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4要求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
资质、能力和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 |
…… |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 93 分?项目监理机构: 4 分□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分□监理大纲: 分?类似工程业绩: 3 分□奖项 :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99%。?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Q2=1-Q1。注:1.以上方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两个及以上开标时随机抽取。2.方法三、方法四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3≤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三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前款所称评审错误仅限于评标委员会基于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2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93分 |
监理大纲评分标准 | 质量控制方案 | 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分 | |
…… | …… | |
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项目监理机构 | 总监理工程师 |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2)具有建设工程或电力工程类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的得1分;(3)具有国家建设工程类一级建造师(机电安装专业)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执业及注册证书的得1分;(4)国监注册专业类别除满足资格条件外还具有机电安装专业的,得 1 分。 | 4分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 分 | |
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 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佐证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注: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项。 | 分 |
?投标项目总监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监理合同价50万元及以上的110KV输变电工程;有效期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监理工程合同价以监理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加分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作为依据。具体内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0.1项。注:①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②有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以下情形予以认可(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他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由变更后的人员所有;③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 3分 |
奖项 | □投标企业 □投标项目总监承担的(□房建、□市政)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奖项的给予加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除外。其中:省辖市级市优最高加 0.3 分,有效期一年;省优最高加 1 分,有效期二年;国优最高加1.5分,有效期三年。注:1.加分时,仅对投标人所报符合要求获奖工程中的最高奖项计分,且只能计算一个获奖工程,不得重复累计。2.加分依据以奖项证明材料为准。具体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项。3.奖项须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列明的奖项,上述奖项以外的其他奖项不予加分。 | 分 |
附件 |
1 | 判断投标报价是否低于其成本 | 详见本章附件A:投标人成本评审办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