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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河院区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抚河院区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
南昌市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抚河院区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清单: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南昌市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抚河院区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3年
每月按实际职工刷卡消费金额结算餐补费。中标人的每年服务费用不得低于最低控制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服务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服务商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8)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含省级)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属性:服务类。
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招标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发布于南昌市第三医院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有意向的服务商可从2024年5月31日起至2024年6月7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7:00(北京时间)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金额详见投标文件。
七、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投标时间2024年6月11日14: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八、已报名的服务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南昌市人民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
地址:南昌市象山南路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南京东路528号长泰公寓5栋1单元1001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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