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近期来院须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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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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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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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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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根据政府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请来院就诊、住院患者及家属注意以下要求:
一、所有人员进入医院,请务必戴好口罩,配合预检分诊人员引导测量体温以及问询有无发热、呼吸道症状。
二、 就诊注意事项:
1. 3天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来院前,请务必先至设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就诊。若已来到本院门诊预检分诊处,请务必主动告知医务人员,一律专人引导至设有发热门诊的综合医院就诊。
2. 来医院就诊时,患者及陪同人员均需佩戴口罩就医,未佩戴口罩谢绝进入诊疗区域;进入诊疗区域时,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应尽量减少走动;排队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候诊时,尽可能间隔座位就坐;不可随意摘下和丢弃口罩,口罩摘下时需投入医疗废物垃圾桶内。
三、住院探视、陪护
1. 非必要不探访,提倡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无接触探视。若需要探视,预检人员及保安有序引导探访人员,每次探访仅限1人,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或抗原阴性结果。探访开放时间:每周二、四、六下午3:00-4:30,其他时间谢绝探访。探访人员进入住院部必须佩戴好口罩,保持距离,不聚集。
2. 原则上不安排陪护,确因病情需要,每位住院患者只允许1位家属陪护,且须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