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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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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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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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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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ggzyzx.jl.gov.cn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磋商评审办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3603号)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处
2023年11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人须知
1.参考法律:本次招标参考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长春中医药大学,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磋商评审办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与采购方沟通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组成部分。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响应文件构成: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8.2 投标人应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
9.4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9.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10. 磋商报价
10.1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投标人应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合同指定地点供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1. 磋商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11.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磋商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1.5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2. 磋商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2.2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同意)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3.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4.4从磋商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 投标
15.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 份,磋商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及WORD文档,存入U盘中)(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磋商一览表》,按照对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5.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6. 竞争性磋商
16.1磋商小组
1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l)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6.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3 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 合同授予
1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成交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人。
17.3 履约、支付担保
17.3.1 具体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17.4 签订合同
1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进入到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3)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9.纪律和监督
1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争性磋商工作。
1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竞争性磋商。
1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晴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磋商评审办法
(一)初步评审表
注:(1)“√”为合格,“×”为不合格。
此表中有一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初审不合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详细评审。(3)如不合格在表下面注明不合格原因。
最后报价表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
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磋商要求,现场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详细评审表
1.磋商评审办法
1.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1.2最后报价
1.2.1初步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情形
1.2.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1.3详细评审
1.3.1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3.3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给予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4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6以上1.3.3、1.3.4、1.3.5条款不得同时适用。
1.3.7节能产品价格扣除:
(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2)价格扣除的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
1.3.8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2)价格扣除的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
1.3.9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1.3.7、1.3.8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1.3.10磋商小组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报价为评标价。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在竞争性磋商评审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需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经以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名称)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货 物
名称
品牌型号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4. 付款方式 :
4.1 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 ],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 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 需方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 元。需方承诺在 年 月前支付。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
5.履约保证金
5.1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期后,扣除成交人承担缺陷责任费用后,无息返还。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履约保证金到期后,扣除成交人承担缺陷责任费用后,无息返还。
6.合同补充条款:
7.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8.1 本合同书;
8.2 成交通知书;
8.3 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8.4 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8.5 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8.6 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8.7 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需双方各执______份。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知识图谱建设技术要求
1.课程知识图谱成果展示平台
