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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副食品采购招标公告(2024-JLDJBO-W1001)(第1包)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DJBO-W1001
三、项目概况
编号
货物名称
具体内容
合同期限
交付地点
项目预算
1
副食品
全品类
1年
南京鼓楼
1500万

四、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截图);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公司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公司副食品销售营业额不少于3000万元;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需提供书面声明);核验公司缴纳社保情况,不得少于15人参保(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凭证、采购、配送等工作人员健康证等必须年检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
(三)公司经营范围需包含畜禽肉蛋类(含水产)、蔬菜类(含豆制品)、水果类、干调类(含粮油、干粮、干果、快餐速食)、牛奶饮料类(含饮用水)(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近1年内对应品类副食品配送发票清单);
(四)在距招标单位驻地(区县)最短路途的200公里范围内必须有副食品经营场所(运营时间不少于1年,截止报名时间),具有办公场所、检测检疫室(配备农残检测设备和肉类检测设备每类不少于1种,具备检测资质的人员不少于1人<须在社保名单内>)、常温仓库、冷冻(冷藏)库、肉类加工区、果蔬分拣区、物资分发区及车辆装卸场地等布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1年<含>以上的当期租赁合同以及相应付款凭证);
(五)公司所属冷链配送车不少于10辆(需提供相应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等配套证明资料);
(六)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被军队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的供应商,以及与此供应商有关联的其他公司。
五、资格预审
(一)申请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按下列顺序胶装):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后两者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另需标注出2021年公司副食品销售营业额数据页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截图;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内公司缴纳社保情况(含人员名单);报名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纳税凭证、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报名时间截止前近1年内对应品类副食品配送发票清单;近3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工作人员健康证(需在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内);经营场所距招标单位导航路线(高德地图或百度地图地点定位纸质版复印件);副食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1年<含>以上的当期租赁合同;冷库安装合同或1年<含>以上的当期租赁协议以及相应付款凭证;自有产权快检室或租赁检测室的相关证明材料(农残检测设备和肉类检测设备实物照片,提供相应购置发票、检测人员资格证书);自有冷链配送车相应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配套证明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料。
(二)递交要求
1.报名材料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打印胶装成册,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名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公司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或手机)”;
2.报名材料应当编制目录、页号,按照报名材料顺序装订,每页有页码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4.报名单位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名材料递交至招标单位,逾期递交的将拒收;
5.电报、电话、电传、快递等形式的概不接受;
6.未按要求装订、标记的,招标单位将拒收;
7.报名材料未按要求提供和内容缺少的,招标单位将判定不合格。
注意:报名结束后招标单位统一对各报名单位进行实地资格性审查认证,审查认证结果合格后方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并获取招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审查材料。
六、招标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于2024年4月29日至5月10日(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至江苏省南京市现场报名登记,投标报名人需为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七、招标文件发布
2024年5月21日(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招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电    话:18021101142、15337510821  
   
                                        采购机构:采购小组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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