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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呼伦贝尔...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S150700073300995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
招 标 文 件
【项目专用本】
招 标 人:呼伦贝尔市交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长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章)

二〇二四年九月·呼伦贝尔
目 录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11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2第三章 评 标 办 法35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848第五章 技术规范6161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363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公告”栏目。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1.1.2招标人招标人(代建单位):呼伦贝尔市交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办伊敏大街(邮电小区后院)公路局综合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招标代理机构名 称:内蒙古长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奋斗办富强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4招标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
1.1.5标段建设地点呼伦贝尔市境内
1.2.1资金来源上级补助
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招标范围项目概况:1.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额尔古纳市境内 , 起于G331线K4311+372 处(奇乾村),止于G331线K4344+037处(激流河大桥),实施里程32.665公里。 2.G332线K1508+415-K1528+050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境内,起于G332线K1508+415 处(阿木古郎镇),止于G332线K1528+050处(额布都格口岸),实施里程19.635公里。 3.G301线K1073+340-K10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市阿荣旗境内,路线起于1073+340处,止于K1085+000处,实施里程11.66公里。 4.G111线K1405+964-K1487+855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扎兰屯市境内,路线起于K1405+964处(新林北),止于 K1487+855 处(扎兰屯市南),实施里程81.891公里。 5.S204线K259+406-K261+958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呼伦贝尔根河市境内,路线起于K259+406处,止于 K261+958 处,实施里程2.552公里。 6.G111线K1487+855-K1512+789 段公路养护工程:本项目位于扎兰屯市境内,起于G111线K1487+855处,止于G111线K1512+789处,实施里程24.934公里。 7.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段落位于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境内,现有公路为二级公路。在边坡整体稳定条件下设置边坡主动防护网、工字钢格栅网、安全警示、边坡监测,累计处置长度为220米。 招标范围:本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 2004年第3号令)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 65 号)对本项目全线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进行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实体检测、外观检查、试验内业资料检查,并出具检测报告。
1.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提交合格的检测报告之日止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1.3.3质量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1.3.4安全目标不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别重大事故。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附录 1 业绩要求:见附录 2 信誉要求:见附录 3 主要人员资格:见附录 4 主要仪器设备:见附录 5 其他要求:/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9.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也可将踏勘现场报告放入投标文件中。
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时间: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形式: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1.1.11分包■不允许 □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或不允许分包的工程): 对分包人的资格要求: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带有编号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如果有); 澄清、修改、补遗等内容将以编号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形式发布给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下载。变更公告或补遗书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
形式: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出。
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公布,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信息,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3.1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变更公告或带有编号的补遗书形式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上发布,所有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无需确认,以招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为准。 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如投标人未按变更公告或补遗书及通知办理投标事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国家规定的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3.2.3报价方式■总价 □单价
3.2.4最高投标限价□无 ■有,本项目最高限价如下表:
序号项目名称 控制价(元)标段控制价(元)
1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公路养护工程60962.61532710
2G332线K1508+415-K1528+050段公路养护工程36644.75
3G301线K1073+340-K10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84076.70
4G111线K1405+964-K1487+855段公路养护工程152832.79
5S204线K259+406-K261+958段公路养护工程18401.69
6G111线K1487+855-K1512+789 段公路养护工程175321.46
7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4470

1.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投标限价(各项目投标报价均不得高于各项目设置的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所有投标报价高于投标限价的,该项目将重新招标。2.本项目控制价已经包含竣工复测费用
3.2.6是否接受调价函□是
■否
3.3.1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120日
3.4.1投标保证金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其他形式:银行电汇或电子保函
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详见招标公告
开户银行:详见招标公告
账 号:详见招标公告
其他要求: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将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以招标人到账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禁止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绑定的结算卡转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可简写。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缴纳保证金或开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开具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自2020年12月31日,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选择开具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必须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http://www.hlbeggzyjy.org.cn/TPBidder)全程在线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电子保函系统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做好相应操作,未在开标前递交的电子保函或开标系统未显示已出函的将视为放弃投标或无效投标。
□不要求
3.4.3投标保证金的利息计算原则(1)计算利息的起始日期为投标截止当日,终止日期为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日期的前一日;
(2)投标保证金的利息按照第(1)款所述计息时间段内招标人指定汇入银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并扣除招标人汇款手续费;
(3)利息金额计算至分位,分以下尾数四舍五入。
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要求本项目对业绩不做任何要求
3.5.4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要求详见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
3.6.1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
□允许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中发布的视频资料。
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的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开标时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前3名中标候选人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三副(必须与上传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电子文档投标内容一致),纸质版投标文件为非加密投标文件的打印版。
其他要求:/。
3.7.5装订的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电子标。
前3名中标候选人须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需采用固定胶装,可分册装订,分册装订时应在封皮标明(第*册/共*册)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
□是
5.1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注: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招标(采购)人代表、监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全程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
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
开标时间:第一个信封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代理在开标大厅通知各投标人解密第二信封,投标人应保证其在开标过程中密切注意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未按时解密第二信封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5.2.1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程序5.2.1细化为: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4)解密第一信封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6)打印开标一览表;
(7)开标结束。
备注: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及系统提示完成开标前签到。
2、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开标系统内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3、开标顺序:按标段的顺序。