为更好地推进课程素质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基于知识图谱的知识新体系。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课程的教学认知目标和教学资源,重新梳理课程包含的知识点,构建知识点之间的相互关联,并用更清晰明了、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课程知识图谱建设成果,便于学生了解和掌握,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探索更为高效的自主学习辅导方式和更为合理 的评价体系,推动数字化教育的AI化并帮助学校提升教学质量。
1.1课程知识图谱成果管理
1)支持图谱内容发布管理:通过图谱发布设置,可将图谱分享给平台管理员、本校学生、指定学校用户、指定用户、完全公开等多种方式,预览知识图谱建设成果。
2)支持设置图谱编辑权限管理:通过平台图谱权限管理模块,可添加对应协作管理员,参与日常的图谱建设。
3)支持图谱成果汇总展示:支持平台课程图谱全公开,为全校平台用户展示本校已建设的课程图谱概况,并通过后台发布设置,指定对应的用户/用户群浏览知识图谱详情内容。
★4)支持与在线精品课程融合应用:支持与在线精品课程平台打通,与在线课程交叉融合,助力学校一流课程评审,提供课程评审界面截图。
1.2课程知识图谱成果主页
1)支持生成课程图谱成果基础信息:支持展示已经建设完成的课程知识图谱基础信息,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三级分类详情、建课学校信息、课程负责人、介绍视频、课程简介与本门课程知识图谱建设成果基础概况数据,其中基础概况数据包含能力建设成果、问题建设成果、知识点建设成果与教学资源建设成果,成果数据会根据建设内容实施更新。
2)支持生成图谱课程概述成果:平台支持用户通过导入的形式将本门课程知识图谱中的课程概述成果一键导入,导入内容包含文字、图片、URL等。
3)支持个性化内容导入:支持生成专属于本门课程图谱概况的个性化项目类别。并且系统可根据导入数据,自动分析汇总本门课程的学时数据。
★4)支持选择多种图谱框架类型:支持多种图谱框架类型,包括:知识型图谱、问题型图谱、综合型图谱、技能型图谱等,帮助学校更好的建设各个类型的课程图谱。提供各图谱建设界面截图。
5)支持建设课程框架成果:支持展示本课程知识图谱中的课程框架内容,包含课程框架名称、课程框架描述、子主题详情内容,帮助用户更好的了解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框架。
6)支持建设课程地图成果:系统可通过一键导入的形式完成课程地图的建设,多次导入可累计增加课程地图内容。建设内容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主题、课程子主题、课程知识点、知识点内容与描述,其中知识点内容包含重点、难点、考点、概述、案例、训练/实操、总结、练习、问题(引例)、项目/任务/步骤与思政点内容。系统可根据实际建设层级,生成对应的建设成果,实现学校的建设地图成果全公开。
7)支持课程地图快捷操作:系统支持提供快捷操作工具帮助用户建设与预览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课程地图,快捷操作工具包含:全屏观看、展开/缩起节点、定位到课程、放大与缩小等。
8)支持统计图谱内的资源建设成果:支持统计本门课程知识图谱内建设的全部教学资源,资源统计内容包含:资源总数、视频资源总数、视频总时长、教材总字数、题目总字数等。
9)支持搜索待建设的知识点:系统支持通过搜索的形式,找到对应的知识点,并对知识点进行内容建设。提供搜索界面截图。
10)支持建设主题内容详情:系统会根据主题/知识点下的全部知识点内容进行汇总,获取当前主题下全部的资源数量,包含:视频、教材、题目与外部资源,并支持对主题/知识点添加新的教学资源,补充知识图谱建设内容。
11)支持建设课程知识图谱关系字典:支持生成专属于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关系字典标准,关系字典标准大类类型有:包含、顺序与相关内容。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修改/添加关系内容,其中可修改的内容包含含义、实例与解释,通过关系详情建设,生成专属于本门课程的关系字典。
12)支持通过知识地图生成知识图谱:支持系统通过一键导入的形式,将已经建设好的知识地图放置到知识图谱中,并通过知识关系连接多个知识点,形成网状图谱内容。
13)支持通过快照展示知识图谱最佳状态:支持系统通过快照功能,一键生成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最佳展示视角,并将生成的快照图片放置在知识图谱详情中进行对外展示。
14)支持通过类别筛选观看本课程的知识图谱内容:系统提供多种工具便于用户预览课程知识图谱详情。可通过课程主题的分类筛选课程内的知识点,也可通过知识分类,搜索课程中的事实性知识点、概念性知识点、程序性知识点与元知知识点等。同时也可通过重点、难点、考点等方式对知识点进行筛选。支持通过知识关系筛选知识点内容。知识点筛选时,可同时选择多种类型内容。
15)系统支持建设知识点分类:系统可根据用户需要,在知识点编辑过程中建设知识点分类,建设完成后,可通过分类对已经编辑过的知识点进行筛选与预览。
16)支持预览知识点详情:系统支持点击某个知识点后,观看知识点画像详情。内容包含知识点与相邻知识点的路径关系、知识点简介、知识点内容、知识点素材等多种内容。
17)支持生成问题图谱概况:基于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基于“全局层问题——概念层问题——方法层问题”的三层问题模型。
18)支持建设问题体系关系:支持通过问题间的逻辑关系,将三层问题模型相关联,形成课程问题体系,提供问题图谱界面截图。
19)支持生成问题画像:通过建设完整的问题内容形成课程内的问题画像,问题画像包含问题描述、问题标签、相关知识点,关联问题等内容
20)支持生成能力体系概况:基于课程知识图谱与专业培养方案等专业要求,建设基于学习能力相关等能力体系。提供能力图谱界面截图。
21)支持建设能力体系关联:通过建设能力体系,将课程内的知识体系、问题体系相关联。
22)支持能力体系画像:通过建设完整的能力体系,形成课程能力画像,能力画像包含能力名称、能力详情、关联问题、关联主题、关联知识点等。
2.课程知识图谱构建平台
项目主要目标是围绕学校内的核心课程构建课程的知识图谱,为后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高等教育的核心在于学生学科思维能力的培养,除了帮助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理论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等的学科思维能力。其建设主要包括如下三个维度。
2.1课程知识图谱建设体系
1)支持构建学科知识图谱问题体系层:包含学科下经典的高价值问题,问题体系需要包括疑难全局层问题、问题层问题和方法层问题所构成的问题体系,单个问题需要支持查看问题的详情、解答和具体的知识点画像,问题是知识内容与能力培养之间的“桥梁”;
2)支持构建学科知识图谱基础知识层:包含课程下全部知识点、知识点之间的关联关系和知识点所属的内容领域等,知识点学习需要与问题、能力相衔接;
3)支持构建学科知识图谱教学资源层:需要包含每个知识点完整的知识点内容画像、知识点基本信息、知识点属性介绍及相关的结构化教学资源等;
2.2知识图谱创建
1)支持多种图谱类型:支持按照实际需要创建课程类型的知识图谱,以用于不同教学场景;
2)支持树状、网状图谱类型:支持创建侧重知识结构的树状知识图谱和侧重知识关系的网状知识图谱,支持根据实际需要创建不同类型的知识图谱;
3)支持文件导入知识图谱:支持本地导入xmind格式的思维导图文件,自动读取文件数据,生成课程知识图谱,导入的模板内容需要包含课程名称、教学主题、教学子主题、知识点、知识点类型等内容;
2.3内容资源包管理
★1)支持知识图谱云资源包:平台需要提供构建图谱的云资源包,总体不少于100门已有的同学科大类的慕课课程视频资源、相关电子教材资源、基于电子教材自动生成的概念集等,作为知识图谱构建的核心原始语料,提供截图证明。
2)支持添加知识图谱资源包:支持教师在构建知识图谱时通过搜索添加知识图谱相关资源,构建当前知识图谱的个性化资源包,为教师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图谱提供资源支撑;
3)支持推荐可用资源:支持对教师搜索的资源内容,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推荐用户可能会需要的相关资源片段,推荐准确率到达80%;
4)支持知识图谱资源包管理:支持手动增加或删除当前知识图谱的资源包内容;
2.4知识图谱模型建设
1)支持快速建立知识图谱节点:支持从知识图谱资源包选择具体的内容片段快速建立知识点,自动生成知识点名称,比如从资源包选择已有多门MOOC的章节名称、多本电子书本的目录片段和书本内结构化自动识别的概念集片段等自动创建知识点。
2)支持自定义创建图谱知识点:支持在已有的网状知识图谱画布上任意位置,手动创建空白知识点;
3)支持自定义图谱节点样式:支持用户修改网状图谱节点的名称、颜色(需要提供颜色的色盘)、形状(包括圆形、圆角矩形、菱形);
4)支持连接图谱节点关系线:支持网状图谱知识关系线的连接,用户可以自定义设定知识关系或选择系统推荐的知识关系,知识点关系需要包含逻辑结构关系(含依赖、整部、属种、递进、互斥、共生等)和教学语义关系(含引言、案例、实操、总结等);
5)支持知识图谱创建自动保存:用户在画布进行操作后(如增加、修改、删除知识点或知识关系等),平台自动保存,用户也可对修改内容手动保存;
6)支持设置知识点基本信息:包括知识点名称、别名、英文名、知识点类型(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元认知知识、辅助性知识)难度、知识点简介、适用课程领域等;
7)支持设置知识点个人资源:支持为单个知识点本地上传视频教学资源,支持编辑已上传的视频资源名称,设置对应的主讲人信息;
8)支持知识点教学资源搜索:在为单个知识点添加教学资源时,可以通过关键字搜索已有的各类视频资源,搜索的结果需要包含资源的名称、来自课程名称、学校名称、教师、章节信息、视频时长、引用状态等;
9)支持知识点属性设置:支持利用知识关系自动为知识点生成知识点属性,包含知识点具体的属性分类、属性的详细介绍内容和对应的碎片化资源索引等,对于属性分类可拖动设置属性的排序、编辑单个属性点的具体信息;
10)支持展示知识点详情的编辑进度:在单个知识点编辑过程中支持可视化查看单个知识点的内容完整度百分比,方便用户把握知识图谱的资源编辑进度;
2.5知识图谱可视化与基础应用
1)支持学科知识图谱全局展示:支持学科、专业、课程类型的知识图谱的全局展示,包括知识图谱的名称、显示或隐藏知识图谱的详细简介内容。学科下不同领域的知识内容需要通过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展示;
2)支持学科知识图谱画布自定义大小:通过调节画布百分比,缩放图谱大小和比例,方便用户查看知识图谱;
3)支持学科知识图谱基础数据统计:自动统计并显示当前学科知识图谱累计建设的知识点数量、知识关系数量和学习资源数量等数据;
4)支持知识图谱缩略图导航:支持图谱的缩略图导航,可手动平移当前可视化区域在整个图谱内的位置,方便用户查看当前显示范围在整张图谱中的定位;
5)支持搜索或点击单个知识点:支持通过关键字搜索或点击单个知识点两种方式,快速定位知识点,并自动调整画布位置或比例,将知识点自动呈现至画布中央保证最佳展示视角,方便用户查看;
6)支持知识点详情展示:选中知识点时,展示知识点的基本信息(需要包含知识点别名、英文名、适用课程难度)、引用的教学视频和电子教材、本地上传的各种类型的资源,以及知识点属性文本介绍等相关内容;
7)支持单个知识点溯源:选中知识点时,展示知识点的溯源关系,可以查看与它有依赖关系和递进关系的知识点,有利于用户对知识脉络的梳理和把握;
8)支持查看单个知识点画像:选中知识点时,展示知识点的画像,可以查看与之相关的其他知识点,有利于用户由此及彼,对知识点进行衍生学习;
9)支持学科能力模型展示:将能力模型以学科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或课程教学目标等形式,展示不同类型图谱对学生能力方面的要求;
★10)支持学科知识图谱问题模型展示:建立基于“疑难问题——组合问题——基本问题”的三层问题模型,提供平台截图证明。
★11)支持问题与知识点关联:建立问题模型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与知识点间的关联,展示该问题的详细解答,理清为解决该问题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及其关系,培养用户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模式,提供截图证明
3. 教学运行平台
