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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xs2024-093
项目名称: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一年维护达到招标要求验收合格,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可续签一年,维护范围及费用不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养护服务资质,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2021年以来具有至少1个企事业单位绿化养护业绩(须提供合同、收款发票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同时提供原件照片备查);
3.需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初级职称及以上职称。本次询价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投标文件要求:
1.身份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2.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封装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收款发票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
(4)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5)项目负责人园林职称证明文件;
(6)现场踏勘承诺书;
3.提供一份绿化养护方案,具体体现养护内容、标准及时间节点。
4.询价单单独封装(按所附格式,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4日
地点:海门教育体育信息网(http://www.hmjs.org/)
五、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门区通源小学行政楼底楼会议室(海门区珠江路13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工程款支付方法:每半年支付一次,养护期满验收合格支付余款;在养护期内如所涉绿植有质量问题,均由中标方负责更换补救,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履约保证金在养护期满后退还。所有款项均不计息。
2.中标方式:本项目采用总价最低价中标方式。
3.备注:所有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进行实地考察,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可能有误差,中标后总价不予调整。如不实地考察,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需求
第一章 绿化养护内容
1、绿化养护范围: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整体绿化。
2、绿化维护等级标准:《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维护标准》
3、养护合同周期:一年(一年维护达到招标要求,验收合格可续签一年,维护范围及费用不变)
4、检查与验收
4.1、质量管理
承包人依据本合同要求,按照维修养护内容与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养护质量。
维修养护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质量不达标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2、检查
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维修养护质量进行自查,并做好记录。承包人必须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每星期做好养养护记录。发包人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对检出的问题向承包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整改意见,承包人必须按期整改,逾期不改的,发包人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可另行选择维修养护队伍,所产生的费用在本合同款中扣除。
4.3、验收
每半年验收一次,由承包人书面提出,并提交养护记录,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
5、养护管理职责:
(1)承包期限内,承包单位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和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对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等由承包单位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
(3)承包期限内,养护项目发生减少及毁损时,承包单位应及时补齐或修复,并自行承担所需费用。承包期限届满时,承包单位应保证养护项目完好无损,未完好的,由承包单位负责补齐或修复。
(4)用于学校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环境布置的盆景花卉应保证及时、美化,每次会议、活动举行校方会提前通知承包单位根据相应要求进行花卉盆景摆放到位,不得延误,否则损失由承包方负全责。
(5)每次施肥、喷洒农药、修剪、每季度更换250株花卉等都必须有学校项目具体负责人现场审核签证。施工后的垃圾要及时清理。
6、绿化养护面积1500平方米。
7、须有1名熟练花木工常年在校,每日到学校总务处签到。一名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专业技术证书)经常来校指导,每月至少一半时间在校。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总务处管理,在不经学校同意的情况下,不准随意更换技术人员、不允许转包和非法分包,否则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8、对养护花草木,每季度要施肥。施肥前,按养护标准将肥料送到学校指定地点由学校派人保管,然后中标方向学校领取后施工。
9、学校将严格按照养护标准进行监督和验收。中标方达不到学校要求的,学校将发出整改通知并提出警告。发出整改通知后仍达不到要求,学校将终止合同,并将不预付中标方前期养护费用。
