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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C-10-23007竞争性磋商文件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C-10-23007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12月
目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10-23007
项目名称: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6.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本项目旨为松江区九亭镇辖区内80名(最终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采购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2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3企业投标的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型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 2022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前往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进行现场报名(文件费600元/份):(1)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和法人签章)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被授权代表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或法人证明书(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采用A4 纸张),证件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投标人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五、开启及磋商
时间:2022年12月29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公告及变更事项(若有)仅在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亭镇“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jiuting/”发布,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其他网站转载、复制、其他途径发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任何信息,本公司都不予认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康亭路10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详见磋商公告
项目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项目内容:详见磋商公告
服务期限: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采购人
采购人: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康亭路100号
邮编:201615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科瑞真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021-67721723
三、合格供应商条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四、磋商有关事项
1、踏勘现场:不组织,可自行踏勘
2、磋商答疑会:如有将另行通知
3、响应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
4、截止时间: 详见磋商公告或延期公告(如果有的话)
5、磋商时间和磋商地点网址:
磋商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磋商地点:上海市松江区鼎源路618弄79号1楼
6、磋商评审小组的组建:3人或以上单数。
7、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依法组建。
8、评审方法:详见第五章评审方法与程序
9、成交人推荐办法:
磋商评审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经磋商谈判且最终报价后按照评审办法对每个报价人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按照每个报价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出成交候选人。如果报价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则由磋商评审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表决。
10、(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企业性质供应商投标的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磋商响应文件中磋商响应方若为企业性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予认定)。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的采购的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五、其他说明
招标代理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由招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服务类的收费标准收取,专家评审费按沪建招【2018】3号文收取。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次所有服务及相关货物的采购。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形式确定。据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己发出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应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资料领取或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4 “竞争性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6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2.8“潜在报价人”指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
2.9“报价人”指已报名登记并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采购方式
3.1本次采购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原则,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国内采购。
3.2本采购项目将在“https://www.songjiang.gov.cn/shsj_jiuting/”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九亭镇上发布采购信息。
4、语言
响应文件及报价人与采购单位之间的与响应文件有关的往来函电和文件均须使用中文。
5、服务提供时间和地点要求
5.1 服务期限:详见磋商公告。
5.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竞争性磋商费用
(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争性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供应商进行项目演示、陈述答辩会等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此响应文件一起提交的支持文件和手册将归采购人所有。
(3)踏勘现场后,采购人将组织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二、采购信息说明
6、采购信息的内容
6.1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下列文件: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第四部分   竞争性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6.2 报价人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技术要求等。
6.3 报价人应认真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完整,若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时,应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以便补齐。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报价人,均应按《磋商公告》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通知采购人。
7.2在收到澄清要求后,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答复的;或者在响应截止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如果澄清或修改公告时间距响应截止时间不足5天的,则相应延长响应截止时间。延长后的具体响应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修改公告中的规定为准。
7.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7.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集中采购机构以澄清或修改公告形式发布和通知,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5采购人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报价人应根据磋商文件或者采购人通知的要求参加答疑会。报价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8.2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有关竞争性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8.3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8.4 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8.5 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
9、响应文件的组成
9.1 “响应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部份(包括但不限于):
商务部分
一、 应谈文件声明
二、 报价信息
2.1报价一览表
  2.2报价明细表
三、 商务响应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被授权代表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的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参加磋商会的须提供)
3.2商务响应表
3.3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
3.4中小企业声明函(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需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有)
3.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6声明书
    3.7承诺书
四、 资质文件
4.1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2报价人简介(规模、实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不限于报价人资格声明);
4.3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
4.5 2019年12月1日类似项目经验(如有);
4.6应谈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指定代理商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十项服务内容);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保证各项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保证措施;
(3)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人员培训情况;
(4)项目人员配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分工及履约能力(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资历等);
(5)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以及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各种优惠措施等。
(6)其他必要的说明。(如有)
(7)按照《项目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
9.1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2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
9.3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10、响应文件格式
10.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凡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内容,报价人应按提供的格式填写,其余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报价人自行设计编写。
10.2 响应文件应编排清楚,编制目录,易于阅读和评审。
11、报价
11.1报价方应提供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的报价。
11.2报价企业的报价应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项目按实结算。
11.3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给出的最高限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具体要求。
11.4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算起,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
12、响应文件的形式
12.1响应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两套、电子投标文件一套【与书面文件一致,已盖章签字的全部投标文件的PDF版,电子响应文件载入U盘(拷贝后退还)】,报价人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适当的位置填写报价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
12.2 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报价人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和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但需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12.3 正本和副本如果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4 响应文件的文本内容正本应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其“正本”、“副本”字样应加盖或打印在响应文件封面右上角。
12.5 响应文件应用A4纸打印,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装订成册。
12.6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密封后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采购单位。
12.7 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3、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逾期递交或响应文件不符合采购规定,则被拒绝;
13.2 递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点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其响应文件,但报价人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的响应文件递交给采购单位。
14.2报价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报价,但报价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单位。
14.3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报价有效期这段时间内,报价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15、成交结果公告和通知方式
15.1采购单位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在收到通知书当日以书面形式确认。采购单位对未成交的报价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15.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当“成交通知书”与合同有差别时,以合同为准,合同将作为成交人的最终供货或提供服务的依据。
16、合同的签订
16.1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30天内,须与采购单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人不得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再与采购单位、采购人达成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类似约定。
16.2采购合同经采购人和成交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3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16.4 资格最终审查
16.4.1 若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财务、服务能力及信誉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不能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也可审查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财务、服务能力及信誉,确定其是否能圆满地履行合同。
16.4.2 如果确定该投标人无条件圆满履行合同,采购人将对第二成交候选人资格做出类似的审查,直至确定成交供应商。
17、合同的履行
采购项目完成后,应通知采购人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依据合同规定及时支付成交人的价款,采购人在合同期内按合同要求对成交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质疑和投诉
18、质疑和投诉
18. 1报价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询问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当面或书面等形式。对报价人的询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18. 2报价人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其中,对磋商文件的质疑,应当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
18. 3质疑书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必要的法律依据,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8. 4采购人将在收到报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质疑的报价人和其他有关报价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18. 5对报价人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将导致磋商文件变更或者影响采购活动继续进行的,采购人将通知提出询问或质疑的报价人,并在原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18. 6 报价人提起质疑,质疑书应当由质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供应商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合法、有效的工作和身份证明。质疑书的递交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形式。
19、关于关联企业
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联关系的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采购项目中同一分包报价。如同时报价,竞争性磋商小组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允许其自行决定撤回部分报价人只保留其中一家,或直接决定一并拒绝。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
本项目旨为松江区九亭镇辖区内80名(最终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规定。
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66.00万元,如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有效整合养老服务社会资源,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全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水平,满足不同层次居家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结合九亭镇实际,实施本次采购。
(一)服务对象
本项目旨在为松江区九亭镇辖区内80名(最终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项目依据
(1)《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福发〔2009〕26号)文件规定;
(2)根据上海市地方标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主要有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在对老人的身体状况和服务需求进行评估后,确定1-6级照料等级,根据不同照料等级确定服务内容;
(3)《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指出,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机制,确保老年人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加强社区建设,依托社区发展老年服务业,进一步完善社区为老年人服务的功能;
(4)《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5)《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三)项目目标
(1)让居家养老人员得到专业和规范的服务;服务内容完成率(包含服务人数、服务频次)达到100%,服务满意度(包含需求方、服务对象、服务人员等)达到80%以上。
(2)培养一支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专业人员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达到100%持证上岗。
(3)项目财务人员、财务支出及时合理、账目清晰。
(四)服务内容
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减轻其家属的生活负担。为经审批同意符合居家养老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服务内容为料理家务及生活护理的十项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附件《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清单》,服务时长及服务人员数量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报价明细表》
(五)其他要求
(1)居家养老服务单位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能有序进行,能够保证每一项业务在受理时限内完成,能够合理安排、调整实施工作,并且定期做好项目的优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考虑老年人的实际状况,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并确定解决方案。
(2)项目执行过程中居家养老服务单位须接受需求方及相关部门的检查要求,项目结束后实施单位须向需求方提供服务台帐、项目决算表、项目总结等相关数据资料。
三、商务要求表
类别
要求
服务期限
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付款方式
按月度支付,每月支付实际月度款的90%,其余价款在项目评估完成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支付。
转让与分包
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或违法分包。
履约担保
不收取