教学运行平台分为教师和学生两类用户。教师可观测学生的知识点学习进度以及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或学习掌握度较差的知识点。学生可基于知识图谱的新形态自主学习模式,学习各种类型的学习资料,利用知识图谱理清知识之间的关系,通过知识点练习提升对知识点的掌握度。
3.1教学数据观测
1)支持课程学生管理:支持导入学生名单,可查看导入失败学生名单,供老师联系学生及时注册认证智慧树用户。可移除导入错误的学生。
2)支持课程运行总体数据统计:可查看课程学习的学生数量、课程的人均学习进度、全部学生已学内容掌握度平均值等。
3)支持树状知识地图查看学生掌握度:基于课程图谱中构建的树状知识地图,查看每一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支持放大、缩小、全屏知识地图,支持展开收起树状知识节点,支持搜索知识地图中的知识点。
4)支持网状知识图谱查看学生掌握度:基于课程图谱中构建的网状知识图谱,查看每一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支持放大、缩小知识图谱,支持搜索知识图谱中的知识点。
5)支持查看学生学习详情:可查看课程内的每位学生的学习详情,包含学生加入课程的时间、课程内知识点的学习进度以及已学内容的掌握度。
6)支持查看知识点学习详情:可查看每个知识点的学生完成率以及近一周的提升情况,可查看每个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以及不同范围掌握度的学生分布情况。
7)支持查看学生个人分析报告:可查看学生的所有知识点学习的平均掌握度、资料总学习时长、总练习时长、总练习次数。可查看学生对每个知识点学习的掌握度以及班级的平均掌握度,用于比较学生在课程内的当前学习水平。可查看学生对每个知识点的资料学习时长、练习时长、练习次数。
8)课程推广服务:负责相应知识图谱课程的选课推广工作。课程建设需满足吉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共享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提供吉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加盖公章的《共享课程建设运行质量测试》证明文件。要求所建课程全部通过微信软文进行宣传,且至少90%推广到吉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平台
3.2 学生图谱学习
1)支持知识图谱学习:基于树状知识地图和网状知识图谱,可查看每一知识点的掌握度情况。支持查看网状知识图谱的任一知识节点(包含主题、知识点、属性等)的知识详情。知识详情包括知识节点的标签、别名、描述、视频资源、教材资源、网络资源、知识关系、知识点属性等内容。
2)支持知识点练习:支持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的自动判题和主观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等)的查看学习。
3)支持问题图谱学习:支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通过“全局层问题——概念层问题——方法层问题”三层问题模型结构,查看解决课程经典问题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4)支持能力图谱学习:可查看支撑课程能力目标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或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学生有目的的学习知识点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5)支持个人学习数据查看:可查看当前课程的学习进度以及已学内容的平均掌握度,学生可持续关注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部分首页。
格式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
根据你方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 ,按照你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合同履行期限承诺如下: 。
3.我方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人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人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地 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注: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货币单位: 元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响应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竞争性磋商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
3.“竞争性磋商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竞争性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竞争性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5、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
格式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技术力量等。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公司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_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七:其他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
5、企业业绩(如有)
6、优惠条件(如有)
7、服务承诺(如有)
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格式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响应文件其他地方写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采购人也认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最佳值的要求。投标人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九:磋商保证金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递交了 [项目名称、编号]的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 元作为磋商保证金。
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附:磋商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
4、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
5、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
6、没有填报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的,均视为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无偏离订立采购合同。
(一)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响应文件其他地方写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采购人也认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最佳值的要求。投标人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三)其他技术措施
(格式自拟)
文字描术:售后服务、实施培训计划、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情况、供货方案、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技术人员配备、应急预案的评价等。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
(格式自拟)
第七章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www.ggzyzx.jl.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6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ggzyzx.jl.gov.cn
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磋商评审办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3]-03603号)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3日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投标人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投标人”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3.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若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本条第2、3款要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处
2023年11月16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名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信息 |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3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项目编号:JLZJ-2023-1054 |
4 | 交货地点 | 在长春中医药大学指定地点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7 | 采购需求 | 长春中医药大学课程知识图谱建设 |
8 | 采购数量 | 1批 |
9 | 合同履行期限 | 合同订立时间开始,至90天结束 |
10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
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具备提供本次采购所需货物的能力。 3.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5.投标人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3 | 踏勘现场 | 不踏勘 |
14 | 预备会 | 不召开 |
15 | 答疑会 | 不召开 |
16 | 分包 | 不允许 |
17 | 偏离 | 不允许负偏离 |
18 | 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材料 | 无 |