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维护工程量清单
序号养护项目具体范围数量单位备注
1草坪区域1.校门两侧 2.滋源楼前 3.操场西侧 4.零星区域1000M2随时修剪,草坪高度不超过10cm。 及时施肥,草坪生长良好。 及时喷洒农药、除草,健康生长。
2苗木区域通源小学校园内400M2随时修剪,保持造型优美。 及时喷洒农药、除虫,健康生长。
3花草区域1.东校门外侧花坛 2.食堂南侧绿植园 3.紫藤园 4.东校门内两侧花坛100M2一年换种四次以上,保持鲜花四季常开。
4绿植租赁养护办公区、报告厅等公共区域绿植摆放美观合理。不少于100保持鲜活,如有死亡立即更换。

第三章 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维护标准
本条例适合我校园林绿化中的乔木、灌木、竹类、花卉、草坪地被等养护管理规范以及检查验收标准。同时对其他管理事项提出要求。
一、养护质量标准
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植物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化带内无死树。
2、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
3、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5、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虫咬叶片不得超过2%。
6、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二、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修剪
1、树木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功能的需要和设计的要求,在不违背树木的生产特性和自然分枝规律的前提下(特型树木除外),充分考虑树木与生产环境的关系,并根据树龄及生产势强弱进行修剪。
2、每年修剪树木前必须制定修剪技术方案,并对工人进行培训,认真贯彻后方可进行操作,做到因地制宜,因树修剪。
3、自然型树木的修剪应以树木自然分枝习性所形成的树冠形状为基础进行修剪。
4、造型树木的修剪应根据园林绿化对树木的特定要求,适当控制树木部分枝干,按照绿化美观要求把树木剪成各种理想形态。
(二)树木修剪的时期
树木可在休眠期和生产期进行修剪,但更新修剪必须在休眠期进行。有严重伤流和易流胶的树种应避开生产季和落叶后伤流严重期。抗寒性差的、易抽条的树种宜于早春进行。常绿树的修剪应避开生长旺盛期。
1、乔木修剪
(1)应注意保护中央领导枝,使其向上直立生长。原中央领导枝受损、挫断,应利用顶端侧枝重新培养新的领导枝。应逐年调整树干与树冠的合理比例。同一树龄和品种的林地,分枝点高度应基本一致。位于林地边缘的树木分枝点可稍低于林内树木。
(2)针叶树应剪除基部垂地枝条,并保护主茎直立向上生长。
2、灌木修剪
(1)灌木造型修剪应使树型内高外低,形成自然丰满的圆头形或半圆形树型。
(2)灌木内膛小枝应适量疏剪,强壮枝应进行适当短截,下垂细弱枝及地表萌生地蘖应彻底疏除。
(3)栽种多年的丛生灌木应逐年更新衰老枝,疏剪内膛密生枝,培育新枝。栽植多年的有主干的灌木,每年应采取交替回缩主枝控制树冠的剪法,防止树势上强下弱。
(4)生长于树冠外的徒长枝,应及时疏除或短截,促生二次枝。
(5)花落后形成的残花、残果,若无观赏价值或其他需要的宜尽早剪除。
(6)成片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形成中间高四周低或前面低后面高的丛形。
(7)多品种栽植的灌木丛,修剪时应突出主栽品种,并留出适当生长空间。
(8)造型的灌木修剪应保持外型轮廓清楚,外缘枝叶紧密。
(9)花灌木修剪应注意的事项:
a)当年生枝条开花灌木,如:紫薇、木槿、月季、珍珠梅等,休眠期修剪时,为控制树木高度,对于生长健壮枝条应在保留3 -5个芽处短截,促发新枝。1年可数次开花灌木如月季等,花落后应及时剪去残花,促使再次开花。
b)隔年生枝条开花的灌木,休眠期适当整形修剪,生长季花落后10 -15天将已开花枝条进行短截,并疏剪过密枝,以利来年促生健壮新枝。
3、绿篱及色带修剪
(1)修剪应使绿篱及色带轮廓清楚,线条整齐,顶面平整,高度一致,侧面上下垂直或上窄下宽。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4次。
(2)绿篱及色带每次修剪高度较前一次修剪应提高1-3cm。
(3)修剪后残留绿篱面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4、藤木修剪
(1)生长于棚架的藤木,落叶后应疏剪过密枝条,清除枯死枝,使枝条均匀分布架面。
(2)成年和老年藤木应常疏枝,并适当进行回缩修剪。
(3)树木修剪时,落叶树一般不留橛,针叶树应留1cm-2cm长的橛。修剪的剪口必须平滑,不得劈裂,并注意留芽的方位。直径超过4cm以上的剪锯口,应用刀削平,涂抹防腐剂促进伤口愈合。锯除大树杈时应注意保护皮脊。
(三)灌水、排涝
1、应根据本市气候特点以及植物生理习性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促其正常生长。
2、新植树木应在连续5年内充足灌溉,土质保水力差或根系生长缓慢树种,可适当延长灌水年限。
3、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cm,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树冠垂直投影的1/2为准,为保证不跑水、不漏水。
4、使用消防水必须先请示总务处,经同意后方可使用。用水车浇灌树木时,应接软管,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5、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6、在使用再生水浇灌绿地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7、在雨季可采用开沟、埋管、打孔等排水措施及时对绿地和树池排涝,防止植物因涝至死。绿地和树池内积水不管超过24小时;宿根花卉种植地积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中耕除草
1、在植物生长季节要不间断进行中耕除草,应除小、除旱、除了。杂草要集中处理,并及时清运。
2、在具野趣游憩地段可采用机械割草,使其高矮一致。
3、在绿地内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除草剂。确需使用时必须先试验。
(五)施肥及土壤改良
1、应根据树木生长需要和土壤肥力情况,合理施肥,平衡土壤中各种矿质营养元素,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一年内施肥不得少于3次,在施肥前应报于学校后勤办公室,登记备案
2、在树木休眠期以有机肥为主,在与土壤拌匀后,采用穴施、环施和放射状沟施等方法。施肥后踏实,并平整场地。
3、在树木生长季节应根据需要,进行土壤追肥或叶面喷肥。
4、树木施肥量应根据树木大小、肥料种类及土壤肥力状况而定。施用时要用量准确,肥料使用后应即时浇水,并严禁肥料裸露。
