18 77.49 2 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28.01 26 14 68.01 3 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28.52 26.6 12 67.12 4 河南省城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9.88 24.8 10 64.78 五、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 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 日 六、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 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七、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 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 11 号令、九部委 23 号令) 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 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 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八、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公司: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56447880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博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安阳市北关区安漳大道与清流街交叉口东南角院内南院二楼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5133815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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