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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度培训用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GGP-2018-A-0068)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受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度培训用车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度培训用车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GGP-2018-A-0068
3.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
1.更正事项和内容: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27日8:45-9:00,9:0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2月27日9:00。
2.更正日期:2018年2月6日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吴建芳
2.联系方式:15620612730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五马路与吕纬路交口海韵家园底商25增7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市汇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更正公告回执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师范大学2018年度培训用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GGP-2018-A-0068)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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