5.2.3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程序5.2.3细化为:
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第二信封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开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
(5)电子唱标;
(6)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7)打印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备注:1、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或开标系统内信息通知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第二信封会议的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查看系统内的通知,同时保证投标信息内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第二信封的不见面开标会议,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准时按照招标人通知的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第二信封开标。
2、投标人自行在开标系统内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的代理机构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
3、开标顺序:按标段的顺序。
5.2.5开标时宣布
否决其投标
补充:
(1)未上传加密版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不合格;
(3)投标报价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4)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或5人以上单数。(含招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相关专业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
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
7.1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公示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zwgk/xmztb/zbgg/)
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
公示的其他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资格;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内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8.5.1条投诉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或投诉内容中必须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
■否
7.5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交易系统内数据电文形式
中标结果通知发出的形式:交易系统内数据电文形式
7.6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公告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beggzyjy.or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jtyst.nmg.gov.cn/zwgk/xmztb/zbgg/)
公告期限:不少于3日
7.7.1履约保证金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保函或现金、支票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5%签约合同价
□不要求
8.5.1监督部门单位: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满洲里北路62号
电话:0470-8225903
邮政编码:021008
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
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1.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后 (http://www.hlbeggzyjy.org.cn:8083/TPBidder)登入投标人系统。相关办理程序和要求请投标人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lbeggzyjy.org.cn)办事指南、通知公告和下载中心查询。投标人在系统内填写投标信息并提交后再在投标人系统内领取招标(采购)文件。
2.招标文件中未提到的其他事宜应按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lbeggzyjy.org.cn)“重要通知栏目查询和查看文件”中发布的办事指南、流程及制度中规定的内容执行。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4.1细化:
(5)主要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1补充: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通知》(银发〔2019〕41 号),对于已经取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地区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但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5.4细化:
“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
8.5.1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异议的提出及招标人答复情况;
(五)相关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的证明文件的投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不予受理
10.2补充:
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其他资料的复印件可为黑白扫描件或黑白复印件。
10.3补充:
招标文件中要求(加)盖“单位章”均指:公章
10.4招标人承诺的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计量支付。
10.5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时间,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填写、提交投标信息。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照操作手册及系统提示完成开标前签到(签到失败或未按时签到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等待开标时间截止参与观看不见面开标程序。
投标人对于开标过程中的任何阶段有疑问时,可随时发起开标异议文字提问,并等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回复。
10.6投标人须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附录 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项 目基本资格条件
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正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资质等级同时具有①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开户许可证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无,本项目对业绩不做任何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或质量事故,不存在重大合同纠纷;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在《投标文件》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及附件中反映。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数 量资格要求在岗要求
项目负责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要求提供其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 “质量检测机构查询” “录入人员”的查询信息,以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 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无在岗项 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技术负责人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人员,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要求提供其在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 “试验检测机构查询” “录入人员”的查询信息,以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 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试验检测 工程师2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3.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 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检测员3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持有助理试验检测师(试验检测员)资格证书。 3.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 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

注:1、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可以是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公司的人员;若投标人中标,按本表要求填报的人员不得改换。
2、本表中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
3、如上述人员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书(承诺书的格式自拟,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5、本项目对人员业绩不做任何要求。
附录 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试验测量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数量
1全站仪KTS-4421
2精密水准仪DZS3-11
3摆式摩擦系数测定仪1
4裂缝测量装置GTJ-FKY1
5自动弯沉仪1
6双轮式横向力系数测试车1
7混凝土回弹仪1
8压力试验机1
9连续式平整度仪1
10标志逆反射测量仪1
11标线逆反射测量仪1
12立柱埋深测量仪1
13标线涂层厚度测试仪1
14越野车(四驱,车况良好)1

注:1、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满足最低要求,且能够符合及时调配能力;
2、所有计量设备必须经国家法定计量机构的检定或校准,且在有效使用期内。
3、若上述设备不能满足检测需要,中标人应无条件增加设备。
4、投标人提供的以上仪器、设备数量及规格型号应不低于资格审查条件(仪器设备最低要求)。
5、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的主要仪器设备(以表格形式,无需提供其他材料)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
并将该表格放入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九 其他资料”部分。
1.总则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和安全目标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标段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主要人员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为本标段的代建人;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费用承担
招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踏勘现场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预备会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响应和偏差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施工组织设计(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办理:
(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如果采用合理低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或综合评分法评标,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3)对于本章第1.12.3项(3)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报价清单;图纸;技术规范;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技术建议书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调价函及调价后的报价清单(如有);报价函;报价清单;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相应表格。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所述工程范围内全部试验检测服务的投标报价, 承包人所需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均由承包人自备、自购、租赁,其费用及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仪器设备、安装、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食宿、安全生产、税费、保险、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均列入投标总价中,业主不另行支付。投标报价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所有工程和服务的总费用,由承包人包干使用,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不予以调整。根据工程需要,发包人有权调整相关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风险。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承包人装备险和承包人职工的(人身)事故险由承包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承包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承包人因承包本合同工程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含承包人所报的投标总价中, 业主不单独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工程检测的难易程度、工期的不可控性、试验复杂程度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并在报价中一并考虑。投标有效期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现金、支票、银行保函或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形式。
若采用现金或支票,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采用银行保函,则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并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银行保函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单独密封递交给招标人。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最迟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支票形式递交的,招标人应同时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且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账户。
利息计算原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要求。“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书(全本)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如投标人未提供合同书(全本)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或合同书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注:本项目对业绩不做任何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应附主要管理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主要管理人员最低要求)中要求的各项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必须为本单位自有人员(以投标人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 3个月及以上的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注:本项目对人员业绩不做任何要求。“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 5%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建议书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
(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中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加密投标文件。
(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章和(或)法人盖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注: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按规定在指定签字位置亲笔签署姓名(投标文件中要求签字部分可由本人亲笔签字后扫描并粘贴至签字位置)并在指定位置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生成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lbeggzyjy.org.cn)“下载中心”中发布的视频资料。
3.7.4 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呼伦贝尔版)”生成的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充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逾期未在系统内上传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扩展名为HLBETF),招标(采购)人不予受理。
4.2.2根据本章第4.1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的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加密和递交。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本条不适用)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www.hlbeggzyjy.org.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操作视频完成开标程序。
招标(采购)人代表、监标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人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登录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电子服务平台全程在线开标(不见面开标)。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3)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4)解密第一信封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导入并读取所有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内容;
(6)打印开标一览表;
(7)开标结束。
备注: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及系统提示完成开标前签到。
2、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应首先在开标系统内查询、审核确认投标人保证金是否按照招标公告(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审查确认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自行在开标系统内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共同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
3、开标顺序:按标段的顺序。
5.2.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完成评审前,“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将不进行读取。
5.2.3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3)第二信封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解密时间为各标段开标后30分钟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解密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开标人将所有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内容导入“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评标系统,未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不予读取;
(5)电子唱标;
(6)现场计算评标基准价;
(7)打印开标记录;
(8)开标结束。
备注:1、招标人将以电话通知或开标系统内信息通知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第二信封会议的开始时间(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查看系统内的通知,同时保证投标信息内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第二信封的不见面开标会议,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准时按照招标人通知的第二信封开标时间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第二信封开标。
2、投标人自行在开标系统内以各自的用户名和数字证书解密合格投标人的加密投标文件。系统自动提取投标人上传并解密后的投标文件,系统采取语音自动唱标。语音自动唱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招标的代理机构用数字证书在系统内确认开标结果。
3、开标顺序:按标段的顺序。
5.2.4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现场,招标人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原则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其投标报价将不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总价;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无法确定具体数值;
投标人认为某一标段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有误,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经招标人
当场核实确认之后,可重新宣布评标基准价。开标现场宣布的评标基准价除计算有误经评标委员会修正外,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5.2.5在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或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疑问,经招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疑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评标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为负责招标项目监督管理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授予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
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公示内容包括: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质量要求和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异议答复”菜单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时,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将交易系统内提交的材料原件(全部)送达招标人。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告媒介和期限
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 3 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不适用。履约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8.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招标人不得以压低服务费、增加工作量、缩短服务期限等作为中标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签约合同价的确定原则: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纪律和监督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投诉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开标记录表
标段号: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服务 期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开标记录表
标段号:开标时间: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报价(元)是否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备注投标人代表签名
招标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 (如有)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年 月
附件二 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 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说明: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或说明于 年 月 日 时 分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或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上传。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如下:
1.
