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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一标段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一标段


公告时间:
20240129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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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勘测设计项目一标段,已由舒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舒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县级政府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舒城县水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舒城县城乡供水一化化工程第三自来水厂取水工程(龙河口取水浮船)、输水工程新建14.4kmDN1200 输水管道(双根敷设)、净水工程(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处理工艺,污泥采用重力浓缩+机械脱水工艺,消毒采用次氯酸钠工艺。附属建、构筑物为配电间、加氯加药间、送水泵房、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排泥池等建构筑物。)、配水工程(其中取水工程规模15万m3/d、净水厂工程规模15.0万m3/d、配水管网互联互通: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600~dn400 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236km; 永安水厂供水范围新建互联互通配水主干管网dn1000~dn400球墨铸铁管总长度约 82km、新建或改造晓天镇加压站、庐镇乡加压站、现状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改造,包括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的取水设施、水处理设施设备和消毒设备等、 现有水厂供水范围的现状老旧管网及管径偏小的供水管网进行改造,主要改造管径为dn400~dn100,改造管道总长度约 600km),一标段为水厂建设,具体为取水及输水工程:采用浮船取水,取水规模15万m3/d,原水输水管道采用2根DN1200的球墨铸铁管,长度约14.4km;净水工程:新建第三自来水厂建设供水规模15万m3/d,一次性实施;净水构筑物包括:折板反应平流沉淀池、V 型滤池及清水池、二级泵房、加氯间、加药间、高低压配电间、排泥水处理工程等;配水工程:敷设DN1600的出厂球墨铸铁管道,长度约3.56km;本标段投资估算约46125.48万元,本标段设计费约1864万元。
2.2 设计规模:设计费用报价按费率报价,上限值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工程勘测设计费的100%,本标段投资估算约46125.48万元,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设计周期: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4 招标范围:按各阶段设计编制深度的要求,依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规定要求及舒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绘、工程勘察、物探、各阶段评审费、智慧化水务信息系统、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专项设计、自动化与信息化设计及其他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及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最终确保满足本项目相关部门通过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落款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新建水厂单期供水规模10万吨/日及以上的供水工程设计业绩;
注:(1)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初步设计等设计阶段的批复或审图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文件;(2)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单期供水规模等),还应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文件;(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3.1.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单位应为设计方。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项目负责人由牵头方提供,其他岗位人员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拟派。
(4)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相关事宜。
(5)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标段数
本项目共个标段。该标段为一标段,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标段或其中任意标段的投标,同一投标单位投不同标段,投标文件中拟派不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的可中多个标段。按照先评一标段、再评二、三标段的顺序进行评审。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
6.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须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拨打400-998-000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219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 2024 2 19 9 00 分。
8.2开标地点: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舒城分中心(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投标人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ggzy.gov.cn)上发布。 11.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2.联系方式
12.1招标人
招 标 人: 舒城县水利局
地 址: 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春秋路 60 号
邮 编: 231300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安徽明珠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路南繁华世家A区商办楼3楼
邮 编 :230601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2.3 电子交易系统
名 称: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 话:400-998-0000
12.4 电子服务系统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 话: 400-998-0000
12.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舒城县经济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电 话: 0564-8568623 13.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设计团队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网上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方式一: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183.162.78.64:9016/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引—交易微课堂”栏目中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方式二: 可继续在电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采用此方式仅能实现解密功能,无法观看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
两种方式的解密时间要求均为:解密程序开始后每个投标人均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或提供投标保证金保函、保证保险,不接受现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4.中标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2%,由招标人负责对履约保证金进行管理。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同时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签订与公开程序,由于中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5.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 2024 2 4 17 00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 2024 2 5 日。
6.投标人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答复,所有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有义务自行查询,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规定的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凡在评审过程中涉及 到的任何评审争议均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解释为准。
7.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83.162.78.64:9016/TPBidder)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8.投标人自行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负责人、设计团队其他成员、委托代理人信息、企业和人员业绩、企业和人员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联系电话:010-86483801 转 5-2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联系电话:400-998-0000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CA 证书办理机构:
安徽 CA(安徽省电子认证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80-4959
CFCA(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66085508
9.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资格、社保缴费证明、奖项、业绩、荣誉等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投标文件编入的信息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编入投标文件的各种证书、证照、证明、文件、业绩、奖项、荣誉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的原件,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等均由投标人负责,编入投标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投标无效或废标处理。
10.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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