19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20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元 户名: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8113601013200266716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长春幸福街支行 注:1.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应在开标前提交,以到帐为准。投标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开标前未按要求提交到账的,视为放弃投标,采购人将不接受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项目用途、项目编号以便核对查实。 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缴纳。为方便核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 3.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需按规定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在汇款单据上标明项目编号。并将保证金凭证发至540042666@qq.com邮箱,以便核查) |
21 | 近年财务的年份要求 | 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或银行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 |
22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2020年、2021年、2022年 |
23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2020年、2021年、2022年 |
24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5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
26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 1 份,副本2份,磋商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及WORD文档,存入U盘中) |
27 | 装订要求 | 每册采用 胶装 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28 | 封套上写明 |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磋商地址: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前不得开启 |
29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 地点: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四楼开标室 接收单位: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 |
30 | 开启、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3年11月28日09点00分 地点: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五楼评标室 |
31 |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 不退还 |
32 | 磋商程序 |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磋商顺序:按响应文件递交顺序进行。 |
33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共计3人组成 磋商专家确定方式:经济及技术方面专家从吉林省政务大厅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34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否,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家数为3家。 |
35 | 履约保证金 | 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期后,扣除成交人承担缺陷责任费用后,无息返还。 |
36 | 质保期 | 一年 |
37 | 误期赔偿金额 | 按合同约定 |
38 | 付款方式 | 按合同约定 |
39 | 预算金额 | 人民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
40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 |
41 | 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 |
42 | 答复投标人异议的截止时间 | 接到投标人提出异议之日起3日内 |
43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参考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规定计取,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
44 |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 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第四条关于“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实行审核管理”的规定,招标采购文件中凡未明确标明采购进口产品的,均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必须投标本国产品,投标进口产品的为无效投标。 在中国境内生产或组装的外国品牌产品须标明该产品在中国国内制造厂商名称。否则,按进口产品对待。 |
45 |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规定 | 45.1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最新发布执行的《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规定,《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凡包含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5.2《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包含计算机设备的,投标人必须投标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否则无效。 |
46 | 其他要求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磋商公告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不一致处,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
二、投标人须知
1.参考法律:本次招标参考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指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
2.2“采购人”指长春中医药大学,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
2.3“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2.5“投标人”指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竞争性磋商文件:
6.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磋商评审办法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附件
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任何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一次性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与采购方沟通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
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组成部分。
7.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8. 响应文件构成:
8.1响应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8.2 投标人应提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3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磋商保证金。
9. 响应文件的编制
9.1 投标语言: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
9.2 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3 响应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
9.4 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
9.5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10. 磋商报价
10.1投标人的磋商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磋商报价为废标。投标货币: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0.2投标人应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合同指定地点供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4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
11. 磋商保证金
11.1投标人应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磋商保证金。投标人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1.2磋商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
11.3磋商保证金是响应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磋商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1.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未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应当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1.5 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12. 磋商有效期:
