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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关于2019年8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40万套农用机械配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骆兴村汇湖路37号
宁波市镇海凯宏轴业有限公司
宁波市镇海凯宏轴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农用机械配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目前已形成年产140万套农用机械配件的生产能力。企业于2018年10月在宁波市镇海区经信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211-34-03-077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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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噪声:项目噪声主要由车床、锯床、铣床、冲床、液压机、磨床、空压机、钻床、滚丝机、PU振动机、液压机、冷轧管机、仪表车、攻丝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②项目废金属出售给回收单位资源化利用;③项目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和油泥按危险废物处置要求,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2
年产200万只齿轮、300万只传动支架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329号
宁波市镇海凯胜机械厂
宁波市镇海凯胜机械厂主要从事齿轮、传动支架的生产。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投产后,可形成年产200万只齿轮、300万只传动支架的生产能力。企业于2018年8月在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211-34-03-06637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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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项目部分工件用抛丸机处理以除去工件表面的铁锈,抛丸机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抛丸工作在封闭状态下进行,抛丸机自备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经收集隔油沉淀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并混合排放,排放的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后纳入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由宁波北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对项目周边的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主要为铣床、车床、磨床、油压机、冲床、仪表车、滚齿机、抛丸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在各厂界的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中昼间65dB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生产运行中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①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②项目废金属和铁锈粉末经收集后委托回收单位处理;③项目切削液循环使用后过滤产生的废切削液、含油磨屑、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委托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年产500套模具项目
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息云二路111 号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扬帆塑料制品厂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扬帆塑料制品厂购置模具雕刻机、摇臂钻床、车床、台钻、火花成型机、线切割成型机、磨床、铣床、注塑成型机等设备,投产后预计年产注塑机用模具500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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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气治理 加强车间管理。 2、废水治理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宁波北区污水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 3、固废治理 机加工边角料、废砂轮、废塑料、废包装袋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公司综合利用;磨床废渣、废切削液属于危险固废,由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治理 ①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空压机、破碎机设置在单独房间内; ②要求企业在生产时尽量执行关门、窗作业; ③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工人的生产操作管理,避免非正常生产噪声的产生。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5日至2019年8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86294117  传真:86296356
通讯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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