(六)更新、调整和砍伐。
1、绿化种类的更新、调整和砍伐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具备以下条件时,经上报批准后方可移植或砍伐;
(1)密植树木的间伐。
(2)植株枯朽、衰老、严重倾斜、对人和物体构成危险的。
(七)病虫害防治
1、防治植物病虫害应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
2、应科学、有针对性地进行养护管理,使植株生长健壮,以增强抗病虫害的能力。
3、及时清理带病虫的落叶、杂草等,消灭病源、虫源,防止病虫扩散、蔓延。
4、应加强病虫检查,发现主要病虫害应根据虫情预报及时采取防治措施。对于危险性病虫害,一旦发现疫情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并迅速采取扑灭措施。
5、化学防治
a)化学防治时,对不同的防治对象,应抓住时机,对症下药,安全用药,不得随意加大浓度。注意不同药剂的交替使用,同时,尽量采取兼治,减少喷药次数。
b)选用新的药剂和方法时,应先经试验,证明有效和安全时,才能大面积推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所用农药需到学校总务处登记备案)。
(八)防寒
6、加强肥水管理,特别是返青水和防冻水应适时浇灌,并浇足浇透。合理安排修剪时期和修剪量,使树木枝条充分木质化,有效控制病虫害的发生,提高抗寒能力,确保树木安全越冬。
7、对不耐寒的树种和树势较弱的植株应分别采取不同防寒措施。
8、对雪松等耐寒、耐旱、抗风能力差的边缘树种在新植3年内应搭设风障。
9、对悬铃木等耐寒性差且树皮较薄的树种在新植3年内可采取主干裹纸加纸草绳等防寒措施。
10、对月季等株形低矮、抗寒性较差的花灌木应于根基部培设土堆防寒。
三、花卉的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1、应根据不同花卉植物的生态习性、生物学特征、应用要求和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养护管理,使其适时开花,花繁色艳。
2、应季及时更换草花,枯萎时间不超过五天。更换的品种多样变化,每个季节有一种主花,同时搭配各种配花。冬春季节以雨衣甘蓝为主,搭配金盏菊、雏菊等;春夏季以矮牵牛为主搭配三色堇、孔雀草等;夏秋季以太阳花为主搭配百日草、孔雀草、一串红、长春花等。
3、宿根花卉萌芽前应剪除上年残留枯枝、枯叶。
4、花坛、花径和各种容器栽植花卉应及时灌水,宿根花卉应特别注意返青水和防冻水的浇灌时期和灌水量,矮牵牛等忌水涝花卉应注意排涝。
5、及时中耕除草,作业时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宿根花卉萌芽期应注意保护新生嫩芽,同时及时剪除多余萌蘖。
6、结合浇灌和中耕适量施肥,保持土壤肥力和合理结构。
7、宿根花卉花谢后应及时去除残花、残枝和枯叶,并加强肥水管理;
8、一年生草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9、及时清理死苗,并按原品种、原规格补齐。做好病虫病的防治工作。及时清理株间的枯枝落叶,对病虫害早发现早治理。
10、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11、对不耐寒的宿根花卉应分别采取覆土等不同防寒措施,确保安全越冬。
四、草坪的养护管理,应在了解各草种生长习性的基础上,根据立地条件、草坪的功能进行。
(一)修剪
1、草坪的修剪应根据不同草种的习性和观赏效果,进行定期修剪,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一年内常绿草坪修剪次数不低于9-10次,有休眠期草坪修剪不低于5-6次。
2、剪草的高度以草种、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一次修剪高度原则上不大于草高的1/3。草坪植物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草种、不同的管理水平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二)浇水
1、除土壤封冻期外,人工草坪应适时进行浇灌,每次要浇足浇透。雨季应注意排水,干热天气尤其是冷季型草应适当喷水降温保护草地。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上冻前要浇足浇透防冻水。
2、在使用再生水灌溉时,水质必须符合园林植物灌溉水质要求。
(三)施肥
1、草坪建植时应施基肥,之后每年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进行适当追肥。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可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10g/㎡,或施10g/㎡尿素或10g/㎡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晚秋,可施氮、磷、钾复合肥或纯氮肥2-3次,每次约10-15g/㎡。暖季型草,可于5月和8月各施10g/㎡尿素(所用肥料需到学校总务处登记备案)
2、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
(四)除杂草、补植
1、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
2、未经许可,不允许使用化学除草剂进行除草。
3、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草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
4、补植时应补种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百慕大草坪冬季要适时播种黑麦草籽,使之四季常绿。
5、三年生以上草坪应采取打孔透气,疏草等措施。
(五)病虫害防治
1、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在加强养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防为主,综合防治。
2、草坪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五、竹类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及要求
(一)间伐修剪、施肥
1、应及时清除枯死竹干和枝条,砍除老竹、病竹和倒伏竹。
2、竹林过密应适当间伐或间移,使留竹分布均匀,并及时用土杂肥回填土坑。
3、竹林应以施有机肥为主,并适量加入含铁的复合肥料,肥料中氮、磷、钾的比例为5:2:4为宜。最佳施肥时间为早春3月和8月-9月。
4、应在竹林计划延伸的位置,深翻土地,并压入青草或填有机质含量高的土杂肥。
(二)浇水
1、应于每年春季出笋前(3月)浇足催笋水,5,6月浇水足拔节水。雨季可视降雨情况浇水,秋季(11月、12月上旬)浇孕笋水,冬季过于干旱时可适当喷水。
2、过密竹林应于11月适当钩梢,未钩销的密竹林,应于降雪后及时抖掉竹梢积雪。
3、竹林应于每年初冬适量增土。
