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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合同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HCG-CS-202304130056-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奋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YHCG-202304130056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拆违控违、拆广告(招牌)等专项整治施工队定点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详见采购需求 1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小写: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柒万玖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普工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350
1
350
-
-
2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技术工(水电氧割高空)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450
1
450
-
-
3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8吨货车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800
1
800
-
-
4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5吨货车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650
1
650
-
-
5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工具车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650
1
650
-
-
6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氧割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650
1
650
-
-
7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电镐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350
1
350
-
-
8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柴油风炮机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900
1
900
-
-
9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手工风炮机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300
1
300
-
-
10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小13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3000
1
3000
-
-
11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14-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4000
1
4000
-
-
12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大30吨挖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4800
1
4800
-
-
13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14-30吨炮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000
1
5000
-
-
14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大30吨炮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500
1
5500
-
-
15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大30吨高炮机(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7000
1
7000
-
-
16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大30吨高炮剪(含进出场费)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2600
1
12600
-
-
17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环卫车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00
1
500
-
-
18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小3吨铲车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2000
1
2000
-
-
19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5吨铲车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2600
1
2600
-
-
20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大8吨铲车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3000
1
3000
-
-
21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叉车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800
1
1800
-
-
22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25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2600
1
2600
-
-
23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35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4000
1
4000
-
-
24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5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000
1
5000
-
-
25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75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6000
1
6000
-
-
26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10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7000
1
7000
-
-
27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12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9000
1
9000
-
-
28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22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3500
1
13500
-
-
29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26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4500
1
14500
-
-
30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车(30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6000
1
16000
-
-
31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吊篮(不移动的情况下按月起租)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200
1
5200
-
-
32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大编织袋(3000px×1750px)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0
1
10
-
-
33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小编织袋(1750pxX1750px)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
1
5
-
-
34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随车吊(6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000
1
1000
-
-
35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随车吊(10吨)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200
2
1200
-
-
36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卷扬车(2.5吨)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300
1
300
-
-
37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清障车(3吨以下5座)
台班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800
1
1800
-
-
38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清障车(3吨以上)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1500
(超过 10公里加收 30元/公里)
1500
-
-
39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围挡
天/平方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2
1
2
-
-
40
城管专项整治施工服务
脚手架
天/平方
本项目采用按实结算,根据实际所发生的费用计算总金额并实施考核标准
5
1
5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6-21 —— 2024-06-20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成交人应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求对辖区范围内指定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含项目内和项目外违章);2、所需设备不限定品牌,但成交人需保证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所驾驶的人员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3、成交人应确保安全,必须加强其聘用人员劳动安全教育,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所有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负;4、成交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主要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若因成交人不遵守规定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作费用作为处罚;5、成交人未经甲方允许所有参加现场拆除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发布、录制现场相关拆除工作图片,如有违反将由成交方全权负责;6、成交人在拆除过程中应安排专门的洒水车对在拆过程中所产生的空气污染进行降尘处理;7、成交人在工作期间不能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出现任何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第一负责人,不得瞒报、虚报;8、成交人需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现场拆除管理员;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根据实际提供劳务服务、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按季结算。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塘支行(长沙奋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0081070020798818012 )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成交人应长沙市雨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要求对辖区范围内指定的违章建筑进行拆除(含项目内和项目外违章);2、所需设备不限定品牌,但成交人需保证相关设备能够正常运行,所驾驶的人员具有相应的驾驶资格;3、成交人应确保安全,必须加强其聘用人员劳动安全教育,若发生交通、劳动安全等一切事故,所有责任均由成交人自负;4、成交人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指导,主要负责人必须随叫随到,若因成交人不遵守规定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工作费用作为处罚;5、成交人未经甲方允许所有参加现场拆除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发布、录制现场相关拆除工作图片,如有违反将由成交方全权负责;6、成交人在拆除过程中应安排专门的洒水车对在拆过程中所产生的空气污染进行降尘处理;7、成交人在工作期间不能与周边群众发生纠纷,出现任何问题应第一时间通知现场第一负责人,不得瞒报、虚报;8、成交人需指定一名负责人作为现场拆除管理员;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设备、人员均未按规定时间达到指定现场的每次扣5分;2、拆违组织结构不健全,分工不明确,每发现一次扣5分;3、拆除过程中机器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导致工作滞后的扣5分;4、甲方交办区数字平台、12345及上级交办的拆违工作任务未及时完成的扣5分,超期一天加扣10分;5、所有参加拆除队伍的人员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最低保证100元/人/份),每发现一人未购买扣1分;6、定期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和职业培训,无记录每次扣5分;7、在拆除过程中没有安排专门洒水车进行降尘处理的每次扣1分;8、拆除后的废渣乱倾倒、乱填埋、乱处理的每次扣5分;9、现场无指定负责人的每次扣5分。以上每1分对应金额为1000元,每扣1分将根据合同金额相应的扣减1000元,按季度进行考核,在支付服务费用时扣除。每季度考核扣分超过50分为不合格,中标方如果连续三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与中标方终止合同,另行采购,所有费用及损失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双方协商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双方协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中标人必须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其派出的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2、提供劳务及设备租赁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问题及相关善后,均由中标人负全责(包含所有物资管理等)。
3、如乙方实施拆除项目导致本年度内甲方应付金额超过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乙方同意按照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结算。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592号3号楼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湘天路499号绿地之窗佳苑9栋2单元1706房

法定代理人: 石华 法定代理人: 李金山

委托代理人: 曾世忠 委托代理人: 李金山

电话: 0731-85882166 电话: 0731-85011308

传真: 0731-858821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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