2.
……
上述问题澄清或说明,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门。
投标人:(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服务期:。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安全目标: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 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7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 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招标项目的参与!
招标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评审因素与标准
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额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变更公告或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周期及质量要求等;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的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提交电子保函;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投标文件未满足以上任一条件的,其投标视为无效,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变更公告或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函、服务费用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2.1.2资格评审(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管理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
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25分; 业绩:15分; 仪器设备:10分 履约信誉: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10分。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按以下方法计算评标价平均值: 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5家时,直接计算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10家且大于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1个最高和3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15家且大于10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2个最高和6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当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数量小于等于20家且大于1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3个最高和9个最低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依此类推……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评标基准价保留 2 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

续上表
注:各评分因素(评标价和履约信誉评分项除外)得分一般不得低于其权重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一项评分因素的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应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
条款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技术建议书35分机构设置、人员、设备配置的动员周期及安排5分机构设置、人员、设备配置的动员周期及安排,根据项目科学、合理及可操作性,得3-5分;
试验检测方案及措施10分根据检测方案及措施具体、详细、科学,得6-10分;
质量保证体系及确保检测质量的措施5分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得力,程序严格,措施易于实施,得3-5分;
安全保障体系及确保安全的措施5分根据安全保障体系健全,安全措施周密,操作性针对性强,得3-5分;
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根据重点与难点分析到位,并有有效的解决方案,对本工程提出良好的建议,得3-5分;
后续服务5分根据后续服务计划,措施周密,得3-5分;
2.2.4(2)主要人员25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试验检测工程师、检测员 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25分
2.2.4(3)评标价10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F=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E1=0.05;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E2=0.04。评标价得分最低为7分。 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四舍五入”。
2.2.4(4)其他因素业绩15分满足招标文件对类似项目业绩的最低要求得15分;
仪器设备10分满足招标文件对主要仪器设备的最低要求得10分;
履约信誉5分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得5分。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优先次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建议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主要人员: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技术建议书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主要人员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2 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1)按本章第 2.2.4 项(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建议书部分计算出得A;
(2)按本章第 2.2.4 项(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主要人员部分计算出得分 B;(3)按本章第 2.2.4 项(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A+B+D。
3.3 第二个信封开标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3.4 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1 项、第 2.1.3 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2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4)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3.4.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4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3.5 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3.5.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4 项(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评标价计算出得分 C。评标价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5.2 投标人综合得分=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C。
3.5.3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6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3.6.1 评标委员会应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c.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7.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7.2 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的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7.3 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7.4 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委托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8 不得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3 项所列情形的,均视为细微偏差,评标委员会不得否决投标人的投标,应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4 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3.9 评标结果
3.9.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9.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
1. 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本文用词定义如下,但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的除外。
1.1.1工程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一项或若干项永久或临时工程(包括向发包人提供的物资和设备)。
