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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23】 879号
     1.4 招标人: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 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FGZ02812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FGZ02812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蜀山区
     2.6 建设规模: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天源分公司现有4×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2×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15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7MW;本项目将现有二期2x75t/h 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3/#4炉)+1x15MW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2机)+1x6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3机)等设备升级为 2x75t/h 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1x15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1x6MW高温高压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
     2.7 合同估算价:14004.00万元
     2.8 计划工期:425个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负责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的总承包(详见初步设计),其工作范围为:承包改造范围内设备及基础拆除(含拆除所有费用,如措施费、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搬运费、垃圾清运费、保障运行设备正常运行的临时措施费等费用),该工程所有设施的设计(含安全控制措施及职业病控制措施)、采购、施工、安装、培训、调试,机组分步试运和72+24小时试运行、性能考核。同时承担该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该项目的安全、质量、工期、造价控制。并同时做好消防、安全、环保验收以及特种设备的检测等专项工作,符合验收条件。
     2.10 项目类别: EPC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1)和(2)要求:
     (1)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 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类别之一:
     1.第1类业绩: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中单机容量不低于6MW的火力发电(燃煤或生物质或垃圾发电等)的EPC工程总承包业绩。
     2.第2类业绩: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中单机容量不低于6MW的火力发电(燃煤或生物质或垃圾发电等)的工程设计业绩;②自2015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个合同中单机容量不低于6MW的火力发电(燃煤或生物质或垃圾发电等)的工程施工业绩。
     (注:以上①和②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均须具备3.1.1 中施工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均须具备3.1.1 中设计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6日00:00至2024年01月1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评审法 ,定标办法采用集体议事法 。(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邮 编: 23001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 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12.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 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79754559840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8275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4分29秒
原项目名称: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3BFFGZ02812
原公告日期:2023-12-15
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3BFFGZ02812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本项目商务文件初步评审和商务文件详细评审中要求的第2类业绩:是否指提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个施工类业绩和1个设计类业绩即视为一个业绩?
回复:若投标人选择提供第2类业绩,则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1个施工类业绩和1个设计类业绩,视为1个第2类业绩。
二、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13.8.3现修改为: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按本条款第3 种方式在结算时进行调整,若期间遇政策调整,仍按本条款执行。发包人对合同中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相关条款具有解释权。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 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2 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 种方式:按照如下约定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可调整价差的材料范围的约定: 混凝土;
(2)可调整价差材料价格依据:《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发布的材料信息价(无信息价的,经发包、监理、造价、承包四方确认的价格)。
(3)可调整价差的材料风险幅度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可调整价格材料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材料价格涨跌幅度小于等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其价差不予调整,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4)可调整价差的材料调整周期的约定:以发包人及监理人共同批准的实际施工工期中相应材料使用时间为调整周期。
(5)可调整的材料价差调整计算方法的约定: 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材料价格为价差调整周期内的《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发布的各期材料信息价(或发承包双方共同确定的材料价格)算术平均值,设为A;投标人编制并经招标人确定的工程量清单和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中采用《合肥建设工程市场价格信息》中的材料基准单价为B;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幅度D 为 5%。承包人投标报价降幅为 C(C=投标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
①材料价格上涨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材料结算单价=(A-B×(1+D)+B)*C=(A-B×5%)*C;
②材料价格下跌达到可以调整幅度时,其计算公式为:材料结算单价=(A-B×(1-D)+B)*C=(A+B×5%)*C;
(6)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低者。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计划进度日期后续工程的材料价格,应采用计划进度日期与实际进度日期两者的较高者。
(7)签订总价合同工程的可调整价差材料数量为可调整价差材料投标消耗量±变更工程可调整价差材料消耗量,由招标人明确具体数量,其中市、区级投资建设项目变更工程量依据相关变更规定确定。
(8)材料价差调整时间的约定:竣工结算时调整。”
 
2.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六、报价要求中增加以下内容:
“(四)施工图预算按如下原则确定
1.工程实施前,根据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中标人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作为施工费进度款支付和材料调差的依据。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由中标人交由招标人核对。
2.本项目清单控制价(施工图预算)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其配套计价依据编制;材料单价以 2024年 2月份的合肥市工程造价信息价格计算(信息价没有的,由招标人、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及中标人四方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3.工程最终结算价应结合审核部门审核意见确定,但已确定的清单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4.本项目最终建安部分工程结算价(除因非中标人等原因引起工程变更外)不得超出本项目的建安费用投标报价,提出的超出部分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3.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拆除内容:#3#4锅炉及相关辅机(含电除尘器)、#2#3汽轮机及相关辅机、给水泵、#2双减、两台除氧器、炉内喷钙以及其他改造范围内其他需拆除设备;为方便施工拆除操作的平台、扶梯、护栏。电厂主、辅机设备及管道、烟风道、支吊架、防腐、保温等,还包括其他未罗列的需拆除的部分。
以上拆除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拆除资产由中标人自行处置(资产估值见资产评估报告),拆除资产所得费用视为对中标人拆除费用的补偿。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休宁路66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 626227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 2588 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0551-66223231
2023年12月21日
 
累计办理时间:0天1小时59分49秒
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招标计划
一、项目名称: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
二、项目法人(或招标人):合肥热电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合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立项的批复》合发改能源【2023】879号
四、合同估算价:14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专项债+企业自筹
六、主要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合肥热电天源热源升级改造供热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拆除天源分公司二期项目2x75t/h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 1台15MW抽凝发电机组和三期项目的1台背压机;原址技改建设2台75t/h高温高压参数锅炉+1台15MW背压机组+1台6MW背压机组,新建机炉主设备均选用高温高压初参数的主设备。同时建设相关辅助设施。承包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项目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七、计划招标时间:2023年12月
八、联系人:纵工    联系电话:0551-65315032
备注:以上内容为投标人提前了解项目提供参考,具体项目信息以项目实际招标文件为准。
累计办理时间:0天8小时31分6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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