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22720240723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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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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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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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50022720240723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2024-08-01 16:05
递交时间:2024-08-01 16:05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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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4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3,729,926.85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JPSZDJ2019[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铜锣社区二期)(第二次)答疑补遗文件 一、答疑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铜锣社区二期)(第二次)答疑发布如下: 质疑一:1、在2024年5月24日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铜锣社区二期)答疑补遗文件中,答疑部分及补遗部分,是否对本次项目招投标有效?2、在招标文件10.11项其它中,工程进度款按每半年度支付。那么,在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的规定,对于本项目每个月的农民工工资,建设方能否每月支付? 回复:1、(1)技术负责人职称专业只要是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类专业即可;(2)本项目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3)新成立的公司可以只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 2、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和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工程进度款按每半年度支付,每半年度支付该半年度经审核的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本工程按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璧发改【2022】265号)和政府结算审核相关规定(璧财发【2021】2号)办理结算,并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质疑二:本项目工期186日历天,工程进度款按每半年度支付,每半年度支付该半年度经审核的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这种付款方式等于要求施工方全垫资到工程完工,这种付款方式是有悖当下国家关于公招项目的付款条款。请问本项目的资金能否得到确切保障?是否施工完成后又需要财政统筹安排,付款了了无期。如何保障施工人的合法权益? 回复:资金情况已落实。工程进度款按每半年度支付,每半年度支付该半年度经审核的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工程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计价款的80%。本工程按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璧发改【2022】265号)和政府结算审核相关规定(璧财发【2021】2号)办理结算,并移交档案资料且通过档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无息退还。 质疑三:关于投标保函: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存在“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被执行人”四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果使用具有这四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回复:融资担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出具真实有效的保函,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质疑四:专用合同条款“21.5 承包人不得因为发包人不按时支付进度款或者其他款项暂停施工,若暂停施工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拖欠工程款本身是发包人违约在先,承包人有权停工,反而还要扣承包人违约金,没有天理,你们还把法律放在眼里吗?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二。 质疑五:合川区...。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六:合川区...。 回复:该质疑与本项目无关。 质疑七:重庆市公共资源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低价风险担保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21年12月20日起执行,其中明确:“一、低价风险担保提交形式中标人(或拟中标人)可以采用现金、银行保函、现金与银行保函组合形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只限定其中一种方式提交低价风险担保。对采用现金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招标人应允许中标人用符合要求的银行保函置换。”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低价风险金必须按照;“现金或50%现金+50%银行保函的组合”方式进行缴纳。你们这样设定招标文件是违反该文件精神,要求更改。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一。 质疑八: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 50%现金+50%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若采用现金加保函,能否降低现金的支付比例。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一。 质疑九:承包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 50%现金+50%银行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若采用现金加保函,能否降低现金的支付比例。 回复:已修改,详见补遗一。 二、补遗部分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璧山区丁家街道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铜锣社区二期)(第二次)补遗发布如下: 补遗一: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低价风险担保(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2、中标人提供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第21.3条低价风险担保(1)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中“现金或50%现金+50%银行保函的组合;”统一修改为“现金或银行保函或现金+银行保函的组合;”。 补遗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1.补充条款21.5“承包人不得因为发包人不按时支付进度款或者其他款项暂停施工,若暂停施工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修改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暂停施工,若暂停施工按10000元/天支付违约金。本条款与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条款为准。”。 以上答疑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丁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明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日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