1.1.2服务检测人按照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工作,亦称检测服务。
1.1.3发包人委托检测人提供检测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4检测人受发包人委托提供检测服务并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或其合法受让人。
1.1.5一方发包人或检测人
双方发包人和检测人
第三方一般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单位或个人。但根据上下文的内容,也可以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其他当事人。
1.1.6检测合同一般应包括: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双方签认的澄清文件、发包人或主管部门发布的规范性管理文件。
1.1.7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日即日历日。
1.1.9月根据公历从某一个月份中的任何一日的第二日开始至下一个月份相应日期截止的时间段。
1.2 解释
1.2.1检测合同中条款的标题只是为了查阅方便,不应作为检测合同本身的内容予以理解,也不应将其用于对检测合同进行解释。
1.2.2为了文字简练,检测合同中有些词句或用语可能会有多种含义,阅读时应视上下文的实际需要而定义。
1.2.3组成检测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认为一个整体,彼此互相解释,互相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下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2.3.1合同书(含合同附件)
1.2.3.2中标通知书
1.2.3.3合同条款
1.2.3.4技术规范
1.2.3.5图纸
1.2.3.6投标文件
1.2.3.7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对于同一类合同文件,以其最新版本或最新颁发者为准。
检车人的义务
2.1工程质量检测服务的形式、范围、目标与内容
2.1.1服务形式
检测人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合同工期安排、现场条件等因素设置现场检测的组织机构,负责本合同约定的检测服务工作,接受发包人、行业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管理和监督。
2.1.2服务范围
2.1.2.1检测的工程范围: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及桥梁动静载检测。
2.1.2.2检测的工程范围:检测人应按照合同、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1.3服务目标
检测人提供的检测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要求,确保交工验收质量合格。
2.1.4服务内容
桥梁动静载检测:
(1)检测人在收到业主的检测指令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报业主审批。
(2)检测开始前,业主根据检测人要求提供招标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3)按规定内容、频率对所有项目进行检测。全部检测工作结束后,若检测合格,出具加盖公章、手续齐全的正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必须明确定论);若检测不合格,将对存在问题提出书面报告报请业主。承包人整改、完善后,检测人对整改部分进行免费复验;复检仍不合格的,再次整改、复检(检测费用由相应承包人承担),直至合格为止。之后出具加盖公章、手续齐全的正式检测报告。
3.发包人的义务
3.1免费同检测人提供一套检测服务所涉及的相关设计图纸等资料。
3.2对检测人提出的涉及项目工期、质量、费用和安全等重大问题及时给予书面答复,使检测服务得以顺利进行。
3.3协助检测人进出施工现场,提供服务范围所涉及的相关施工、监理信息,为检测服务创造条件。
3.4组织检测人、监理人及相关承包人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验证和处理。
3.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检测人应得价款和办理合同结算。
3.6按合同规定及时组织办理相应的验收手续。
3.7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代理费由招标人(代建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拨付。
4.发包人与检测人、监理人与检测人的工作关系
4.1发包人与检测人的工作关系
发包人与检测人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检测人受发包人委托,行使合同中规定的职责,发包人与检测人之间应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配合;发包人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对检测人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监督与管理,并对检测人的计量进行审核和支付。
4.2监理人与检测人的工作关系
监理人与检测人是工作协调的关系。检测人应及时、准确地为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相关检测数据、报告和分析意见。
5.责任和保障
5.1检测人的赔偿责任
5.1.1如因检测人的检测成果资料错误或提供不恰当的对策建议而造成工程的损失或因检测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并造成发包人的经济损失,应向发包人赔偿,赔偿金额应按下式计算:
赔偿金=受损工程所对应的检测费×检测人应承担责任的比例
5.1.2如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影响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发包人将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将检测人的行为记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5.1.3检测人对由第三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如果检测人与发包人或第三方对有关经济损失共负责任时,应按责任比例计算赔偿。检测人的上述责任赔偿,均应按照照本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办理。
5.2发包人的赔偿责任
发包人违反合同的约定并造成检测人的经济损失,应向检测人赔偿,赔偿金额为检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
5.3赔偿责任的期限
发包人或检测人任何一方向另一方要求的赔偿,都应在赔偿事件发生后的28日之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索赔。如果该事件具有持续性,则应在事件首次发生后7日之内提出索赔意向,并每隔7日提供一次该事件仍在持续发展的证明材料,直至该事件结束后28日之内提出正式的索赔文件。无论发包人还是检测人,逾期未提出书面索赔意向书,则失去索赔权利。
5.4赔偿的限额
鉴于双方在本条款中,约定了任何一方向另一方依据本合同条款第5.1款和第5.2款支付赔偿的最高限额,双方在此一致同意放弃超过该限额的剩余赔偿要求。但本合同条款其它条款约定的补偿和由于任何一方故意违约而引起的索赔,不受该限额的限制。
检测人的累计赔偿限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0%,当达到此限额时,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检测合同,没收检测人的履约担保。
发包人赔偿检测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累计限额为签约合同价。
5.5保障
5.5.1在检测人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发包人应保障检测人免受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外界索赔或干扰。
5.5.2检测人在签订合同书时,应当按照发包人认可的形式向发包人递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如果检测人无正当理由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时,发包人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没收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5.5.3在签发工程交工证书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检测人返还履约担保。
5.6保险
检测人应在检测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工程所在地人员的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检测人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合同的生效、终止、变更、暂停与解除
6.1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的时间,以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约定的时间为准。
6.2检测服务的时间和期限
检测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或业主要求的期限履行和完成检测服务。如果非检测人的原因,致使检测服务时间需要延长,可由双方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6.3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和失效的时间,按双方签署的协议书上注明的方式确定。合同协议的终止,双协议书的终止并不影响双方应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
6.4合同的变更
6.4.1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对本合同进行变更。
6.4.2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改变本合同条款第2.1条约定的检测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但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变更。上述变更导致检测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发包人在与检测人协商后应对检测服务费做相应的调整。
6.4.3因发包人或第三方的责任,阻碍或延误了检测人履行检测服务,检测人应及时将该情况与其可能产生的影响书面通知发包人,如有必要,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