 
 
四、居家养老服务考核办法
1、【考核主体、权重、负责人】(一)社建办占比60%;(二)被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占比40%(随机抽取被服务对象总数30%)。
2、【考核原则】考核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突出重点、讲究实效的原则。坚持专业性、科学性与感知度相结合,结果评价与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考核工作全面客观真实。
3、【考核分值及等次】考核采用百分制。招标人、被服务对象三方综合评定,招标人考核分值占比60%,被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分值占比40%。结果分为4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含80分)—89分为良好、70(含70分)—79分为合格,6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4、【考核方式】考核工作按半年度开展,招标人在日常督查工作发现问题;各居民区参与考核,加减分事由应有相应的书面材料或音视频资料佐证。
5、【考核结果运用】按审计结果作为支付考核依据,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00%,考核结果为良好的,甲方支付应付合同价款的90%,考核结果为合格的,甲方支付应付合同价款的80%,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不支付相应费用,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应返还相应款项外,还应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10%的费用。
6、【一票否决】第三方运营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结果直接判定为不合格:
(1)因服务人员主观过失,发生服务对象伤亡事故的;
(2)被市级及以上媒体公开点名负面报道的。
(3)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7、【考核上报时间】年度考核结果次月15日前报社建办。
附: 1、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评价细则
2、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评价细则
测评主体:               
 
