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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石化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抚顺石化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SSH-GC-GG-2024-0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顺石化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烯烃厂:本项目利用厂区闲置地面及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911kWp。场址总体开阔,阳光接收条件好本项目共计规划园区内两个区域,区域一:厂区东侧空地,区域二:中央控制室、综合楼、食堂。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年均用电负荷高,且用电设备负荷运行具有规律性、稳定性等特点。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能消纳形式为全额自用。
石油一厂、石油二厂部分: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建设屋顶光伏及光伏车棚并网发电电站,并在光伏车棚区域设置适当数量的充电桩,充分利用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厂前区现有屋面及停车场,有效地利用当地稳定的太阳能资源,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从自然资源利用、电力系统供需、项目开发条件以及项目规划利用建筑屋顶面积和阵列单元排布等综合考虑,工程规划光伏发电系统装机容量为 2523.95kWp。
合洗厂:根据各建筑屋顶建筑面积大小和结构形式,将系统分为单个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并网发电单元由若干电池板组件采用串并联的方式组成的光伏电池组件阵列组成。光伏电池阵列接入光伏组串逆变器、交流汇流箱后,接至周边低压配电系统。分布于合洗厂综合楼、联合实验室、机修工段、开闭所等建筑屋面。
2.2 招标范围: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和合洗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基础设计)工程范围内所有的施工图设计(含竣工图)、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含因厂房鉴定不合格产生的加固施工),项目中投用,现场标准施工、节能节水、环境保护、职业安全卫生、现场“实名制”等技术措施,编制单项总结,配合发包人进行竣工验收(包括消防、防雷等专项)、转资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2.3 建设地址:烯烃厂:厂区东侧空地,区域二:中央控制室、综合楼、食堂。
石油一厂、石油二厂:a.厂前区部分:管网车间办公楼、档案办公楼、营销调运楼、工建公司楼、公司档案室、停车场光伏车棚;b.石蜡成型装置:库房一、库房二、库房三、成型机厂房。
合洗厂:综合楼、联合实验室、机修工段、开闭所等建筑屋面
2.4 工期:
1.烯烃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工程中交日期:2024年12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工程中交日期:2025年10月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合洗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开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工程中交日期:2025年9月1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项目概算:
  1. 烯烃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批复概算456.63万(不含增值税),502.55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增值税45.92万元);EPC总承包概算445.68万元(含增值税)。
  2. 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批复概算999.56万(不含增值税),1110.24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增值税110.68万元);EPC总承包概算1076.07万元(含增值税)。
  3. 合洗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工程:项目批复概算430.94万(不含增值税),476.19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增值税45.25万元);EPC总承包概算444.17万元(含增值税)。

2.5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2.1.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1.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设计单位投标
3.2.2.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级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2023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净利润为正或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
3.4业绩要求(能力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项包含新能源发电的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合同对应发票),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未因违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通报的、冻结的或进入黑名单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1.3 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6.2设计单位投标
3.6.2.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2.2 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时间至少具有1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 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1.2 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负责人业绩或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8.1.3 202001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封面、签字页等合同关键页)。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符合3.8.1要求。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按烯烃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石油一厂、石油二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洗厂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分别设置三套项目管理机构,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能相同。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采购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证书或相关规章制度。
3.1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A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2投标人 2021年 01月 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较大诉讼案件。
3.1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由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3.13.4投标人需承诺“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的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人员、配置的施工设备等施工资源,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源配置保持一致。否则经招标人查实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的赔偿申诉权”,通过招标人审批的变更除外。
3.13.5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14发包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9-20 16:00:00 2024-09-25 23:59:59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陆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以下简称电子招投标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选择本项目,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如投标人是首次访问电子招投标平台,请先进行投标人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中国石油招投标U-KEY(以下简称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参与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中“通知通告”栏目内“操作指南”。
4.3 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电子招投标平台内)的模式,目前系统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
(提醒:支付前请先安装昆仑银行支付控件,进入电子招投标平台,界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4.5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公司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6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发票等基本信息填写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7 支付成功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潜在投标人可在电子招投标平台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8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致电电子招投标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10-12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提醒:考虑投标人众多,为避免受网络等因素影响,以及平台技术支持的时间需要,请尽量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上传。)
5.3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支付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成功为准)。
投标保证金支付程序如下:
(1)投标人应使用企业基本账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或电汇形式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详见第九条)汇入项目所需保证金款项,昆仑银行将依此向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汇款完成后,款项金额将同步至电子招投标平台投标人账户中。
(2)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进入本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支付,支付完成后,购买状态变为已付款,表示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提醒:如投标人是首次参与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请至少提前5日向昆仑银行保证金专户汇款并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保证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汇款和递交,如出现以上问题,请致电平台服务热线,见第十条。)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从其他渠道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投标人损失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招标机构概不负责。)
七、开标
开标时间: 2024-10-12 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开标
投标人可按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仪式,查看开标结果。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东洲区龙腾街1号 邮政编码:113004
招标机构: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1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政编码:113006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zhq123@petrochina.com.cn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6069508
十、系统运维信息: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服务热线: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接入人工座席。
电子招投标平台详细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潜在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投标平台后在界面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
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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