6.4.4在签订本合同后,因物价变动等因素而引起检测服务费用的变化,发包人将不予调整。
6.4.5在签订本合同后,因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变动而引起检测服务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检测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服务期限和(或)增加费用。
6.5合同的暂停与解除
6.5.1出现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不应由检测人负责的情况,且该情况已使检测人不能继续履行全部或部分检测服务时,检测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发包人。并且:
6.5.1.1不得不暂停或减缓某些检测服务时,则上述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因此导致检测费用的增加或服务时间的延长,检测人必须延长服务期限,但不增加费用。
6.5.1.2全部检测服务已无法继续履行时,检测人在书面通知发包人28日之后,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检测人的损失,检测人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并要求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6.5.1.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只能部分履行时,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暂停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损害或延误各负其责。不可抗力是指检测人和发包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等。
6.5.2发包人要求检测人全部或部分暂停检测服务或解除本合同时,必须在28日之前发出书面通知。检测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停止全部或部分检测服务并将相关费用开支减至最小。由此造成检测人的损失,检测人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并要求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6.5.3检测人无正当理由,未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全部或部分检测服务,发包人可书面要求检测人予以解释。若检测人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发包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视情况没收检测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
6.5.4发包人拖延支付检测服务费用,并已超过合同条款约定支付期限后28天,或根据本合同条款第6.5.1.1目或第6.5.2项的约定,暂停检测服务已超过6个月,检测人可书面要求发包人予以解释。若发包人在28日内未能根据本合同给予合理的答复,检测人可在进一步发出书面通知14日后,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或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检测服务。由此造成检测人的损失,检测人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并要求返还全部或剩余部分的履约担保。
6.5.5合同的解除,不得损害或影响双方根据本合同应有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
6.6转让和分包
6.6.1检测人不得转让检测业务。
6.6.2没有发包人的同意,检测人不得将检测服务的任何部分予以分包。检测人因检测服务的需要,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不属于分包。
7.检测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7.1检测服务费用
检测服务费用包括检测人为实施和完成检测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仪器设备、安装、办公设施、生活设施、交通、食宿、税费、保险、公证、管理费、利润等一切费用。
本合同的检测服务费以检测人实际完成的检测工程量、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单价及合同条款的有关约定为依据进行计算。
7.2支付
7.2.1预付款
本项目无预付款
7.2.2履约担保
7.2.2.1履约担保金额合同价格5%。
7.2.2.2履约担保的提交和返还按照本合同条款第5.5.2项、第5.5.3项执行。
7.2.2.3发包人没收检测人的全部或部分履约担保时,不影响检测人根据本合同应当得到的其他款项的支付。
7.2.3违约金和赔偿金
7.2.3.1根据本合同条款第5.1款确定的检测人对发包人的违约金和赔偿金,由发包人从对检测人的日常支付中扣回。
7.2.3.2根据本合同条款第5.2款确定的发包人对检测人的赔偿金,应由发包人在日常支付中向检测人支付。
7.2.4支付方式
按财政实际情况分期付款
7.2.5预付款的扣回
本款不适用。
7.2.6结算
在签发交工证书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至交工证书申请之日前实际发生的检测服务费用,扣减预付款和中标人赔偿金后余额的支付申请上报至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该支付申请后7日内予以审批,在批复后14日内向中标人支付费用,同时发包人向中标人返还履约担保。
7.2.7检测服务费用的支付期限
发包人在收到检测人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后,应按上述条款约定的支付期限内支付检测服务费用。发包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未向检测人支付到期应付的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以到期应付而未付的款项,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相应的利息,时间自未付款项的应付之日起算。该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本合同条款第6.5.4项约定的检测人的权力。
7.2.8支付争议
发包人对检测人要求支付的款项中的任何部分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人提交的书面支付申请7日内发出书面通知说明理由,但不得借此延误对检测人其他应得款项的支付
7.3货币
发包人支付检测人履行检测服务的费用一律采用人民币
8.其他
8.1合同双方的关系
合同双方互为权利和义务主体,双方应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履行本合同。发包人和检测人均应按照本合同公正地行使权力和全面履行自己的职责。
8.2语言和法律
8.2.1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8.2.2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
8.3违约处罚
8.3.1检测人将工作任务转包,或者未经发包人同意私自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对检测人处以5万元以内的罚金。
8.3.2检测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检测的,发包人将责令检测人进行改正,并对检测人处以3万元以内的罚金。
8.3.3检测人应对检测成果资料的准确性负责,如因成果资料错误或提供不恰当的对策建议而造成工程的损失将由检测人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数额由双方另行协商,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影响的,除承担赔偿责任外,业主将提请有关主管部门将检测人的行为记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档案。
8.3.4业主因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中标人的经济损失时,应据实承担中标人直接损失。
8.4利益矛盾
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检测人不得获取本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任何利益,不得参与与本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8.5版权
8.5.1对检测人拥有版权并已用于本检测服务中的所有文件,发包人有权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或复制。但未经检测人的同意,发包人不得将上述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项目、工程或服务之中。
8.5.2未经发包人同意,检测人不得出版与本项目或本工程检测服务有关的资料。
8.6通知
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为书面形式,在送达协议书中注明的地址并由收受方签收后生效。无论发送方采用何种方式递送通知,收受方都应用书面回执确认。
9.争端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端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问题,或通过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经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达成一致时,争端最终依法向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二节 合同附件格式
A 合同协议书
甲方: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发包单位)
乙方:呼伦贝尔市交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
丙方: (中标单位)
鉴于发包人已委托检测人为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提供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并已接受了检测人就此提出的投标文件,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利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定义与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定义相同。