序号
考核评估内容
考核评估标准
量化分值
扣分原因
标准分值
实际得分
评价细则
(总分100分)
1
组织机构
依法登记注册,按时参加年检,各种证照齐全。
10
 
 
2
硬件配套
有独立办公场所,基本设施齐全,护理人员持证上岗。
10
 
 
3
工作计划
制订总体工作计划和阶段性计划,项目计划总结材料完整。
10
 
 
4
管理制度
健全居家养护服务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并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10
 
 
5
资金管理
配有财务专职人员,发放手续规范,资金发放及时,专款专用,护理人员奖惩金额有考核依据。
10
 
 
6
服务内容
为老人做好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
10
 
 
7
服务质量
被服务对象基本满意,无投诉。
10
 
 
8
服务时间
服务到位,确保服务时间。
10
 
 
9
服务记录
运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人员和工作合理配备、每月出勤统计、服务对象的评价。
10
 
 
10
资料保管
服务对象申报材料、签约材料、服务员档案、文书档案齐全。
10
 
 
合计
100
 

 
 
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测评主体:            (被服务对象)
请为以下各项目打分,满分分值为10分,共10项。“好”得10分,“较好”得5分,“待改进”得0分。
 
项目
满意度
备注

较好
待改进
1
您对居家养护服务整体满意吗
 
 
 
 
2
您觉得服务人员服务态度好吗
 
 
 
 
3
您觉得服务人员的居家服务能达到您的要求吗
 
 
 
 
4
服务人员有无故不来或迟到早退现象吗
 
 
 
 
5
您觉得服务人员专业吗
 
 
 
 
6
您觉得服务人员给您带来帮助了吗
 
 
 
 
7
考勤表是由您和您的家人填写吗
 
 
 
 
8
服务人员工作存在敷衍了事吗
 
 
 
 
9
您向服务人员提出过合理要求和建议被及时采纳吗
 
 
 
 
10
第三方机构有向您进行满意度测评吗
 
 
 
 

您有其它意见和建议吗
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年度考核得分表
类别
考核主体一
考核主体二
合计
备注
具体考核单位
招标人
被服务对象满意率测评
 
 
权重(%)
60%
40%
100%
 
得分
(总分100)
 
 
 
 

         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                       承接主体负责人签字:
         部门盖章:                                 单位盖章:
         日期:                                     日期:
备注:1、具体考核单位、权重由主管部门根据考核细则填列;
2、此表一式贰份,招标人壹份、承接主体壹份。
 
 
 
 
 
 
 
 
 
 
 
