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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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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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博财谈判采购-2024-15 | ||
二、项目名称:博爱县孝敬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博爱县孝敬镇保健食品生产开发采购项目 | ||
三、相关当事人 | ||
投诉人:诸城市众得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昌城镇杨义庄村2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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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 ||
投诉事项1:成交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谈判文件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而成交供应商填写的河南辰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故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在采购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且“中小企业”指的是货物的制造企业而非投标企业,而成交供应商既填写了制造企业的声明,又填写了投标企业的声明,其填写了投标企业的行为本身就属于画蛇添足。而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而成交供应商填写的河南辰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故其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投诉事项2: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虚假材料。成交供应商填写的烘制消毒一体设备(特殊定制),制造商为河南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26万元,资产总额为236万元。谈判文件要求,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而河南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4年3月5日,并无上一年数据。故成交供应商填报的数据存在虚假。 | ||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 ||
投诉事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成交供应商在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已对采购标的(制料连动设备(特殊定制)、制条连动设备(特殊定制)、蒸制设备(特殊定制)、非标丸剂包装设备(特殊定制)、制丸设备、烘制消毒一体设备(特殊定制))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做出声明。继而又对本企业做出中小企业声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该项目谈判文件中要求本标的所属行业为制造业,并未要求其他供应商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未对供应商的行业进行限制,只要供应商能够满足政府采购的需求,并符合相关资质要求即可。因此,成交供应商未违反谈判文件规定;投诉事项2:谈判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规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成交供应商填写的烘制消毒一体设备(特殊定制),制造商河南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为2024年3月5日,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从业人员6人,营业收入为126万元,资产总额为236万元。经调查该数据为河南蓝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至开标日期前的数据。成交供应商不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博爱县财政局 | ||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