2. 下列文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合同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在合同实施期间,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如果有);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合同条款(含招标文件补遗书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5)技术规范(含招标文件补遗中与此有关的部分,如果有);
(6)图纸;
(7)投标文件(含检测人在评标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发包人同意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8)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3.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5. 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元(¥ 元)
6.发包人在此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检测人支付其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检测服务所需的工作条件 。
7. 检测人基于发包人的上述保证,在此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检测服务。
8.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双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后自然失效。
9.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三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 份,三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 (全称、盖章) 代建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检测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B、廉政合同
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发包单位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以下简称“发包人”)项目代建单位呼伦贝尔市交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建人”)与该项目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的检测单位 (检测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检测人”),特订立如下合同。
1.发包人和检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 (项目名称) 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发包人的义务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检测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检测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检测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检测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利要求或者接受检测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发包人及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检测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检测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检测人的义务
(1)检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检测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检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检测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检测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检测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检测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检测人或检测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检测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7.本合同作为 (项目名称) 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8.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人、代建人和检测人各执—份,送交发包人、代建人和检测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
发包人: (盖单位章) 代建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检测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发包人”)接受 (检测人名称)(以下称“检测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检测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检测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检测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发包人和检测人按合同条款第 6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技术规范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 2019 第 38 号)《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一册 土建工程》(JTG 5220—2020)《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 2182—2020)《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D81-201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71—2021)《高速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 18226-2000)《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1 部分:总则》(GB5768.1-200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GB5768.3-2009)《道路交通标志板及支撑件》(GB/T 23827-2021)《道路交通反光膜》(GB/T 18833-2012)《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GB/T 3186-2006)《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24717-2009)《道路交通标线质量要求和检测方法》(GB/T16311-2009)《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 24722-2020)《防眩板》(GB/T 24718-2023)《突起路标》(GB/T24725-2009)《计数抽样检验程序》(GB/T 2828.4-2008)《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1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20)《公路地下通信管道高密度聚乙烯硅芯塑料管》(JT/T496-2018)《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 2004 年第 3 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 号) 其他与本工程相关的国家现行技术规范、规程本项目相关施工图设计。
以上规范和标准如有最新版本,应采用最新版本,以上规范和标准未包涵的国家强制性相关标准应遵照执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项目
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
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联合体协议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技术建议书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材料
一、投 标 函
呼伦贝尔市交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变更公告或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中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工程质量:交工验收评定 ,竣工验收评定 ,安全目标: ,服务期: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在你方和我方进行合同谈判之前,我方将按照合同附件提出的最低要求填报派驻本标段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及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经你方审批后作为派驻本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和主要设备且不进行更换。如我方拟派驻的人员和设备不满足合同附件要求,你方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和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一)授权委托书①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①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法定代表人签字)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联合体协议书①(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 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