 
附件:《九亭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清单》
(一)生活护理
  1.服务内容
  (1)个人卫生护理
  个人卫生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
  (2)生活起居护理
  生活起居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等护理项目。
  2.服务要求
  (1)个人卫生护理
  ①洗发
  ——控制水温至40℃~45℃,防止水流入眼睛及耳朵;
  ——用指腹揉搓头皮及头发,力量适中,避免抓伤头皮;
  ——洗净后吹干头发,防止受凉。
  ②梳头
  ——由发根到发梢梳理,动作轻柔;
  ——宜选择圆钝的梳子;
  ——鼓励老年人每天多梳头,起到改善头部血液循环等作用。
  ③口腔清洁
  ——老年人戴有活动性义齿的,先取下义齿后再进行口腔清洁;
  ——操作时擦拭手法正确,擦拭用具切忌伤及口腔黏膜及牙龈;
  ——擦拭时棉球(或纱布)不应过湿,防止引起呛咳。
  ④洗脸
  ——水温适宜,擦洗动作轻柔;
  ——颜面部干净,口角、耳后、颈部无污垢,眼部无分泌物;
  ——眼角、耳道及耳廓等褶皱较多部位重点擦拭;
  ——洗脸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⑤剃胡须
  ——保持颜面部无长须;
  ——剃须用具保持清洁;
  ——涂剃须膏或用温热毛巾敷脸,软化胡须;
  ——动作轻柔,防止刮伤皮肤;
  ——剃完后用温水擦拭干净,适当涂抹润肤霜;
  ——定期消毒、更换剃须刀片,避免细菌滋生。
  ⑥修剪指(趾)甲
  ——保持无长指(趾)甲;
  ——动作轻柔,防止皮肤破损;
  ——修剪后指(趾)甲边缘用锉刀轻磨。
  ⑦洗手、洗脚
  ——洗手、洗脚用具分开,即时清洗;
  ——将手(脚)放入调节好水温的脸盆或水桶中充分浸泡;
  ——用适量肥皂或洗手液细致擦洗,去除手(脚)部污垢和死皮,动作轻柔;
  ——洗后适当涂抹润肤霜,防止干燥。
  ⑧沐浴
  ——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沐浴前水温调节适宜,先开冷水,再开热水;
  ——沐浴时取舒适、稳固的座位,肢体处于功能体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沐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的通风。
  (2)生活起居护理
  ①协助进食
  ——用餐前老年人和服务人员须洗手;
  ——对有咀嚼和吞咽功能障碍的老年人,要将食物切碎、搅拌;
  ——喂食时服务人员位于老年人侧面,由下方将食物送入口中;
  ——每次喂饭前应先协助老人进汤或水;
  ——协助进食时让老年人有充分时间咀嚼吞服,防止呛噎;
  ——进食完毕后用清水漱口。
  ②协助排泄及如厕
  ——对有能力控制便意的老年人适时提醒如厕,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扶助如厕及协助使用便器;
  ——对失禁的老年人及时更换尿布,保持皮肤清洁干燥,无污迹;
  ——对排泄异常的老年人观察二便的性状、颜色、排量及频次,作记录;
  ——便器使用后即时倾倒,污染尿片即时置于污物桶内,防止污染环境;
  ——保护老年人隐私。
  ③协助移动
  ——器具性能良好,轮椅刹闸稳固,轮椅刹闸后定点放置;
  ——将轮椅靠近老年人身体健侧,轮椅与床或椅子呈30°-40°,固定轮椅,将老年人稳妥地移到轮椅或椅子上,叮嘱老年人扶好轮椅扶手;
  ——动作轻柔,为坐轮椅的老年人固定好安全保护带。
  ④更换衣物
  ——了解老年人的肢体功能,注意更换的顺序;
  ——保持肢体在功能位范围内活动,防止牵拉受损,防跌倒、坠地;
  ——根据老年人意愿及时更换衣物;
  ——保护老年人隐私。
  ⑤卧位护理
  ——根据不同的身体状况及护理要求调整老年人体位;
  ——翻身后适当按摩受压部位;
  ——保持姿势稳定,并在受压部位垫海绵垫、气垫或垫衬枕头等;
  ——翻完身后整理床单位,各肢体关节保持功能位;
  ——保护老年人隐私。
 (二)助餐服务
  1.服务内容
  (1)集中用餐
  集中用餐是指老年人到社区助餐点集中就餐。
  (2)上门送餐
  上门送餐是指由助餐点或供餐单位派遣专人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
  2.服务要求
  (1)集中用餐
  ①助餐点的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②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配备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的膳食设备(保温设备、消毒设备、必要的炊事用具和餐桌椅等)。
  ③在醒目处公示助餐服务时间、服务须知等,保持内外环境及餐桌整洁,餐具须每餐消毒一次(不得使用化学消毒剂)。
  ④助餐员须经体检合格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才能从事膳食服务工作,每年定期体格检查一次,有记录;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理发、勤剪指甲,保持工作服清洁。
  ⑤尊重老年人的饮食习惯,做到荤素搭配、干稀搭配、粗细搭配合理,每周有食谱。
  ⑥给予老年人充分的用餐时间,服务过程细致、周到、亲切;注意观察老年人用餐安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送餐上门
  ①使用具有统一标识的送餐运输工具将膳食送至老年人家中。
  ②提前一周为老年人预定膳食,并作记录。
  ③送餐途中确保食物的卫生、清洁、保温。
  ④送餐时核对老年人的姓名、菜品及数量,确定无误后签收,服务时礼貌、周到、细致。
 (三)助浴服务
  1.服务内容
  (1)上门助浴
  上门助浴是指由服务人员上门协助老年人沐浴。
  (2)外出助浴
  外出助浴是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
  2.服务要求
  (1)上门助浴
  ①根据老年人身体状态确定助浴次数,时间以15~30分钟为宜,防跌防烫伤,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的通风。
  ②水温控制在40℃~50℃,室温(24±2)℃,先面部后躯体,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③沐浴前有安全提示,忌空腹或饱餐时沐浴,忌突然蹲下或站立。
  ④沐浴时取舒适的肢体功能位,沐浴后身上无异味、无污垢,皮肤干洁。
  ⑤沐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监护人在场。
  (2)外出助浴
  ①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共洗浴场所协助老年人沐浴。
  ②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③备齐外出沐浴需携带的洗发露、沐浴露、毛巾、换洗衣物等用品。
  ④沐浴要求同“上门助浴”①~④。
 (四)助洁服务
  1.服务内容
  (1)居室保洁
  居室保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居室清洁服务。
  (2)物品清洁
  物品清洁是指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物具清洁服务。
  2.服务要求