(三)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防治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应经常检查,掌握虫情发展规律,及时防治。
2、竹林应加强抚育管理,保留适当密度,使竹林通风透光,生长健壮。
3、应注意干旱、水湿、冷冻、日灼、风害、缺肥等所致生理性病害的防治。
4、竹林主要病害防治
竹丛枝病:加强抚育管理,3-5月清除病枝或病株。
竹杆锈病:合理砍伐,使林内通风透光,及早砍除病竹。
5、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必须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并参照《园林树木病虫害防治技术操作质量标准》进行作业。
第四章 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一、 项目要求
1、本次招标绿化养护期限为一年。
2、本次报价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为一年的维护费,一年内无特殊原因,合同额不作调整。
(2)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所有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所有与安全有关的事项及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内,发包方不再承担任何安全方面的责任。
二、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根据中标价结算。
2、每年养护期过半,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校方支付50%维护款,每年维护到期后经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
三、 其它相关说明:
1、中标单位与业主签订合同,并由海门区教体局校舍管理中心见证。
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投标相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说明
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方负责解释。
2、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相关要求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内容或页码残缺、资格要求和服务要求含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等表述的,应在领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投标人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不得在招标结束后针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4、招标人可视情取消、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负责解释。
5、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6、招标人视情组织答疑会。
三、投标文件的制作
1、 原则:
(1)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采购方都将终止其投标资格,投标人需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3)招标方拒绝接受电报、电话或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本招标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特别提示:请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用于备查。不能提供原件的,则需投标人提供经注册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或原发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请加盖单位公章。因携带原件不全,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 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制作投标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内容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
(4)投标人须对投标文件进行密封。
(5)投标书一须单独密封。投标书二中不得出现报价。否则予以废标处理。
(6)所有密封文件封套正面须标明项目名称、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4、 投标报价
(1)投标人对投标报价中的工作量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所有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
(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万元/每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必须以专人当面递交的方式,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在指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向招标方递交投标文件。
2、招标方将拒绝接收递交时间、数量、密封情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五、评标方法和程序
1、 招标人组织开标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
2、评委会
由招标单位代表及教育局相关科室成员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评审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计算错误。评委评标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相应的规定
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3)陈述、演示、答疑、澄清
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
(1)未能实质性响应技术商务要求的;