年 月 日
① 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人在投标时无需填写,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即可。
四、投标保证金
致: (招标人名称):
我方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凭证如下。
银行回执彩色复印件或电子保函彩色扫描件

五、技术建议书
投标人提交的建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设置、人员、设备配置的动员周期及安排
2.试验检测方案及措施
3.质量保证体系及确保检测质量的措施
4.安全保障体系及确保安全的措施
5.试验检测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及对本工程的建议
6.后续服务;
六、项目管理机构
拟为承包本标段工程设立的组织机构以框图方式表示
七、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的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预计造价(万元)备注
注:若无分包计划,则投标人应在本表填写“无”
拟分包合计(万元)

八、资格审查资料
(一)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
营业执照号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
注册资本高级职称人员
成立日期中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初级职称人员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技工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投标人应提供关联企业情况,包括:投标人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出资额)比例;如投标人为上市公司投标人应提供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 5%以上的所有股东名称及相应股权比例;投标人投资(控股)或管理的下属企业名称、持有股权(出资额)比例;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称。
备注

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1 项及“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 号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2项及“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
(四)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
项目投标人情况说明

注: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 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4 项规定,逐条说明其信誉情况。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拟委任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历表
姓 名年 龄专 业
技术职称学 历拟在本标段工程任职
工作年限类似施工经验年限
毕业学校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学制 年
经历
时间参加过的类似工程项目名称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获奖情况
说明在岗情况□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现从事工作为: 。 □目前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目前任职项目: ,担任职位: 。
备 注

注:1、本表应填写主要人员的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九、其它材料
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 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营业执照号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1、……; 2、……; …………
项目负责人 (姓名)
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个人业绩1、……; 2、……; …………

注:1、本表所填写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与投标文件无关的内容无须填写),且所填(单位、人员)业绩必须为投标文件中所填报的所有业绩。
2、本表只须填写文字内容,无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项目编号:
标段(包)编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
投 标 文 件
《报价文件》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投标函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一、投标函
呼伦贝尔市交投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已仔细研究呼伦贝尔市2024年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等6个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及呼伦贝尔市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服务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变更公告或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或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修正核实后确定的另一金额)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① 投标人仅需在投标函上加盖单位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二、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清单说明
1.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图纸等文件结合起来查阅与理解。
2.除发生较大设计变更或招标范围、内容发生较大调整或出现合同规定的索赔事件外,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总价不予以调整。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竣(交)工验收检测所需的人员、材料、仪器设备、安装、交通、办公设施、生活设施、食宿、税费、保险、公证、利润、安全生产等一切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4.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竣(交)工验收检测的各类仪器设备、工具、车辆等的提供、租赁、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承包人的投标总价之中。
5.本项目为总价合同,项目的服务范围和工作内容发包人有权根据需要进行调整,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上述风险。
6.第三者责任险、投标人装备险和投标人职工的工伤保险等项保险由投标人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支付,包含在所报的单价或总额价中,不单独报价。
7.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其中存在的风险。
8. 本项目各施工标段工程内容不同,但投标人必须按工程相关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开展相关竣(交)工验收检测工作,对各项目竣(交)工验收检测费分别报价。
9.竣(交)工验收检测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交工检测工程量清单
序号试验检测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1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公路养护工程1
2G332线K1508+415-K1528+050段公路养护工程1
3G301线K1073+340-K10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1
4G111线K1405+964-K1487+855段公路养护工程1
5S204线K259+406-K261+958段公路养护工程1
6G111线K1487+855-K1512+789 段公路养护工程1
7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1
合计 (元)

竣工检测工程量清单
序号试验检测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
1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公路养护工程1
2G332线K1508+415-K1528+050段公路养护工程1
3G301线K1073+340-K10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1
4G111线K1405+964-K1487+855段公路养护工程1
5S204线K259+406-K261+958段公路养护工程1
6G111线K1487+855-K1512+789 段公路养护工程1
7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1
合计 (元)

报价汇总表
序号试验检测项目名称交工检测费(元)竣工检测费(元)小计(元)
1G331线K4311+372-K4344+037段公路养护工程
2G332线K1508+415-K1528+050段公路养护工程
3G301线K1073+340-K1085+000段公路养护工程
4G111线K1405+964-K1487+855段公路养护工程
5S204线K259+406-K261+958段公路养护工程
6G111线K1487+855-K1512+789 段公路养护工程
7国道301线(绥芬河-满洲里)K1187+750-K1187+970崩塌灾害防治工程
合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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