  (1)居室保洁
  ①卧室、客厅整洁,地面洁净,无水渍、污渍,垃圾篓外观干净,篓内无垃圾。
  ②厨房洁净,抽油烟机外表无油污。
  ③卫生间马桶、浴缸、面盆洁净无异味,镜面无水雾。
  ④窗面无印痕,洁净光亮,阳台入室台阶、扶手、栏杆无灰尘。
  ⑤注意操作安全,踩梯作业时防止磨损地面、碰损室内的物品。
  ⑥清洁时应按照由里到外,由上至下的程序完成,完工后重新检查一次服务质量,防止疏漏。
  (2)物品清洁
  ①整理被褥、枕头、床单等床上用品,按季节及时更换被褥且翻晒,夏季凉席每日擦一次。
  ②家具表面无尘,居室物品洁净、摆放有序,沙发巾、靠枕、揽枕摆放整齐。
  ③清洁需移动物品时,须征得老年人或家属同意后方可移动,清洁完后第一时间将物品复原位。
  ④清洁用具及时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五)洗涤服务
  1.服务内容
  (1)集中送洗
  集中送洗是指选择具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衣物等物品清洗。
  (2)上门清洗
  上门清洗是指由服务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清洗衣物。
  2.服务要求
  (1)集中送洗
  ①选择有资质的专业洗涤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②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③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正确、按时送还。
  ④疑似传染性衣物送取时要用专用污(洁)衣袋。
  (2)上门清洗
  ①被褥清洗至少一月一次。
  ②分类收集衣物、被褥、尿布,污、洁衣物分开放置。
  ③洗涤时根据衣物的质地和颜色分类洗涤,并做到洗净、晾晒。
  ④告知老年人或家属贵重衣物或不能水洗的衣物不在洗涤范围。
  ⑤疑似传染性衣物先消毒后清洗,消毒液浓度及消毒方式、浸泡时间应符合消毒隔离要求。
 (六)助行服务
  1.服务内容
  (1)陪同散步
  陪同散步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在住宅附近周边区域户外散步。
  (2)陪同外出
  陪同外出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就近购物、探访等。
  2.服务要求
  ①根据老年人身体情况准备手杖、助行器、轮椅,或其它辅助器具。
  ②服务人员应掌握助行器、轮椅及其它辅助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
  ③告知外出时的注意事项,取得老年人的理解和配合。
  ④助行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⑤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安全。
 (七)代办服务
  1.服务内容
  (1)代购物品
  代购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采购日常生活用品。
  (2)代领物品
  代领物品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领取养老金、邮局包裹等。
  (3)代缴费用
  代缴费用是指由服务人员代替老年人缴纳公共事业费用。
  2.服务要求
  ①根据老年人实际需求,确认代购物品名称。
  ②代领时仔细核对养老金金额、物品的名称,发生异议当面核实。
  ③代缴公共事业费需持有水、电、燃气、电信等缴费通知单。
  ④提供完整的代购、代领、代缴完成凭证,钱款当面点清。
  ⑤服务过程中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八)康复辅助
  1.服务内容
  (1)群体康复
  群体康复是指借助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场地设施,组织和指导3人及以上老年人群体开展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
  (2)个体康复
  个体康复是指由专业康复治疗(士)师上门为有康复需求的老年人提供被动运动、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以及保健性康复。
  2.服务要求
  ①根据需求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
  ②项目设置需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群体康复有计划。
  ③个体康复由专业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按计划实施。
  ④告知老年人康复训练的目的及安全注意事项,量力而为。
  ⑤康复过程中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并予以记录、评估。
  ⑥康复过程中注意防跌、防过度,保护老年人安全。
 (九)相谈服务
  1.服务内容
  (1)谈心交流
  谈心交流是指服务人员采取倾听、对话的方式,对老年人进行心理上的关爱,舒缓心情,排遣孤独感。
  (2)读书读报
  读书读报是指服务人员采取读书读报(网络查阅)的方式,帮助老年人了解时事、激发兴趣、促进身心健康。
  2.服务要求
  (1)谈心交流
  ①以老年人感兴趣的话题为切入点,引导老年人倾诉。
  ②多倾听,少表达,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找出症结,给予解决。
  ③消除不良的情绪反应及孤独,帮助老年人维持家庭和子女的和睦关系。
  ④帮助老年人逐步适应老年生活,养成乐观的生活态度。
  ⑤注意保护老年人隐私。
  (2)读书读报
  ①了解老年人的阅读爱好,选择老年人感兴趣的书报。
  ②语速慢、声音亮,尽可能用老年人习惯的方言阅读。
  ③帮助老年人多了解时事,加强和社会的有效相处。
  ④帮助老年人多掌握健康养身知识,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
 (十)助医服务
  1.服务内容
  (1)陪同就诊
  陪同就诊是指由服务人员陪同老年人到医院取预约号、诊疗、取药、缴费等。
  (2)代为配药
  代为配药是指服务人员到医疗机构或药房为老年人代配药物。
  2.服务要求
  (1)陪同就诊
  ①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陪同老年人就诊。
  ②就诊时应携带病历、就诊卡,在医疗机构挂号窗口取号,协助检查,就诊后根据医生的医嘱划价、取药,给予用药指导等。
  ③钱物、票据、药品当面清点,做到票据、药物相符。
  ④注意老年人安全,保护老年人隐私,并通过交流缓解就医不良情绪。
  ⑤及时向老年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
  (2)代为配药
  ①代配药需符合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委托代配药的有关规定通知》的要求。
  ②仅限于临床医师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门诊慢性病。
  ③由老年人或家属写明代配药的药名及剂量,并签字。
  ④在代配药定点医疗机构挂号、配药,根据医嘱划价、取药。
  ⑤钱物、票据、药品当面清点,做到票据、药物相符。
  ⑥保护老年人隐私。
 
