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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关于调整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通知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
关于调整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防止重点监控药品过度使用,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现根据《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办法》,重新调整重点监控药品目录,请各科室参照《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办法》,加强该类药品的使用管理。
 
 
三明市第二医院
  2024年5月13日
 
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序号
药品名称
1
奥美拉唑
2
艾司奥美拉唑
3
兰索拉唑
4
泮托拉唑
5
雷贝拉唑
6
人血白蛋白
7
复方氨基酸
8
头孢他啶
9
头孢噻肟
10
头孢哌酮舒巴坦
11
哌拉西林他唑巴坦
12
美罗培南
13
左氧氟沙星
14
布地奈德混悬液
15
倍他司汀片
16
吡拉西坦片
17
罂粟碱
18
盐酸达克罗宁胶浆
19
丁苯酞软胶囊
20
人干扰素ɑ-2b阴道泡腾片
21
复方丹参滴丸
22
麝香通心滴丸
23
甲磺酸多拉司琼注射液
24
亮丙瑞林缓释微球
25
丹参酮ⅡA磺酸钠注射液
26
依达拉奉右莰醇注射用浓溶液
27
丁苯酞氯化钠注射液
28
利伐沙班片
29
西格列汀片
30
沙格列汀片
31
双环醇片
32
艾瑞昔布片
33
贝尼地平片
34
开喉剑喷雾剂

 
附: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
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防止重点监控药品过度使用,建立统一、规范的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合理使用管理机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的制订
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医保管理部门发布医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结合医院实际,制订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二、重点监控药品目录管理
由处方点评工作小组人员承担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⒈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目录;
⒉对重点监控药品临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⒊向临床科室反馈重点监控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⒋定期公布重点监控药品的使用情况;  
⒌根据检查结果提出对科室及个人提出处罚意见。
 三、重点监控药品合理使用的基本原则
(一)重点监控药品给药前,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结合患者病情和相关检验、检查指标制订合理的用药方案;在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注意不良反应,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进行必要检验、影像、药学等监测,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
(二)在应用重点监控药品时,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用法用量及疗程等,原则上不允许出现超说明书用药情况,若临床医生有充分循证依据(指南)支持某一药品可超说明书用药,按《超药品说明书使用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三)临床医生在应用重点监控药品时应充分考虑药物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价位的就不用高价位的,用最经济的药物达到预期的治疗目的。
四、重点监控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办法
对门诊住院处方医嘱点评不适宜率>10%,应发布预警。对连续三个月进入消耗金额前10位,用药不适宜率超过10%的药物,医院停止使用,且年度内不得恢复使用。
五、重点监控药品专项检查方法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对进入本院药品消耗金额排名进入前二十名的重点监控药品进行专项点评,点评工作每季不少于一次,对进入用药金额前10品种,应每月点评,点评抽取每种药不少于30份住院电子病历、不少于50张门急诊电子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和评价,并形成报告上报合理用药监控评价工作组。若连续3次点评均未发现明显不合理用药,可适当延长点评间隔。
六、奖惩措施
参照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永安总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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