1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12.2在特殊情况下,经采购人同意,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磋商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磋商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同意)要求修改响应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响应文件的其他内容。
13. 响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4.1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响应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14.3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4.4从磋商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5. 投标
15.1投标人应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密封,在信封上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响应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提交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4 份,磋商一览表1份及电子版U盘1份、(响应文件正本盖章、签字完毕后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及WORD文档,存入U盘中)(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5.3 投标人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磋商一览表》,按照对响应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5.4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响应文件。
16. 竞争性磋商
16.1磋商小组
1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1.2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l)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16.2磋商原则
磋商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6.3 竞争性磋商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17. 合同授予
1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外,采购人依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 成交通知
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结果将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成交人。
17.3 履约、支付担保
17.3.1 具体要求详见须知前附表。
17.4 签订合同
17.4.1 采购人和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7.4.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成交人退还磋商保证金;给成交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18.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招标: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2)经磋商小组评审后进入到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少于法定人数的;
(3)经磋商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19.纪律和监督
1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争性磋商工作。
1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磋商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竞争性磋商。
1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其他晴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程序正常进行。
1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磋商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2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磋商评审办法
(一)初步评审表
评审分类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 |
形 式 评 审 标 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 格 评 审 标 准 | 资格条件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信誉 |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 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无违法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2.7项规定 | ||
响 应 性 评 审 标 准 | 采购需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 ||
质保期 | 一年 |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规定 | ||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规定 | ||
磋商报价 | 不超过预算金额不低于合理成本价 | ||
评审结果(合格/不合格) |
注:(1)“√”为合格,“×”为不合格。
此表中有一项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投标人最低资格标准,初审不合格。初审不合格不能进入详细评审。(3)如不合格在表下面注明不合格原因。
最后报价表
最后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最后报价 | |
大写 | 小写(元) | |
| | |
备注:1、此表不需填写,不需放入响应文件格式内。
2、此表为通过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照磋商要求,现场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详细评审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 分) | 商务部分:3分 技术部分:59分 投标报价:30分 其他因素:8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
2.2.4(1) | 商务 评分 标准 | 业绩(3分) | 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3分,没有不得分。 |
2.2.4(2) | 技术 评分 标准 | 服务方案8分 | 方案全面到位、细致合理、重点突出、切实可行。 完全满足要求计8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质量保证方案8分 | 质量保证全面健全,措施细致合理详细可靠。 完全满足要求计8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质量保证措施方案8分 | 质量保证体系全面健全,措施细致合理详细可靠。 完全满足要求计8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技术人员配置方案6分 | 本项目实施拟派相关技术人员,配置优质合理。 完全满足要求计6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投标人优势分析6分 | 横向比较各投标人针对于本项目所提供的优势分析内容,内容丰富切实可行。 完全满足要求计6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验收方案6分 | 充分满足业主要求,验收优质。 完全满足要求计6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培训方案6分 | 充分满足业主需求,培训服务高效优质。 完全满足要求计6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售后服务方案5分 | 售后服务实施方案全面到位、细致合理、重点突出、切实可行,质量保证承诺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完全满足要求计5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安全保证措施方案6分 | 安全保证措施全面详细可靠。 完全满足要求计6分,缺漏项或不满足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 ||
2.2.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30分) | 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所有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的最低价作为评分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式计算:价格分=(评分基准价/评标价)×30。 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2.4 (4) | 其他服务 | 优惠条件(4分) | 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优惠条件,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服务承诺(4分) | 采购人可接受的实质性服务承诺,每项得2分,最高得4分。 |
1.磋商评审办法
1.1初步评审
磋商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1.2最后报价
1.2.1初步评审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按竞争性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情形
1.2.3已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人的磋商保证金。
1.3详细评审