 
 
 
 
 
 
 
 
 
 
 
 
第四部分  磋商程序和评审方法、标准
一、磋商程序及说明
(一)磋商的准备
1、应供应商要求,采购单位可召开磋商前答疑会,向潜在报价人解释竞争性磋商文件,介绍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接受和解答潜在报价人疑问。如果采购人或者采购单位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则按本文件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条规定执行。如果潜在报价人自动放弃参加磋商前答疑会,那么由此报价可能存在的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磋商前,采购单位人员向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宣布磋商纪律和磋商工作规则,并遵照执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竞争性磋商项目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二)磋商程序
竞争性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评审响应文件及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1、竞争性磋商小组首先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报价人和报价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报价资格。符合性审查,指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对报价人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有不满足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具体详见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
2、竞争性磋商
按照报价人报名顺序、递交响应文件顺序或者随机方式等确定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的磋商顺序。
所有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集中与每位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单独磋商:
(1)报价人代表向竞争性磋商小组介绍其服务方案,每家报价人限时15分钟。鉴于项目的特性及评审的程序,陈述应以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为主题。报价人应力求在规定时间内充分阐述其方案并准备回答竞争性磋商小组的问题。
(2)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报价人服务方案和商务响应情况以及企业基本情况、财务状况、项目经验和提供服务能力等与报价人代表磋商,内容可以包括:可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对某些事项有规定要求,而响应文件表述不清楚或没有提供相关资料的事项;竞争性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竞争性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服务方案或解决方案;需要质疑、询问供应商的事项;其它需要竞争性磋商的事项。
(3)在与所有有效报价人分别磋商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不得少于2家。最后报价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竞争性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报告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竞争性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三)其它须知事项
1、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的澄清或修正
在磋商过程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竞争性磋商活动中,应当给予每个实质性响应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和报价相同的机会;磋商双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任何信息。对实质性响应报价人需要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提供和规定较充分的时间,澄清或修正响应文件逾时不交的,可视同报价人放弃磋商。
3、对最后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方案和报价。
二、评审方法及标准
(一)评审总则
第一条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应法规、文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反不正当竞争的原则,制定评审方法及标准。
第二条  评审工作由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承担。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评审,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不参加评审。
第三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第四条  竞争性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报价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成交人。
(二)评审办法:
评审内容
满分
分值
评分细则
投标报价
20分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得分按如下方式计算:报价分=20×(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服务方案
20分
根据投标人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十项服务内容)项目管理服务目标定位方案、服务期间工作规划、服务项目进度安排等进行综合评比,方案全面有针对性的得12-20分,方案较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6-12分,方案不全面针对性一般的得6-0分;
质量保证措施
12分
根据投标人保证各项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保证措施等综合评比,可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得8-12分,可操作性、针对性一般的得4-8分,可操作性、针对性较差的得4-0分;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
18分
1、根据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人员培训情况等综合评比,管理流程方式等清晰科学全面的得5-8分,管理流程方式等均有阐述,科学性一般的得2-5分,管理流程方式等有缺失的得2-0分;
2、根据拟派人员情况结构情况、人员资格情况、类似工作经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人员配置合理且经验丰富有资历的得7-10分,人员配置较合理有经验资历的得7-3分,人员配置一般且经验资历较浅的得3-0分;
企业综合能力
6分
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响应程度、综合能力、对项目的把握能力等进行综合评比,优得6分,良好得5-4分,合格得3-2分,差得1-0分;
8分
2019年12月1日至今类似居家服务项目业绩1个的得2分,每增加一项同类业绩加2分,累计增加不超过8分。注: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驻地化服务能力及机构
16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以及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各种优惠措施等综合评比,横向对比各供应商的承诺,较优的得5-8分,一般的得3-5分,差得3-0分;
根据企业情况、驻地服务机构情况等判定其驻地化服务能力,即服务响应时间及问题解决时间评审,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承诺和说明,横向对比各供应商的承诺,较优的得5-8分,一般的得3-5分,差得3-0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人提交文件须知
1.报价人应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本文件规定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未给出格式文件的,由报价人自行设计编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报价人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
5.全部文件应按报价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封面)
 
