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颗粒活性炭滤料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基本信息
省份 | 江苏 | 城市 | 淮安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颗粒活性炭滤料采购安装 | |
采购单位 | 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颗粒活性炭滤料采购安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颗粒活性炭滤料采购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颗粒活性炭滤料供货及安装(含颗粒活性炭的供货、运输、装卸、现场储存、第三方检测、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
2.2交货地点:洪泽区高良涧镇清涧村北侧、宁淮高速东侧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18个月
2.8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420万元(其中颗粒活性炭滤料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M3,招标工程量为700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以是其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为中文,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3.5所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为同一家制造商。如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则其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二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6颗粒活性炭滤料制造商(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的供货业绩(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依据为:采购(及安装)合同、对应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供货发票,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以采购(及安装)合同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须明示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
3.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认证窗口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10月 31 日至 2024 年11月 11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12 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巢湖路3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905231663(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2024年10月 31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涧污水处理厂达标提质综合改造项目--颗粒活性炭滤料采购安装(项目名称)已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颗粒活性炭滤料供货及安装(含颗粒活性炭的供货、运输、装卸、现场储存、第三方检测、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工作)。
2.2交货地点:洪泽区高良涧镇清涧村北侧、宁淮高速东侧
2.3交付使用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要求:合格
2.7质保期:18个月
2.8投标总报价的最高限价:420万元(其中颗粒活性炭滤料全费用综合单价的最高投标限价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M3,招标工程量为700M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以是其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为中文,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3.5所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为同一家制造商。如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则其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二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3.6颗粒活性炭滤料制造商(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7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的供货业绩(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依据为:采购(及安装)合同、对应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供货发票,两种资料缺一不可。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以采购(及安装)合同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须明示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
3.8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投标申请人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登记,CA 证书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二楼大厅 CA认证窗口办理,《CA认证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中CA认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分别为:CFCA认证联系人:孙丹丹,电话:18994570775;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投标单位异地CA证书激活具体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电子招投标CA锁自动激活的通知》。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系统问题或操作问题,可咨询新点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517-80996058、18962289236。招标投标制作软件问题咨询电话:4009280095。使用广联达软件请与董倩 15380802178 联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10月 31 日至 2024 年11月 11 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4.3投标人须缴纳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手续费5元。
5.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12 日9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
5.3开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一楼不见面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政府大楼附楼东侧(幸福大道西侧、人和路南侧))。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工程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 |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1.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为中文,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2.所有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为同一家制造商。如制造商参与投标的,则其代理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如出现一家制造商同时对二家或以上代理商授权,资格审查时均视为不符合资格审查要求。 | 如非制造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提供专项授权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颗粒活性炭滤料(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制造商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的供货业绩(合同总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 1、依据为:采购(及安装)合同、对应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供货发票,两种资料缺一不可。 2、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以采购(及安装)合同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须明示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 3、提供业绩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 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5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 |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7. 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依此类推,确定第二至第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为:
一、投标报价(90分) ①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②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4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3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二、投标人业绩(10分)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的供货业绩,合同金额≥1000万元有一个得4分;合同金额≥500万元有一个得3分;合同金额≥400万元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0分(上述业绩不重复计分)。 1、依据为:采购(及安装)合同、对应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供货发票,两种资料缺一不可。 2、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以采购(及安装)合同为准,业绩认定时间以采购(及安装)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合同须明示污水处理厂用颗粒活性炭(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碳)。 3、提供业绩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泉水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巢湖路3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洪泽区东三街11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13905231663(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00 至17:30 )
2024年10月 31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