1.3.1经竞争性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3.2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1.3.3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给予10%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3.4监狱企业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1.3.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3.6以上1.3.3、1.3.4、1.3.5条款不得同时适用。
1.3.7节能产品价格扣除:
(1)对于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节能产品也包含非节能产品的,只对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但不属于国家强制采购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2)价格扣除的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
1.3.8环境标志产品价格扣除:
(1)对于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对其响应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并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加排序。采购项目或者分包中既包含环境标志产品也包含非环境标志产品的,只对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按其在总报价中所占的比例给予价格扣除。
(2)价格扣除的依据: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认证证明,认证机构须在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名录内(详见《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文件)
1.3.9投标产品同时列入上述1.3.7、1.3.8清单的,将上述规定的价格扣除比例叠加后计算价格扣除。
1.3.10磋商小组将按上述原则调整投标报价,调整后的报价为评标价。
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再执行相关优惠政策。
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在竞争性磋商评审期间,投标人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响应文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
2.3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
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需求的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 经以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供方名称)为成交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1.合同标的:
货 物
名称
品牌型号
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3.1交货时间: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方式:
4. 付款方式 :
4.1 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发票抬头格式:需方单位名称[ ],国家有关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进口产品的报关文件(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 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4.3 需方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 元。需方承诺在 年 月前支付。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
5.履约保证金
5.1合同签订前,成交人需向采购人交付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到期后,扣除成交人承担缺陷责任费用后,无息返还。
5.2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
5.3履约保证金到期后,扣除成交人承担缺陷责任费用后,无息返还。
6.合同补充条款:
7.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8.1 本合同书;
8.2 成交通知书;
8.3 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
8.4 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
8.5 产品样本、样品(样机)、说明书、图纸等有关资料;
8.6 吉林省省级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单;
8.7 合同的其它附件。
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
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_____份,供需双方各执______份。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1.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需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供方:
(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签字日期: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开户银行:
帐户名称:
帐号
第五章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品目明细 | 基本规格要求 | 备注 |
知识图谱资源建设 | 知识图谱建设: (一)课程知识图谱成果展示平台 1)课程知识图谱成果管理 2)课程知识图谱成果主页 (二)课程知识图谱构建平台 1)课程知识图建设体系 2)知识图谱创建 3)内容资源包管理 4)知识图谱模型建设 5)知识图谱可视化与基础应用 (三)教学运行平台 1)教学数据观测 2)学生图谱学习 | 1门知识图谱,每学分知识点不少于20个,逻辑关系不少于40个。 |
数字资源建设(按照知识图谱构建需求建设视频资源也可由于后续课程教学资源) |
二、采购项目服务要求
(一)知识图谱建设技术要求
1.课程知识图谱成果展示平台
为更好地推进课程素质教育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基于知识图谱的知识新体系。在教学大纲的基础上,重新整合课程的教学认知目标和教学资源,重新梳理课程包含的知识点,构建知识点之间的相互关联,并用更清晰明了、可视化的方式展示课程知识图谱建设成果,便于学生了解和掌握,获得更好的学习效果;探索更为高效的自主学习辅导方式和更为合理 的评价体系,推动数字化教育的AI化并帮助学校提升教学质量。
1.1课程知识图谱成果管理
1)支持图谱内容发布管理:通过图谱发布设置,可将图谱分享给平台管理员、本校学生、指定学校用户、指定用户、完全公开等多种方式,预览知识图谱建设成果。
2)支持设置图谱编辑权限管理:通过平台图谱权限管理模块,可添加对应协作管理员,参与日常的图谱建设。
3)支持图谱成果汇总展示:支持平台课程图谱全公开,为全校平台用户展示本校已建设的课程图谱概况,并通过后台发布设置,指定对应的用户/用户群浏览知识图谱详情内容。
★4)支持与在线精品课程融合应用:支持与在线精品课程平台打通,与在线课程交叉融合,助力学校一流课程评审,提供课程评审界面截图。
1.2课程知识图谱成果主页
1)支持生成课程图谱成果基础信息:支持展示已经建设完成的课程知识图谱基础信息,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三级分类详情、建课学校信息、课程负责人、介绍视频、课程简介与本门课程知识图谱建设成果基础概况数据,其中基础概况数据包含能力建设成果、问题建设成果、知识点建设成果与教学资源建设成果,成果数据会根据建设内容实施更新。
2)支持生成图谱课程概述成果:平台支持用户通过导入的形式将本门课程知识图谱中的课程概述成果一键导入,导入内容包含文字、图片、URL等。
3)支持个性化内容导入:支持生成专属于本门课程图谱概况的个性化项目类别。并且系统可根据导入数据,自动分析汇总本门课程的学时数据。
★4)支持选择多种图谱框架类型:支持多种图谱框架类型,包括:知识型图谱、问题型图谱、综合型图谱、技能型图谱等,帮助学校更好的建设各个类型的课程图谱。提供各图谱建设界面截图。
5)支持建设课程框架成果:支持展示本课程知识图谱中的课程框架内容,包含课程框架名称、课程框架描述、子主题详情内容,帮助用户更好的了解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框架。
6)支持建设课程地图成果:系统可通过一键导入的形式完成课程地图的建设,多次导入可累计增加课程地图内容。建设内容包含:课程名称、课程主题、课程子主题、课程知识点、知识点内容与描述,其中知识点内容包含重点、难点、考点、概述、案例、训练/实操、总结、练习、问题(引例)、项目/任务/步骤与思政点内容。系统可根据实际建设层级,生成对应的建设成果,实现学校的建设地图成果全公开。
7)支持课程地图快捷操作:系统支持提供快捷操作工具帮助用户建设与预览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课程地图,快捷操作工具包含:全屏观看、展开/缩起节点、定位到课程、放大与缩小等。
8)支持统计图谱内的资源建设成果:支持统计本门课程知识图谱内建设的全部教学资源,资源统计内容包含:资源总数、视频资源总数、视频总时长、教材总字数、题目总字数等。
9)支持搜索待建设的知识点:系统支持通过搜索的形式,找到对应的知识点,并对知识点进行内容建设。提供搜索界面截图。
10)支持建设主题内容详情:系统会根据主题/知识点下的全部知识点内容进行汇总,获取当前主题下全部的资源数量,包含:视频、教材、题目与外部资源,并支持对主题/知识点添加新的教学资源,补充知识图谱建设内容。
11)支持建设课程知识图谱关系字典:支持生成专属于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关系字典标准,关系字典标准大类类型有:包含、顺序与相关内容。用户可根据自身需要修改/添加关系内容,其中可修改的内容包含含义、实例与解释,通过关系详情建设,生成专属于本门课程的关系字典。
12)支持通过知识地图生成知识图谱:支持系统通过一键导入的形式,将已经建设好的知识地图放置到知识图谱中,并通过知识关系连接多个知识点,形成网状图谱内容。
13)支持通过快照展示知识图谱最佳状态:支持系统通过快照功能,一键生成本门课程知识图谱的最佳展示视角,并将生成的快照图片放置在知识图谱详情中进行对外展示。
14)支持通过类别筛选观看本课程的知识图谱内容:系统提供多种工具便于用户预览课程知识图谱详情。可通过课程主题的分类筛选课程内的知识点,也可通过知识分类,搜索课程中的事实性知识点、概念性知识点、程序性知识点与元知知识点等。同时也可通过重点、难点、考点等方式对知识点进行筛选。支持通过知识关系筛选知识点内容。知识点筛选时,可同时选择多种类型内容。
15)系统支持建设知识点分类:系统可根据用户需要,在知识点编辑过程中建设知识点分类,建设完成后,可通过分类对已经编辑过的知识点进行筛选与预览。
16)支持预览知识点详情:系统支持点击某个知识点后,观看知识点画像详情。内容包含知识点与相邻知识点的路径关系、知识点简介、知识点内容、知识点素材等多种内容。
17)支持生成问题图谱概况:基于课程知识图谱,建设基于“全局层问题——概念层问题——方法层问题”的三层问题模型。
18)支持建设问题体系关系:支持通过问题间的逻辑关系,将三层问题模型相关联,形成课程问题体系,提供问题图谱界面截图。
19)支持生成问题画像:通过建设完整的问题内容形成课程内的问题画像,问题画像包含问题描述、问题标签、相关知识点,关联问题等内容