 
 
响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报价人全称:                                            
(盖章)
法人代表: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报价时间:                                            
报价人地址:                                          
联系电话:                                            
商务部分
一、应谈文件声明
二、报价信息
2.1报价一览表
  2.2报价明细表
三、商务响应
3.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被授权代表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的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参加磋商会的须提供)
3.2商务响应表
3.3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
3.4中小企业声明函(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需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如有)
3.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6声明书
3.7承诺书
四、资质文件
4.1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2报价人简介(规模、实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不限于报价人资格声明);
4.3 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
4.5 2019年12月1日类似项目经验(如有);
4.6应谈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指定代理商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一、 应谈文件声明
 
我单位决定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并声明: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价为          元人民币;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应谈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与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证据与资料;
4、我方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磋商;
5、我方完全愿意放弃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误解的辩解权利;
6、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7、如果我方在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撤回竞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8、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要选择最低价的竞价;
9、一旦我方成交,应谈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且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买方签订合同;
10、我方承担竞争性磋商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
二、 报价信息
2.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应谈单位: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是否接受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的所有内容
(是/否)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2.2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内容
单价
数量
小计金额
备注
(元/人/小时)
人数*月服务时数*月数
一、业务活动
1
服务经费
上      门      服     务
1级
32
54人*15小时*12月
 
 
32
23人*21小时*12月
 
 
32
2人*24小时*12月
 
 
32
2人*30小时*12月
 
 
2级
32
1人*20小时*12月
 
 
3级
32
1人*20小时*12月
 
 
4级
32
1人*20小时*12月
 
 
5级
32
1人*12小时*12月
 
 
6级
32
1人*12小时*12月
 
 
2
培训费
专家讲课费
 
不少于2小时*4次
 
 
3
.....
其他由投标人自行添加
 
 
 
 
小计
 
 
二、管理费
1
管理费
业务活动费:    %
 
 
 
 
2
.....
其他由投标人自行添加
 
 
 
 
合计
 
 

 
说明:(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服务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三、 商务响应
3.1.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                  先生/女士现担任本公司          职务,负责全面工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单位全称(盖章):               
 
        年    月    日
 
 
 
3.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先生/女士(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                合同投标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报价人代表(签字):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3.2商务响应表
 
 
项目名称:
项目
磋商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报价人的承诺或说明
服务期限
 
 
 
付款方式
 
 
 
转让与分包
 
 
 
履约担保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3.3资格性及符合性响应表
序号
资格性条件、符合性要求
要求
响应内容说明(是/否)
详细内容所在响应文件页次
备注
1. 
 
 
 
资格性审查内容
法定基本
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等;
2、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 
企业证照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3. 
是否联合投标
非联合投标。
 
 
 
4. 
关联关系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非同一人,且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其他无效情形
供应商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1.
 
 
 
 
 
 
 
 
 
 
 
符合性审查内容
 
 
 
 
 
 
响应文件的签署等要求
(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所有附件格式;
(2)响应文件按本采购文件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签章(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之处必须亲笔签名,不得使用签字章代替;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之处必须加盖个人印章或加盖执业资格印章,要求加盖公章之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印章或投标专用章代替);
(3)在响应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及被被授权代表人在本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2.
投标有效期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少于90天。
 
 
 
3.
投标报价
1、不得进行选择性报价(投标报价应是唯一的);
2、不得进行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不得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标明的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4、不得低于成本报价;
5、不得进行象征性报价或零报价;
6、不得改变《报价明细表》中给定的价格;
7、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方式;
 
 
 
4.
服务期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5.
付款条件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
 
 
 
6.
合同的转让与分包
不得转让与违法分包。
 
 
 
7.
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
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行为。
 
 
 
8.
其他
其他均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3.4中小企业声明函(1)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说明: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安置残疾人___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比例___%,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说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3)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 __单位的___  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如投标人不属于监狱企业,无需填写本声明。
 
 
 
3.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招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报价,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 报价人简介(规模、实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不限于报价人资格声明);
3. 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
5. 2019年12月1日类似项目经验(如有);
6. 应谈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指定代理商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本签字人确认报价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3.6声明书
 