(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单位提供的材料虚假或对标书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的;
(4)报价低于所有报价的平均价15%以上的(含15%)。
(5)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6)未按照招标文件进行现场勘察并取得校方的回执的。
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
5、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
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如下情形的,参加投标的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者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招标任务取消外,招标人报告海门区教体局,视情况采取其他方式招标。本次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招标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投标。
6、 评标办法
1、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即为有效投标人;
2、本报价单以最负接近于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每年的维护费)
7、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确定后,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异议的,由海门区通源小学向其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成交投标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未收到中标通知的投标人默认为未中标人,海门区通源小学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8、其他注意事项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投标书一(报价部分)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开标一览表
(2)工程量清单报价表(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清理杂草、喷洒农药、种植、养护等一切费用)
注:投标书一须单独密封
投标书二(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收款发票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
(4)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5)项目负责人园林职称证明文件;
(6)现场踏勘承诺书
(7)绿化养护方案(具体体现养护内容、标准及时间节点);
(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复印件,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所有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交评委核对,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企业业绩应提供中文文本,如是外文文本,请翻译成中文文本并须公证处公证,否则该项业绩在评标时不予认可。
4、投标人承诺所提供所投产品商务、技术、业绩资料全部真实,如有伪造,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并视作投标人自动放弃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权利,并将作相关处罚。
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养护项目投标报价单
序号养护项目具体范围数量单位备注
1草坪区域1.校门两侧 2.滋源楼前 3.操场西侧 4.零星区域1000M2随时修剪,草坪高度不超过10cm。 及时施肥,草坪生长良好。 及时喷洒农药、除草,健康生长。
2苗木区域通源小学校园内400M2随时修剪,保持造型优美。 及时喷洒农药、除虫,健康生长。
3花草区域1.东校门外侧花坛 2.食堂南侧绿植园 3.紫藤园 4.东校门内两侧花坛100M2一年换种四次以上,保持鲜花四季常开。
4绿植租赁养护办公区、报告厅等公共区域绿植摆放美观合理。不少于100保持鲜活,如有死亡立即更换。
投标总价(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                    
 特别说明: 1.投标单位应自行踏勘现场,结合现场实际合理报价(包含所有辅材); 2.投标单位对施工中可能存在的所有安全问题负总责; 3.本工程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一切劳动力、材料、设备工具、各种税费、保险、劳保、利润、税金、所有与安全有关的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4.若对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等进行修改,按废标处理; 5.承诺已实地踏看,工程量误差已自行在单价中调整; 6.打印为准,手写无效。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以上项目投标方需实地勘察工程量,请投标方考虑周全,成交后工程款按中标价结算,不予增加。
具体养护内容及要求见附件“海门区通源小学校园绿化养护工程量清单”。
现场踏勘承诺书
致:海门区通源小学
(投标人名称) 参与 (项目名称)投标,我单位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已充分重视和认真考察了现场,了解设计方案,周边环境特征,收集编制投标书和签订合同所需的有关信息,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现场的全部有关情况。一旦中标,应被认为考察结果已充分体现在投标书中。
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自愿接受招标人和监管机构的处理,并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与后果。
投标申请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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