20)支持生成能力体系概况:基于课程知识图谱与专业培养方案等专业要求,建设基于学习能力相关等能力体系。提供能力图谱界面截图。
21)支持建设能力体系关联:通过建设能力体系,将课程内的知识体系、问题体系相关联。
22)支持能力体系画像:通过建设完整的能力体系,形成课程能力画像,能力画像包含能力名称、能力详情、关联问题、关联主题、关联知识点等。
2.课程知识图谱构建平台
项目主要目标是围绕学校内的核心课程构建课程的知识图谱,为后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基础支撑。高等教育的核心在于学生学科思维能力的培养,除了帮助学生掌握学科基础理论知识,还要培养学生利用知识解决问题等的学科思维能力。其建设主要包括如下三个维度。
2.1课程知识图谱建设体系
1)支持构建学科知识图谱问题体系层:包含学科下经典的高价值问题,问题体系需要包括疑难全局层问题、问题层问题和方法层问题所构成的问题体系,单个问题需要支持查看问题的详情、解答和具体的知识点画像,问题是知识内容与能力培养之间的“桥梁”;
2)支持构建学科知识图谱基础知识层:包含课程下全部知识点、知识点之间的关联关系和知识点所属的内容领域等,知识点学习需要与问题、能力相衔接;
3)支持构建学科知识图谱教学资源层:需要包含每个知识点完整的知识点内容画像、知识点基本信息、知识点属性介绍及相关的结构化教学资源等;
2.2知识图谱创建
1)支持多种图谱类型:支持按照实际需要创建课程类型的知识图谱,以用于不同教学场景;
2)支持树状、网状图谱类型:支持创建侧重知识结构的树状知识图谱和侧重知识关系的网状知识图谱,支持根据实际需要创建不同类型的知识图谱;
3)支持文件导入知识图谱:支持本地导入xmind格式的思维导图文件,自动读取文件数据,生成课程知识图谱,导入的模板内容需要包含课程名称、教学主题、教学子主题、知识点、知识点类型等内容;
2.3内容资源包管理
★1)支持知识图谱云资源包:平台需要提供构建图谱的云资源包,总体不少于100门已有的同学科大类的慕课课程视频资源、相关电子教材资源、基于电子教材自动生成的概念集等,作为知识图谱构建的核心原始语料,提供截图证明。
2)支持添加知识图谱资源包:支持教师在构建知识图谱时通过搜索添加知识图谱相关资源,构建当前知识图谱的个性化资源包,为教师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图谱提供资源支撑;
3)支持推荐可用资源:支持对教师搜索的资源内容,通过人工智能技术,推荐用户可能会需要的相关资源片段,推荐准确率到达80%;
4)支持知识图谱资源包管理:支持手动增加或删除当前知识图谱的资源包内容;
2.4知识图谱模型建设
1)支持快速建立知识图谱节点:支持从知识图谱资源包选择具体的内容片段快速建立知识点,自动生成知识点名称,比如从资源包选择已有多门MOOC的章节名称、多本电子书本的目录片段和书本内结构化自动识别的概念集片段等自动创建知识点。
2)支持自定义创建图谱知识点:支持在已有的网状知识图谱画布上任意位置,手动创建空白知识点;
3)支持自定义图谱节点样式:支持用户修改网状图谱节点的名称、颜色(需要提供颜色的色盘)、形状(包括圆形、圆角矩形、菱形);
4)支持连接图谱节点关系线:支持网状图谱知识关系线的连接,用户可以自定义设定知识关系或选择系统推荐的知识关系,知识点关系需要包含逻辑结构关系(含依赖、整部、属种、递进、互斥、共生等)和教学语义关系(含引言、案例、实操、总结等);
5)支持知识图谱创建自动保存:用户在画布进行操作后(如增加、修改、删除知识点或知识关系等),平台自动保存,用户也可对修改内容手动保存;
6)支持设置知识点基本信息:包括知识点名称、别名、英文名、知识点类型(事实性知识、概念性知识、程序性知识、元认知知识、辅助性知识)难度、知识点简介、适用课程领域等;
7)支持设置知识点个人资源:支持为单个知识点本地上传视频教学资源,支持编辑已上传的视频资源名称,设置对应的主讲人信息;
8)支持知识点教学资源搜索:在为单个知识点添加教学资源时,可以通过关键字搜索已有的各类视频资源,搜索的结果需要包含资源的名称、来自课程名称、学校名称、教师、章节信息、视频时长、引用状态等;
9)支持知识点属性设置:支持利用知识关系自动为知识点生成知识点属性,包含知识点具体的属性分类、属性的详细介绍内容和对应的碎片化资源索引等,对于属性分类可拖动设置属性的排序、编辑单个属性点的具体信息;
10)支持展示知识点详情的编辑进度:在单个知识点编辑过程中支持可视化查看单个知识点的内容完整度百分比,方便用户把握知识图谱的资源编辑进度;
2.5知识图谱可视化与基础应用
1)支持学科知识图谱全局展示:支持学科、专业、课程类型的知识图谱的全局展示,包括知识图谱的名称、显示或隐藏知识图谱的详细简介内容。学科下不同领域的知识内容需要通过不同的颜色进行区分展示;
2)支持学科知识图谱画布自定义大小:通过调节画布百分比,缩放图谱大小和比例,方便用户查看知识图谱;
3)支持学科知识图谱基础数据统计:自动统计并显示当前学科知识图谱累计建设的知识点数量、知识关系数量和学习资源数量等数据;
4)支持知识图谱缩略图导航:支持图谱的缩略图导航,可手动平移当前可视化区域在整个图谱内的位置,方便用户查看当前显示范围在整张图谱中的定位;
5)支持搜索或点击单个知识点:支持通过关键字搜索或点击单个知识点两种方式,快速定位知识点,并自动调整画布位置或比例,将知识点自动呈现至画布中央保证最佳展示视角,方便用户查看;
6)支持知识点详情展示:选中知识点时,展示知识点的基本信息(需要包含知识点别名、英文名、适用课程难度)、引用的教学视频和电子教材、本地上传的各种类型的资源,以及知识点属性文本介绍等相关内容;
7)支持单个知识点溯源:选中知识点时,展示知识点的溯源关系,可以查看与它有依赖关系和递进关系的知识点,有利于用户对知识脉络的梳理和把握;
8)支持查看单个知识点画像:选中知识点时,展示知识点的画像,可以查看与之相关的其他知识点,有利于用户由此及彼,对知识点进行衍生学习;
9)支持学科能力模型展示:将能力模型以学科培养目标、专业毕业要求或课程教学目标等形式,展示不同类型图谱对学生能力方面的要求;
★10)支持学科知识图谱问题模型展示:建立基于“疑难问题——组合问题——基本问题”的三层问题模型,提供平台截图证明。
★11)支持问题与知识点关联:建立问题模型中的某一具体问题与知识点间的关联,展示该问题的详细解答,理清为解决该问题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及其关系,培养用户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模式,提供截图证明
3. 教学运行平台
教学运行平台分为教师和学生两类用户。教师可观测学生的知识点学习进度以及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学生或学习掌握度较差的知识点。学生可基于知识图谱的新形态自主学习模式,学习各种类型的学习资料,利用知识图谱理清知识之间的关系,通过知识点练习提升对知识点的掌握度。
3.1教学数据观测
1)支持课程学生管理:支持导入学生名单,可查看导入失败学生名单,供老师联系学生及时注册认证智慧树用户。可移除导入错误的学生。
2)支持课程运行总体数据统计:可查看课程学习的学生数量、课程的人均学习进度、全部学生已学内容掌握度平均值等。
3)支持树状知识地图查看学生掌握度:基于课程图谱中构建的树状知识地图,查看每一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支持放大、缩小、全屏知识地图,支持展开收起树状知识节点,支持搜索知识地图中的知识点。
4)支持网状知识图谱查看学生掌握度:基于课程图谱中构建的网状知识图谱,查看每一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支持放大、缩小知识图谱,支持搜索知识图谱中的知识点。
5)支持查看学生学习详情:可查看课程内的每位学生的学习详情,包含学生加入课程的时间、课程内知识点的学习进度以及已学内容的掌握度。
6)支持查看知识点学习详情:可查看每个知识点的学生完成率以及近一周的提升情况,可查看每个知识点的平均掌握度以及不同范围掌握度的学生分布情况。
7)支持查看学生个人分析报告:可查看学生的所有知识点学习的平均掌握度、资料总学习时长、总练习时长、总练习次数。可查看学生对每个知识点学习的掌握度以及班级的平均掌握度,用于比较学生在课程内的当前学习水平。可查看学生对每个知识点的资料学习时长、练习时长、练习次数。
8)课程推广服务:负责相应知识图谱课程的选课推广工作。课程建设需满足吉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共享课程建设质量标准及管理办法》要求,必须提供吉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加盖公章的《共享课程建设运行质量测试》证明文件。要求所建课程全部通过微信软文进行宣传,且至少90%推广到吉林省高校课程共享联盟平台
3.2 学生图谱学习
1)支持知识图谱学习:基于树状知识地图和网状知识图谱,可查看每一知识点的掌握度情况。支持查看网状知识图谱的任一知识节点(包含主题、知识点、属性等)的知识详情。知识详情包括知识节点的标签、别名、描述、视频资源、教材资源、网络资源、知识关系、知识点属性等内容。
2)支持知识点练习:支持客观题(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的自动判题和主观题(问答题、名词解释题等)的查看学习。
3)支持问题图谱学习:支持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通过“全局层问题——概念层问题——方法层问题”三层问题模型结构,查看解决课程经典问题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
4)支持能力图谱学习:可查看支撑课程能力目标所需要掌握的知识点或需要解决的问题,帮助学生有目的的学习知识点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5)支持个人学习数据查看:可查看当前课程的学习进度以及已学内容的平均掌握度,学生可持续关注自己的学习进度和学习效果。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投标人应提交的商务文件清单: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 页码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 | ||
响应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资格条件 | 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信誉 | 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 ||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 提供缴费证明原件,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
无违法记录 |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关于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网上查询截图)。 |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标书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原件。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2.7项规定 | ||
采购需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合同履行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项目 |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现行业质量验收标准 | ||
质保期 | 一年 | ||
磋商有效期 | 90天 | ||
磋商保证金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规定 | ||
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规定 | ||
磋商报价 | 不超过预算金额不低于合理成本价 |
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商务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商务文件目录,并编排在商务部分首页。
