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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2024年度主体信用评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主体信用评级项目竞争性 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CSFLZB-2024-081-FW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主体信用评级项目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5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 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素质、财务结构、偿债能力、经营能力、经营效益、发展前景等各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估,并出具 2024 年度主体信用评级 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主体信用评级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主体信用评级项目)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应具备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评级机构(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截图或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从事评级业务的批复(需提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官 方网站截图或批复);
3、凡是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库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4、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5 月 14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供 应商,法定代表人文件领取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 代理人文件领取时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被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到新疆昌盛 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19)领取 文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文件费缴纳采用网银电汇或者 现场现金缴纳两种方式:文件费缴纳账户:开户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 行:新疆昌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山北路支行账号:806010012010110433857,行 号:402885000459,打款时请备注招标项目名称。2、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 05 月 14 日至 2024 年 05 月 20 日(北京时间 10:00-14:00,15:30-19:30 节假日除外)3、文件费:100 元/ 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24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吉市西外环南路 832 号尚都社区国投大厦 1 幢 14 楼 1425)
七、其他
一、预算金额:25 万元 控制价:25 万元
二、投标保证金: 5000 元(伍仟元整)
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24 日上午 11: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需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 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应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入下面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账 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 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
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供应商基本帐户汇至新疆昌盛方略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单位: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名称:交通银行昌吉北 京南路支行;账号: 728728038013000134671;开户行行号: 301885000031),不得以现金和其 他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 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退还保证金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请贵公司开具对开收据(原件),内容为:收到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XXXXXXXX 项目保证金,金额写清楚;②贵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③贵公司开户许可证(复 印件盖公章);④日期请落款在公示期结束后。
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开具保函时,保函需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保函的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担保金额不得少于投标保证金金额。
银行保函、保险保函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按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州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昌盛方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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