致: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我单位经慎重考虑,决定参与贵单位的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竞标,我方已完全理解该项目公告及竞争性磋商文件所附的全部内容及条件,也保证我单位完全符合该项目额报名条件,同时我单位承诺:
1、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2、本公司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分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本公司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行为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情况
  
    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地址:
          年    月     日3.7承诺书
本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参加                           
                                      项目的投标/谈判。
一、不提供有违真实的材料。
二、不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四、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五、不进行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投诉。
六、不在投标中哄抬价格或恶意压价。
七、中标或成交后,不进行违法分包或转包。
八、采购文件允许分包的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的,我单位将加强对分包和劳务分包管理,对所分包非主体项目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承担责任,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将分包合同报采购人备案。
九、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对所填报的中小企业声明及企业性质的真实性负责。
十二、我单位为        (选填:独立或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对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十三、与我单位法定代表为同一人,或与我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单位的其他单位,不再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我单位及与单位存在此类关系的单位的投标均无效。
十四、本公司若违反本投标承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五、其他承诺: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3.8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虛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四、 资质文件
4.1有效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4.2报价人简介(规模、实力、提供服务能力等)(不限于报价人资格声明);
4.3 提交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记录的承诺;
4.4 2019年12月1日类似项目经验(如有);
4.6应谈人认为可以证明其指定代理商能力、业绩、信誉和信用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2019年12月1日至今承接的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一览表格式
 
序号
年份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主要
内容
业主情况
单位名称
经办人
联系方式
1
 
 
 
 
 
 
 
2
 
 
 
 
 
 
 
3
 
 
 
 
 
 
 
4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部分
 
一、技术响应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实施方案(包含采购需求中明确的十项服务内容);
(2)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保证各项管理服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种保证措施;
(3)项目管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项目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方法与流程,项目经理的管理职责,人员培训情况;
(4)项目人员配置: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配备、分工及履约能力(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的资格、资历等);
(5)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及优惠: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承诺,以及投标人为用户提供的特色服务和各种优惠措施等。
(6)其他必要的说明。(如有)
(7)按照《项目需求》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
 
  
 
 
 
 
 
 
 
 
 
 
 
 
 
 
 
 
 
 
 
 
 
 
 
 
 
 
人员情况表
本项目配置技术人员一览表
 
项目组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中的岗位
学历和毕业时间
相关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注:后附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及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等(如有)。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毕业时间
 
毕业院校和专业
 
从事服务工作年限
 
联系方式
 
职业资格
 
技术职称
 
聘任时间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业绩:
 
 
胜任本项目经理的理由:
 
本项目经理管理思路和工作安排:

 
说明:(1)“主要人员”指实际参加本合同服务的项目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负责人;
 
 
 
报价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价单位(盖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人民政府社区建设办公室 (项目需求方)
    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康亭路100号  ,邮编  201615  
乙方:                             (项目服务方)
地址:                            ,邮编         
    
为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管理,确保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关于开展松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作改革的指导意见》、沪民老工发〔2015〕4号《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就甲方购买乙方中标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以下称服务项目)
项目描述:本服务项目旨在九亭镇范围内,为符合条件的54名老人(最终以实际服务人数为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包括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服务。
实施期间: 2023年 1 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项目经费及拨付方式
1、本项目经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
按月度支付,每月支付实际月度款的90%,其余价款在项目评估完成后,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支付;
2、其他经费
如街镇有项目涉及的其他配套的资金,按照实际情况补充内容。
三、项目运作要求
1、乙方应当依照甲方项目需求书的要求和内容、乙方的投标文件、以及评标委员会评审意见等开展项目运作,履行承诺,诚实守信,保证质量。
2、乙方应当吸纳原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继续从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并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规范用工。
3、乙方应当确保对现有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服务的延续性。
4、乙方应当对项目运作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如服务对象风险、服务人员风险等等)。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项目经费,并为乙方实施服务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
    2.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审查权,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项目结束后进行验收。
    3.拥有本项目相关的文件、照片、视频等资料以及课件、手册、案例集等产出的无偿使用权。
    4.在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时,可以会同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终止、减少或者追回项目经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服务项目,并有权获得项目经费;未经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项目。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开展自我检查评估,并按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2023 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见附件四)、《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业务活动表》(见附件五)、《2023年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月度人员变动汇总表 》(见附件六)以及终期自查报告。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接受甲方和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对服务项目的监管,并自觉接受各级财政、审计和民政等部门的检查,提供相关的资料。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向甲方和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提出。
2.本合同内容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均需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报送上海松江区民政局核准后方可生效。
    六、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以下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附件一:《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
附件二:《项目周期内预算表》
附件三:《项目周期内预算表》填表说明
附件四:《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成情况月报表》
附件五:《2023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业务活动表》  
附件六:《2023年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月度人员变动汇总表 》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上海市松江区民政局备案一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ZC-10-23007)2023年九亭镇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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