格式一、投标函
(采购人名称) :
根据你方 (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 代表我方 (投标人的名称) ,按照你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合同履行期限承诺如下: 。
3.我方人民币 元的磋商保证金与本响应文件同时提交。
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
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6.我们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
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
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
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
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人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人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地 址:
电话、传真或电传:
邮政编码:
注: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二、磋商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磋商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货币单位: 元
序号 | 投标内容 | 投标总报价 | 是否提交磋商保证金 | 合同履行期限 | 质保期 |
1 | | | | | |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响应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2、如果给予价格折扣,必须在“竞争性磋商一览表”中填报,否则,不作为评标依据。
3.“竞争性磋商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竞争性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响应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竞争性磋商一览表”的内容为准。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5、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
格式三、投标人基本情况
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技术力量等。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产品、生产场所、工艺流程等。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致 (采购人名称) :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和你公司发布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竞争性磋商文件》( 号)的规定,我公司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地点为 ,公司全称为 ,法定代表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公司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公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之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我公司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未受到任何地方政府采购部门作出的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我公司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
我公司已经按照你公司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所要求提交的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全部文件材料,并保证随时按照你公司的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注册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公司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被授权人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_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以及合同的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等全权负责,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和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
注:请投标人注意: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
格式七:其他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 提供信誉良好承诺书及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4、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投标无效。
5、企业业绩(如有)
6、优惠条件(如有)
7、服务承诺(如有)
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格式八、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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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响应文件其他地方写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采购人也认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最佳值的要求。投标人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九:磋商保证金
致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递交了 [项目名称、编号]的响应文件。并附有人民币 元作为磋商保证金。
我方同意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
附:磋商保证金递交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格式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二部分 技术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的技术文件清单:
序号 | 技术文件名称及要求 | 是否已按要求提交 | 文件 页码 |
1 | 投标报价明细表 | | |
2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 |
3 | 其他技术措施 | | |
4 |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 | | |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技术文件清单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投标人也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
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技术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投标人应按本格式编制技术文件目录,并编排在技术文件部分首页。
4、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各种费用均应包含在总报价中,数量单位须写明台(套)。如果提供价格折扣应明确标明。
5、所有投标货物均应标明品牌型号、详细功能配置、主要技术参数、功能配置及技术指标偏离情况、原产地及制造厂商等。
6、没有填报功能配置和技术参数偏离情况的,均视为完全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中标后按照无偏离订立采购合同。
(一) 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条款 | 响应文件的技术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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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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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若未在“偏离表”中列出,即使在响应文件其他地方写明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所不同,采购人也认同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最佳值的要求。投标人成交后如据此提出疑义,不履行签订合同等下一步工作,采购人有权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 期:
(三)其他技术措施
(格式自拟)
文字描术:售后服务、实施培训计划、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情况、供货方案、
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技术人员配备、应急预案的评价等。
(四) 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技术文件材料
(格式自拟)
第七章 附件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中医药大学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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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环城路与千朋路交汇长春商会大厦1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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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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