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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苏1023破36号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公开时间:32分钟前 公 开 人:赢洋实业管理人




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评估机构遴选公告

2022年5月20日,宝应县人民法院根据江苏铭玮信机械实业有限公司申请,裁定受理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赢洋实业”)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2年5月20日指定扬州弘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赢洋实业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现根据破产工作进展,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现将相关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企业基本情况

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苏宜城压铸有限公司、江苏崯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盈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年 3 月 24 日,注册资本 2618 万元。2013 年 6 月 20 日经股权变更后徐长盈持股 1710.4 万元、刘生英持股 427.6 万元。2013 年 8 月 12 日股东大会决定徐长盈将其在公司 1710.4 万元认缴出资额中的 427.6 万元转让给江苏荷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刘生英将其在公司 427.6 万元认缴出资额全部转让给江苏荷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江苏荷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追加投资480 万元,公司股权结构为江苏荷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徐长盈持有 49%的股份,注册资本为 2618 万元。2016 年 12 月15 日赢洋实业股东大会决议:由“扬州杰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徐长盈控股 100%-企查查)”接收法人股东“江苏荷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至此赢洋实业股权结构为扬州杰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51%的股份、徐长盈持有 49%的股份,注册资本为 2618 万元。

公司住所:宝应县安宜镇工业园宝源路 18 号;法人代表:徐长盈;许可经营范围:挂面(普通挂面、花色挂面)、其他粮食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加工,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批发与零售。一般经营范围:通心粉机、意大利面条机成套设备系列产品、食品机械、农产品无损检测装备、有色金属制品、摩托车制动器、轻合金车轮及配件、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锅炉、电线电缆、管件、机械配件、化工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二、 工作内容

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物及办公家俱、设备等(目前已知债务人名下资产为:土地使用权24140.1平方米,为工业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厂房、办公房面积为13584.02平方米(其中厂房10599.84平方米、办公房2984.18平方米);其余不详)。

三、 申报条件

1、参选机构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选机构需编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估中介机构名库:

2、参选机构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开展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的资格证书,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近3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作出公正判断的关系;

4、能够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及时开展评估工作,配合管理人进行财产调查等工作 (具体以合同约定,管理人通知为准),承诺在进场后15日内出具报告;

5、有破产案件资产评估经验的中介机构优先考虑;

6、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7、非扬州本地设立的申报机构,应当在扬州设有相关办公场所或分支机构。

四、需提交的材料

1、参加项目资产评估的工作意向书;

2、机构简介及工作业绩;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拟参与人员资格证复印件;

4、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分工、工作进度安排、评估期限等);

5、报价方案(包括费用计算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是否同意最终计价基数按评估价与成交价孰低,是否同意管理人或法院根据评估机构具体履职情况决定最终的评估费用);

6、承诺书(包括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工作中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配合人民法院和管理人做好评估工作;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准则等要求;不存在可能影响忠实履行案件职责的利害关系);

前述材料应当装订成册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贰份,在报名截止期前递交管理人。同时将报名材料以PDF文档格式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1176643205@qq. com。

联系人:钱先生 电话:13815842779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56号公元国际大厦15楼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5月10日下午5:00

2、管理人不预付任何报酬和费用,本次评估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文印费、交通费等)均包含在评估报酬之内:评估费用在人民法院确定分配方案后一次性支付:

3、对于报名未入选的评估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最终选聘结果管理人将按规定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公布,并报法院备案。

江苏赢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5月5日






附件



赢洋管理人评估机构遴选公告-2024.5.5.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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