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2.7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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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新疆 | 城市 | 图木舒克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2.7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采购单位 | 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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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2.7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2.7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3004002240455)
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547号、师发改发〔2024〕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1.新建排水管网总长15545m,其中重力流排水管道13177m,管径DN400,管材为钢带增强聚乙烯PE管;压力流排水管道总长2368m,管径DN300,管材为防腐钢管。2.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条件:(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5)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格;7)近三年内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8)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近三年内不得有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0)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2)不得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原因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备案更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1.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2.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更换的;3.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4.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5.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
(1)其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备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允许在本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中兼任多个岗位;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如中标人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驻场每月不得少于25天的承诺书。
(3)须提供近两年内无欠薪行为的承诺书。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22时00分至 2024年07月3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系统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系统提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2.7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招标项目编号: E6603004002240455)
已由 草湖项目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547号、师发改发〔2024〕8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1.新建排水管网总长15545m,其中重力流排水管道13177m,管径DN400,管材为钢带增强聚乙烯PE管;压力流排水管道总长2368m,管径DN300,管材为防腐钢管。2.新建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3004002240455001001 | 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扩区2.72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工程施工) | 本项目范围内的1、新建排水管13251m,管径DN400,管材为钢带增强聚乙烯(PE)螺旋波纹管,混凝土检查井346座;2、压力流排水管道总长2306m,管径DN300,管材为内外涂环氧煤沥青钢管,阀门井4座、排气井3座;3、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套,闸槽井1座,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变更图纸(如有)、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 27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条件:(1)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本次投标期间未发生被有关部门暂扣情况。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1)不得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或经营异常;5)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一年内不得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6)不得在本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格;7)近三年内在兵团不得有无故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8)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不得再次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近三年内不得有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10)不得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1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不得有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兵团相关部门通报的;12)不得因失信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上述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有下列原因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自备案更换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投标:1.主动辞职或者调离原任职企业的;2.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所在单位认为其不称职更换的;3.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4.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5.因涉嫌犯罪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投标人投标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上述情况的承诺函。
6、其他要求:
(1)其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以上人员均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具备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不允许在本项目管理人员组成中兼任多个岗位;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如中标人配备人员不能满足实际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关专业人员。
(2)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驻场每月不得少于25天的承诺书。
(3)须提供近两年内无欠薪行为的承诺书。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6日 22时00分至 2024年07月31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系统要求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按系统提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新疆精创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分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四十一团草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4-62号 | 地 址: | 新疆图木舒克市天一茗苑小区门面房1-30室(天一茗苑小区大门口) | |||||
联 系 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 | 张龙雨 唐兰香 | |||||
电 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 | 1899775835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