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华水岸花园货量区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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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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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招标项目名称 | 汇华水岸花园货量区园林绿化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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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汇华水岸花园货量区园林绿化工程 |
合同名称 | 汇华水岸花园货量区园林绿化工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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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 珠海汇华置地投资有限公司 | 中标人名称 | 珠海汇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合同期限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2-08-19 00:00:00 | |
合同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90000 |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工程内容:本工程主要为货量区园林景观工程,包括园林绿化工程、园建工程、景观电气工程、标识标牌、架空层铺装、海绵工程及验收等。(具体施工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浪白西路南侧、南港三街东侧、礼传路北侧,总用地面积为46447.99㎡,总建筑面积147315.98㎡,容积率2.19,绿地率35%。项目主要包括15个单体建筑,分别为10栋住宅建筑(高度为11-25层)、1栋商业(3层)、1座垃圾房、1个门卫及1座配电房,本工程设置一层地下车库。以上数据以政府相关部门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本工程项目概述说明如有与设计图纸不符之处以设计图纸为准)。 4、工期:本工程总工期120日历天。 5、本合同不含税价暂定总价(小写)¥14130789.17元,大写:壹仟肆佰壹拾叁万零柒佰捌拾玖元壹角柒分,增值税税率为9%,增值税税额(小写)¥1271771.02元,大写:壹佰贰拾柒万壹仟柒佰柒拾壹元零贰分,含税暂定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肆拾万贰仟伍佰陆拾圆壹角玖分小写):¥15,402,560.19元。以下涉及合同价款处无特别约定的均为含税价。本合同约定价格基础为不含税价,不含税价不因国家税率变化而变化,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税率及含税总价作相应调整,适用税率以开具发票时间的法定税率为准。 6、进度款: A.每月25日报送进度款申请。 B.月进度款按照完成清单工作量的80%支付,施工措施费按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比例的80%支付。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进度款申请资料,月进度款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包人确认审核后按月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包括补充协议暂定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0%。 C.乙方应在本工程初步竣工验收合格(以甲方确认的《工程初步验收表》为准)后30个日历天内,按项目所在地市质检部门和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提交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所需的完整资料,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配合土建总承包方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馆出具的档案归档证明和甲方确认的《工程备案验收表》为准)后,经乙方按进度款支付程序申请,甲方支付全部已确认进度款(已实际完成产值,不含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90%给乙方(扣除甲方根据合同确定的应扣款项)。 7、保修金:结算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起计之日起满【1】年后,经乙方申请,甲方于3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退还保修金(未尽保修责任或需扣除其他费用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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