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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第十一批(2.9MW)项目EPC总承包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话)(5)开户银行(⑥)银行账号⑦)发票收件地址(⑧)发票收件联系入姓名及电话注:本表为【招
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
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2日09 时 00分
递交方式: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2臼09时00分
开标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评标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第十一批(2.9MW)项目EPC总承
包项目(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
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
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第十一批(2.9MW)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标段)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au
2.1项日概况
2.1.1建设地点:
草张庄村村委会坐标:东经120.480°,北纬32.191°
格尔齿轮坐标:东经120.537°,北纬32.437°
海坝社区管委会坐标:东经120.574°,北纬32.105°
何正村村委会坐标:东经120.503°,北纬32.179°
洪港村村委会坐标:东经120.524°, 北纬32.130°
时代大厦坐标:东经120.555°,北纬32.423°
唐埠村村委会坐标:东经20.468°,北纬32.154°
天河桥村村委会坐标:东经120.494°,北纬32.426°
天河桥农村合作社坐标:东经120.490°,北纬 32.425°
砖桥村村委会坐标:东经120.506°,北纬32.138°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装机2.9MWp,本工程低压以一台并网柜及其所带低压设备、


逆变器、光伏组件做为一个基本发电单元,发电单元内每15~20块光伏组件串联为一个支
路,若干个支路接入一台逆变器。经逆变成交流输出至低压并网柜以0.4kV并网实现与电
网连接,最终以当地供电公司确认方案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约975万元。
2.1.4工期要求:28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20日历天,工程施工周期:260日历天。
2.1.5 其他:质量;
①设计要求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
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
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
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
2.2招标范围: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第十一批(2.9MW)项目EPC
总承包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房屋结构安全评估(屋面荷载计
算)、接入系统、原有配电系统改造;项目开工前合规性文件办理(包含但不限于报规划许
可证、报施工许可证、安评、环评、职业健康、施工图纸会审、接入系统供电公司审查验收
等)、项日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屋
散 面防水、施工、调试、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消防、档案、职业健康
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项目供电公司并网验收、档案验收等)项目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
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余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
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
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细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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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投标人资质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
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3)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修、试类四级及以上)
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
可为同人):
3.3.1若为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3.2若为设计资质的单位投标,设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3.3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
和有效的安企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4项目经理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
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日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
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δ (④)工程总承包项日经理须为本项日委托代理人。
(④)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级建造师统一使川电子证书,纸质注册
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入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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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
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若投标入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投标人和拟派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项日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1投标单位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
少具有5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
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
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叨、
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投运的材料。


3.4.2若为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日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
5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
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4.3若为设计资质的单位投标,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5MWp及以上
光伏电站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
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贵人及单位名称);
3.4.4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5MWp及以上光伏电站项目施工负责人和
光伏电站项目运维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
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3.4.5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
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6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
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7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3.4.2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
时间是2024年3月4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2年3月5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
前款3.4.3~3.4.4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土同。
3.4.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
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
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9企业资质有效期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
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精神。
3.4.10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
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11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3.4.12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活动。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18E|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请将项目名称作为邮件主题发到邮箱
285306652@qq.com, 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
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招标文件购买凭证(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方式汇款
至招标代理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收款人: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号码:
3200164723605251763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如皋市支行,行号:105306200016。银行电
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投标人的单位名称一致)4.【税务信息表,
格式如下:】税务信息表请提供可编辑的word格式序号类别信息(1潜在投标人名称(2)
纳税人识别号(开票所需信息)(3)潜在投标人注册地址(④潜在投标人联系电话(固话)(5)开户
银行(⑥)银行账号⑦发票收件地址⑧)发票收件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注本表为【招标人/招标代
理机构】为投标人开具购买招标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投标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
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特别提醒:自行与招标代理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日9 时 00分。
5.2开标地点: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jszbtb.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皋龙源皋开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
联系人:杨讳
电 话:13776955375
电子邮件:2853066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中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如城街道惠政路269号纪庄大楼9层
联系人: 杨洁
电 话: 18068959759
电子邮件: 2853066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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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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